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7日

自詩詩人:Kendrick Lamar《To Pimp a Butterfly》


自從樂迷期望Kendrick Lamar能「光復」西岸Hip-Hop,而Kendrick Lamar亦從不掩飾他對已故西岸傳奇Tupac的崇拜後,大家對這位Compton市年輕人的期望值一直無限上升。2012年處男作《Good Kid, M.A.A.D City》以一堆風馬牛不相及的先行單曲為「頑童歷險記」這個專輯主題大放煙幕,樂迷無一不為他的苦心經營與百變演繹讚歎。然後我們看見他成為Beats Music代言人之一、登上GQ雜誌封面、在單曲〈Control〉以一張嘴擊敗所有同期的Hip-Hop藝人、得到許多與主流歌手合作的機會,Kendrick Lamar這幾年在圈中的發展,不但關乎其個人榮辱,也是樂迷對主流Hip-Hop看法的一面鏡——這幾年提到主流Hip-Hop,大家必然會提到Drake,然而他的走紅實在太具爭議性,尤其當事態發展到Drake在三月初隨便發張mixtape也能輕鬆奪冠,大家就更需要一些「正常」、「合理」的個案調劑心情。

事實上,大家都明白Kendrick Lamar繼《Good Kid, M.A.A.D City》後的第二撃必須步步為營,畢竟他肩負的是新一代Hip-Hop文化在主流界的發展,不容有失。然而新專輯發表前的幾首單曲,〈i〉、〈The Blacker the Berry〉、〈King Kunta〉,好聽但風格過於分散,令我有點擔心專輯能否承接舊作的氣勢。我當然可以相信Kendrick能重施故技,如上張專輯那般,以一個場合,將一堆雜亂歌曲變成一張有連貫性的專輯。

結果當真如此,而且場景比上張專輯更抽象——寫詩。

當《To Pimp A Butterfly》以Kendrick創作新詩的過程為主軸,一切看似無關的單曲,便因為這首詩被巧妙地串連。黑奴Kunta Kinte、偶像Tupac、天王Michael Jackson、才子Sufjan Stevens、女朋友、甚至性伴侶,都是他的靈感泉源。由開端一句起,每件大小事都助他完成下一句、下一節,及至全首詩。當中的曲折與變化,令這詩篇的誕生過程十分有趣,聽眾能容易了解歌者所想。當然,寫詩只屬意識形態層面的事,音樂上,專輯的大嗚大放,可稱得上是近年Hip-Hop專輯之最。

雖然名義上,由Flying Lotus主理的歌曲就只有開場曲〈Wesley's Theory〉,但在Flying Lotus長期合作夥伴、低音結他手Thundercat的大量參與下,《To Pimp A Butterfly》仿如一張有饒舌的Flying Lotus專輯,許多Thundercat擅長的即興感、才下眉頭卻上心頭的把戲,都在《To Pimp A Butterfly》再現。你可能會想起Kendrick去年在〈Never Catch Me〉與〈i〉那難攖其鋒的勝利姿態,但實情是,歌者與音樂人在專輯的表現都頗為親民,〈Wesley's Theory〉與〈King Kunta〉甚至可以用「yo」來形容,〈Hood Politics〉的前奏更是chill極了。專輯版中的〈i〉,換上了一個嘈吵的現場混音版本,比派台版本更配合專輯整體的調性。

同樣重要的名字是Terence Martin,他在《Good Kid, M.A.A.D City》時期最大的貢獻,是以爵士氣息令Kendrick的現場演出聽來更sentimental,而在新專輯中,其手法明顯受到歌者重用,《To Pimp A Butterfly》過半歌曲都呈現Jazzy的形態,令專輯更貼近九十年代初期A Tribe Call Quest或者Digable Planets那個黃金的Jazz-Rap時代。Terence主理的〈For Free? 〉和〈For Sale? 〉雖然只是過場曲,但他都落足苦功,前者全首兩分鐘都是瘋狂的Jazz Freestyle,後者則趨向實驗性質。他亦為前段兇狠的〈The Blacker the Berry〉帶來dreamy的結尾,而〈These Walls〉是專輯中少數poppy的作品,令整體沉重的《To Pimp A Butterfly》有一點生氣。類似的爵士取態,也可在另一位producer Ti$a的作品中聽到,他參與的歌曲不多,但不論是感性的〈u〉,還是「很FlyLo」的〈Momma〉,都令人難忘。


在上張《Good Kid, M.A.A.D City》的短評中,我曾指出Kendrick作為「光復西岸」的新一代,歌曲聽起來卻不夠「西」,而《To Pimp A Butterfly》,就正宗得多——這不止因為他在〈Institutionalized〉得到Snoop Dogg的協助,〈The Blacker the Berry〉向Tupac致敬的punchline也只是其中一點。他在《To Pimp A Butterfly》引入的橋段,複雜程度不下當年Tupac與B.I.G之間血債血償的恩怨紛爭,〈These Walls〉表面可口,卻包裝著一個歌者與殺友仇人女伴做愛的倫理故事。由〈King Kunta〉到〈u〉,再走到〈i〉,Kendrick在說關於自己的自信從最高點走到最低點,再反彈至最高處,這個變化亦橫越了他創作整首詩的過程,由一首歌,擴展到一整張專輯,他都展現出超凡的storytelling技巧。而來到專輯尾聲〈Mortal Man〉,他終於完成了其大作,唸起他的詩篇……

緊隨這首詩而來,是一段Kendrick與已故名人Tupac進行的專訪。沒錯,這次Kendrick以詩詞召喚陰間的偶像Tupac,採訪偶像對現今Hip-Hop、名利、社會的看法!Kendrick在Tupac於1994年接受電視台訪問的基礎下,輯錄最精彩的內容,撰寫對應的問題,完成了這次「對話」。除了問及偶像的觀點外,他亦向偶像道出自己入行數年的心聲,與及《To Pimp A Butterfly》的概念。Kendrick謂,在成名的路上,實在有太多誘惑,金錢、女人、名氣,這些東西仿彿在鼓勵他應該為現實放棄自我。他將那些向現實低頭的庸眾稱為「caterpillar」,那些為了藝術而努力、登峰造極的音樂人為「butterfly」,破蛹成蝶,本來是自然定律,但太多人只甘於做一條毛蟲,而放棄成為一只會飛的蝴蝶。而更甚的,是庸懶的毛蟲會力阻上進的同類成蝶。

在這個「專訪」中,Tupac提到城市中沒有頑強抗爭的黑人能活過三十歲——因為在三十歲之前,他們已被滅口,而保得住性命的,則選擇沉默。也就是說,城市中能存活的,大都是苟且偷安的毛蟲,牠們永遠只能瑟縮一角,至於蝴蝶嘛,抱歉,你的美讓毛蟲太驚慌,我不能讓你好過。Kendrick Lamar這首詩,本來名為「To Pimp A Caterpillar」(2-P-A-C),為那些被埋沒的沉默大多數致哀,但後來他發覺真正被污辱的,是努力向上的少數蝴蝶,所以他決定將這首詩,送給那些受盡凌辱、特別是黑色的蝴蝶。在表明心跡後,他期望Tupac能即時給他解答,可惜Tupac沒有回應,因為他已離去,只留下廿八歲的Kendrick獨自解決問題。

這段「訪問」聽得人很不愉快。它完整解構了整張《To Pimp A Butterfly》的理念,所有聽眾在之前幾十分鐘錯過、不解的東西,都在〈Mortal Man〉獲得解答。然而答案卻赤裸地將現實的不如意活現眼前,即使成功如Kendrick Lamar,他也感到不快樂。《To Pimp A Butterfly》長達八十分鐘,是否過長?我曾這麼認為,但只要細讀Kendrick Lamar在這張專輯想講的故事,黑人社會地位的低微、Hip-Hop圈內的污穢、同輩間的情仇、到歌者本身的自私自利,會明白他想表達的東西,即使再多八十分鐘也不夠講。Kendrick以瘋狂的爵士樂韻,包裝著許多反映人性醜陋的故事,最後他只能透過「問米」的方式從偶像身上得到慰藉。聽《To Pimp A Butterfly》,聽的是人性,聽我們作為一個人,要面對的人性,任何有關專輯你所討厭的元素,也同時反映著你為何討厭自己。

Ra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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