眾所周知,你是行山健將。數個月前才聽到你參加完毅行者,話音未落,已經要準備另一場賽事,然後又有幾個比賽,要每星期操練。你半年間行的山路,或許已多於我這輩子走過的路。上個月你跌傷了腿,步履蹣跚,我以為你要休養很久,未幾,你的傷患已完全康復,下星期可以繼續行山。行山真的這麼有趣嗎?我曾經陪朋友行過幾次,沒錯是高興的,但我尚未能理解,行這麼多的意義——是每次登上山頂,會為你帶來成功征服大自然的快感嗎?
熱愛藝術的朋友說,登山,應該望天上的彩虹,而非腳下的泥濘,這個我同意,如果我們活在太平盛世,沒有所謂的顏色革命。彩虹的七種顏色,本來只是光線折射的自然現象,沒有政治意識,然而,山下的人,卻在某個喧鬧的下午為這道彩虹的藍色與黃色賦予特殊意義,你選擇了前者,我選擇了後者。這有甚麼好說?其實只要我閉上眼睛吻你,便看不見任何顏色,但身穿藍色襯衫的你,實在很好看,當初我正是因為你與你的藍襯衫,登上這座山。
登峰的快感,在於這個絕世美景,見證著我與你的邂逅,我認為這已是我倆的極限,沒有東西能超越它。這裏雖然有點冷,但同時有最耀眼的陽光、最清新的空氣。當日,你穿著摺袖藍條子襯衫,在遠處昂首喝水,你盛水的容器,也是藍色的。好像自從遇上了你,我便越來越迷戀藍色。你小麥色的皮膚,證明這裏陽光充足,你臉上不帶一點塵垢,證明這裏空氣潔淨。你的存在,實現了一切自然,使本來看不見的東西,全都展示在你身上,被我目睹。
熱愛藝術的朋友問,「為何要介意別人怎看?」,其實由我決定落山那刻起,我從沒介意過別人怎看。即使我介意別人的看法,那個「別人」亦只有你,因為,是你抱我上山的。我已記不起落山期間,你的藍色如何三番四次勾起我返回山頂的意欲,然而我知道每一次我懷念山頂風景之美,那頂峰其實比上次高了很多,我亦想像到,從那個長高了的頂峰遠眺,能看到甚麼東西。登峰之後,我雖然選擇落山,但我仍能造極,只要你依然聳立在那個山峰。
山不在高。下山的路線比想像中長而迂迴,我在山上徘徊了很久,水平線好像沒改變過。沿途,有人向我招手、有樹為我遮陰,但這並沒有使我停止向前行。只有當我真的累了、病了,才會回頭一望那令我樂而忘返的風景,抖擻精神。我不清楚你在哪兒,但我知道你應該在不遠處,因為這座山仍充滿你的靈氣。靈氣,就是一些看不見、聽不見,卻感受到它存在的東西,無論是近、是遠,只要你的靈氣尚存,我亦會一路走下去,直至我不再需要你。
熱愛藝術的朋友最後受不了我這牛皮燈籠,沒有再與我糾纏有關藝術的話題,我亦終於突破重重難關,降落地面。我望著腳下一雙沾滿泥濘的跑鞋,這雙鞋,是我為了上來找你而買的。現在我已落山,它對我已沒有意義,它只是一雙泥跡斑斑的舊鞋,我穿了它兩年。我翻開登山的背囊,裏面有一件藍條子襯衫,它合你身,不合我身,但合我心,如今都失去了意義——縱沒意義,這件襯衫的藍,仍是我看過最美的藍,只有山峰上看到的天藍可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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