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3日

近黃昏:Sun Kil Moon《Benji》


我有位男性朋友,中年,未婚,感情狀態不詳。有次跟他分享初次收到紅色炸彈的喜悅,打趣提到「人情」對我這個貧苦上班族是個沈重的負擔。他說,「趁仲後生,有喜事就好去多啲喇,你到我呢個年紀,就會開始發覺去白事仲多過去紅事架喇。」我這名朋友,平時談吐風趣,生性好動,也緊貼潮流,跟年輕人溝通絕無問題,不過他忽然說道自己去的白事愈來愈多,紅事愈來愈少,再度提醒了我與他年齡上原來有點距離,畢竟,這種感慨的確要到達某個年紀才可體會到,我還未去到能把生與死看得那麼恆常的境界。

或許現年四十七歲的美國民謠歌手Mark Kozelek (Sun Kil Moon),就是一個看化了生死的人。如果花點時間咀嚼其新專輯《Benji》的歌詞,會發覺專輯絕大部分時間都在環繞著不同人的離去。但他的環繞,不是「XX走了,我很想念他」那種抒情感嘆,他反而會大費唇舌講述主角的本性,挑些小事來談,而重點就是這些人怎樣死。他們也許是至親、朋友、區內某個平凡人,甚至一群不認識的孩子;他們可以是病死、爆炸死、中槍死,甚至無故死。無論哪個情況,Mark都只有拿著一把木結他,娓娓道出這些聽似閒常、內裏其實很沈重的故事。

聽完這張專輯,我不時在想那名朋友的感慨,是否就如Sun Kil Moon面對人的離世般,多到麻目了,終於以平常心看待。他又跟我說,「趁仲後生,好儲多啲錢買樓喇,唔好掛住買黑膠、睇演唱會啦。」

事有湊巧,《Benji》並沒有推出黑膠唱片,我想買也買不到。

自相識以來,我一直很關心這位朋友,總覺得以他的條件,這個年紀沒理由仍未娶妻,或者結交女朋友。《Benji》裏頭有一首叫《Dogs》的歌曲,Mark大唱他與許多女孩的第一次,例如接吻、戀愛、性交,縱然每段關係都不歡而散,但正常男人聽到如此豐富的情史,應該也會羨慕不已--他是否擁有這樣的經歷?曾經聽到他說「我就冇呢種 (成家立室、生兒育女)福份喇。」聽起來欣然,又看似不甘。有時他會對身邊人展露一種關懷,把「我擔心你」/「要小心啲」掛在嘴邊,而這種關懷我從未在其他已婚男人的言行中感受到。

已婚、膝下有兒的男人,如果做個好父親,或者會有聽到孩子長大後為他寫一首《I Love My Dad》的福份。《I Love My Dad》算是《Benji》中調子最輕快最老土最正面的作品,這個爸爸雖然偶爾會虐打兒子,但整體而言依然是個好爸爸,因為他教會了Mark彈結他。懂得彈結他,成為歌手的好處,當然就是認識到一群音樂界的才子才女,例如像Ben Gibbard這樣的正哥。因為我們實在太崇拜Ben Gibbard、太愛The Postal Service,所以以他為主角、回顧年少聽音樂多麼爽的碟末曲目《Ben's My Friend》很容易便成為專輯首選,當然那深情的Saxophone也功不可沒。

每個人都年輕過,也有風光輕狂的時候,但旅途再多花樣,終究還是要死。猶記得當殯儀館職員把火化爐入口打開,場內再冷的氣氛也難免被困在爐裏的紅紅高溫挑動了慄線,只要一把棺木推進爐內,死者生前所經歷、擁有的一切都要化成粉末。場內,女的流淚、男的忍淚,看著整副棺材送到爐焚化,我才驚覺,原來一個盛載著八十年塵埃的軀體,只需幾分鐘的燃燒,便可甚麼都沒有。這是我第一次對親人離世有如此深刻體驗。我又想起那名朋友對參加白事的感嘆,到我真的老了,會否對生離死別會看得愈來愈淡?到自己習慣了,又是否有資格要傷口仍在痛的別人也同樣看淡?

不清楚朋友的淡然是否跟我所理解的一樣,他的經歷,或者比我想像的更多,也有可能只是我想得太多,然而我會好奇,今日的他,會是明日的我嗎?

Rating: ★★★★★★

2014年4月10日

Opening a Honey Jaar: Darkside Live in Hong Kong (8 Apr 2014)


如果不是Nicolas Jaar,我還會聽Darkside嗎?我還會看Darkside的現場嗎?這很難答,也不可能再答,反正我真的聽了,又真的看了。而這場表演,的確十分精彩。

如果你在欣賞現場之前曾在Youtube溫習過他們過往的演出,都會知道他們崇尚即興,同一首作品,每次也可玩得很不同。除了結構上的肢解與重新併合外,結他演奏之律動也改寫了歌曲不少,無論是《Psychic》錄音室專輯,還是九十分鐘的現場演出,Dave的結他都主宰著大局。這晚,他的結他調對了音,客觀看來少了怪異,但骨子裡保留著Pink Floyd那漫不經心的神緒,主觀看來依然挑逗。結他佬永遠也有型,因為他們抱著結他、撩撥著弦的樣子,認真得來,也帶著古惑。平時大家都忽略Dave的居功,但這晚他竟比帥哥Nicolas Jaar更會耍酷。

或者Nicolas深明自己天生外表俊俏,現場反而沒有刻意讓人覺得他很帥。當然,身旁的洋妞整晚在舞動身體的同時,也不時舉起相機,對著Nicolas的俊臉拍不停。公道點說,現場整晚燈光昏暗,煙霧彌漫,觀眾根本看不清台上的二人,所謂的帥,其實是大家平時對Nicolas的印象,而這印象,就由網上一幅幅漂亮的硬照帶到模糊的現場,即使大家看不真他的臉,仍然會覺得他很型很夠格。Nicolas只要隨便擺肢體幾下已經很好看,這是我願意花四百元看他的原因。他固然是個multi-instrumentalist,他也同時是位歌手,因為沒有mic stand,所以他每次準備唱歌前,都要先從右方拿起咪,一手緊握著它,另一手把咪線繞過身體再搭在肩膀上,整套動作雖不特別優雅,卻有如表演的重點。看他握咪的方式,仰頭的角度,同時拉直全身來唱歌,都令人感受到他對自己的唱功頗有信心。

當《Psychic》也不過是張五十分鐘的專輯,Darkside的現場竟能玩到九十分鐘,而且只有六首歌,可想而知他們玩得有多即興。可能之前看YouTube看得太熟,雖然他們每首歌曲的現場都是專輯版本的威力加強版,而且改動甚多,個人而言驚喜還是不算太大。他們當然正在玩電子樂,但其實更似在玩搖滾樂,期間有好些混亂失焦的場面都是靠Dave的Guitar Riff拉回來,Nicolas的鼓點也避免了歌曲長時間處於虛浮狀態。暗黑雖然是他們的主旨,但現場其實又玩得很清醒,似賣醉又不能醉,或者我該喝點酒精含量更高的飲料,或者把精力與幻想力全都投放到Nicolas Jaar身上,將他當作是個密封的瓶,使勁地打開蓋掩,然後吃掉裏面那甜美的蜜糖。

Setlist
Freak, Go Home
Paper Trails
The Only Shrine I've Seen
Heart
Metatron
Golden Arrow

2014年4月7日

當寫樂評成為藝術創作

我一向所認知的樂評人工作,主要是拿著一張最新推出的唱片,聽許多遍,然後就唱片的創作意念、製作水平各方面,撰寫一篇幾百至一千多字的分析與評論,最後為它評級,以判定這張專輯的生死。而讀者則按著樂評人的文章,了解一張專輯的曲風、製作、創作背景、質素,從而決定會否找來試聽、甚至把唱片買回家。在以前網絡尚未普及、資訊不發達的年代,樂迷「想聽歌便要買唱片」的意識很濃厚。而由於當時聽新歌不容易,一般樂迷面對臨臨種種的新唱片都毫無頭緒,但又不想花冤枉錢買錯唱片,以致由資深人士撰寫的評論,儼如今天我們很著重的產品評價、購物指南,有著絕對的影響力與權威性,甚至連歌手、唱片公司也買他們怕--萬一千金打造的專輯與藝人被樂評人狠批,唱片銷量定必受到重創。

今天的樂迷聽歌,可以透過網上串流、收費下載等便宜與便捷的數碼方式完成,實體唱片如CD、黑膠、卡式帶只是部分樂迷所追求的玩意。網絡世界如何影響唱片銷量、音樂人賺錢方式,或者只有唱片公司與歌手才可體會箇中滋味,同時樂評人的角色,亦由於音樂垂手可得,而產生了變化。如果說以往的主流生態是「樂評人向樂迷推介他們喜歡的音樂」,那今天的普遍情況應該是「樂迷在網絡尋找自己喜愛的音樂」,科技發達帶來的方便快捷,令樂迷即使跳過了樂評人的評選程序,也能大量接觸喜愛的音樂。再引申下去,當「樂評人」與「一般樂迷」聽的音樂已隨科技發展而同步,「寫樂評」這門技術,亦終於不再是職業樂評人的專利:一般樂迷只要善用不同的網絡資源,從聽歌到搜尋相關資料、從開始動筆到發佈自己的樂評,整個過程可以不費分毫,唯一要投放的只是時間。只要肯動筆寫作,每個樂迷也可成為樂評人,建立屬於自己的讀者群。

先撇開這些應科技而生的「樂評人」及其文章是否具備專業水準,他們的確掌控著新一代樂評的寫作方針:也許是市場變了,大家未必如以前的樂迷般重視一張「專輯」,所以樂評人除了評唱片之外,也愛探討樂壇裏種種生態,而且越來越往這個方向領斜:評一張唱片,沒有人理會,但評論某事情的對錯,則可惹來眾人關注。舉一近例,香港女歌手G.E.M.於年初因參加內地歌唱比賽「我是歌手」走紅,引來不少香港樂迷與樂評人的激烈討論,但反觀她參賽前幾年仍在推出原創專輯那時,坊間反應冷淡、關注度偏低,你大抵會明白今天「樂評」市場所需求的是甚麼。

那麼樂評人就不再注重評論專輯嗎?其實網絡上還有很多,寫得極用心、認真的專輯評論。不過就我所見,現時的樂評已經很少會通篇一千字也是專業名詞與音樂剖析,連樂手簡介、製作過程這些基本資料所佔篇幅也不多,取而代之的反而是文藝氣息極重、有如抒情文般細膩的情感描述。個人估計,最前者的息微是基於大家都不會寫、不愛看技術文字所致,而一般資料/陳述大家亦很容易在網上找到,可以省略。那在分析與資訊兩缺的情況下,在文中插入大量情感描述,便成為一個可行的寫作角度。如果我們允許音樂人能發揮無窮創意製作專輯,理論上,樂評人的評文只要是圍繞著音樂而寫,其方式亦不應受任何規限。

 *****

我留意到自己近期寫的碟評,跟以往相比,有些微的變化。或者是想搞點新意思,也察覺自己在寫作方面的長處短處吧,我認為寫作應該要懂得避重就輕,亦問自己「傳統的碟評對讀者還有吸引力嗎?」,所以寫的東西開始趨向神經質。通常在文首簡單交待了主角後,便不想再依循正軌繼續,硬要找些不著邊際的事情寫寫,試圖將專輯融入文中那個世界,或倒過來把自己的生活套進專輯內,效果有如散文、隨筆般,以抒情為主,專輯點評為次。這不是樂評嗎?其實我也不吝嗇文字指出專輯的好壞;但這是樂評嗎?我承認用字的確不夠平實、肌理又實在不夠分明。

有時會好奇,讀者看到我近期的碟評會有何反應?會否覺得我根本不是在評唱片嗎?事實上我真的在評唱片,只是評的時候,思維上已不單純只得一張碟。為寫碟評做準備的平時,我腦海裏可能有數張唱片,也可能有些人、有些事,甚至本身已有段情節、有個概念想表達,若果碰巧有合適的專輯可貫穿他們,便會開始動工,順理成章把音樂評論與生活感受合二為一。它們在我的腦內角力,搶著成為該文章的基調,一篇文可能要先寫好幾個版本,寫許多零散而不一的段落,才能決定怎樣取捨。以往寫一篇樂評,由開始動筆到正式發佈可能只需數小時,但現在寫這種半情半理的折衷文字,過程卻需要整整一星期,十分耗時。

若說從前自己寫的樂評只為實用,那我希望自己近期寫的東西可視為藝術。當然,寫作方向是否正確、水準是否優秀,則可慢慢改進。如果藝術家創作音樂需要靈感,這些作品就是我寫碟評的靈感泉源。寫了四個年頭,我對自己的文字應該要有多點要求,務求推廣到好音樂、提昇讀者的音樂鑑賞力之餘,也可發揮自己天馬行空的想法、對喜愛的作品流露更多熱情。我心中理想的新樂評,就是一篇抒情與評論既可劃清界線,但混在一起亦不會突兀的文章。

當寫樂評由一項技術演變成一門藝術,樂評人與音樂人都帶著「創作者」的身份去演繹一張專輯:音樂人切實地奏出音符,樂評人則以文字提供導賞。站在讀者立場,一篇中肯但富色彩的文章,或許會令他們更樂意理解、投入、愛上某張唱片。但樂評人抱著「創作」心態寫碟評,會否很容易墜入過度詮釋、自我沉溺的陷阱?我覺得,如果作者對該專輯有足夠的理解與喜愛,真心想向讀者推薦好音樂的話,自然會有清晰的思維避開這個問題,亦會樂於煅鍊自己的寫作技術,以最好的文字配合。若然作者過於自我膨脹,把自己的感覺看得太重,無視專輯的本質,文字再精彩,也只是搏君一笑的散文而已,沒有推介音樂的能力,心水清的讀者看完也過目即忘。

2014年3月30日

有人喜歡藍條子:藍奕邦《優與美》


「拿起你的酒杯,讓我一一敬你。」《為執著乾杯》

我本以為藍奕邦口中的「你」只是一個人,準備將一切都向那人傾訴,但「一一敬你」令我悟到原來自己前面是一班可能不了解自己的人。要獨自過得快樂,就要先說服大眾,我欲忠於自己、坦然面對自己,但別人會潑我香檳、說我未配、令我覺得卑微。但哪又如何?愈是期待,愈是美麗,愈多反對,愈要執著,啤酒直腸迴,烈酒都奉陪,直到別人都拜服我的堅持,我便贏了——或者我都不太在乎輸贏,我只是不想因群眾壓力而放棄一些事,將來回望會後悔莫及。

哪管大家是否賞面踫杯,酒量夠不夠,最終我們不過只想跟愛人把臂同遊。當考慮範圍收窄至個人情感,從前向別人展示的積極宏博大道理全都不管用,心碎、淪落、麻目、唏噓這等自憐自艾才是現實。當晚,我抱著一堆止痛藥與囑咐上機,雖然目的地對我來說不算是全然陌生的地方,但也非一片我熟悉的土地,我為十幾小時後所發生的事抖震,誰知我會否遇上空難,魂斷天際?誰知我在異地會否捲入災劫,一去不返?機倉內,一時緊張的我滿腦子全是你的身影,陽光的臉孔浮現在眼前、壯碩的肩膀都已經就緒。

「原諒我此刻好想捉緊你臂彎,陪著我證實清醒裏仍舊生還。」《離開拉斯維加斯》

終於,我決定捉緊著這臂彎,讓對方陪著我識穿光影裏有多暗淡。無論走到哪兒、聽甚麼歌、做任何事,只要是優美的東西,我也希望能夠第一時間與對方分享,可惜每次滿心歡喜淘出手機想聯絡對方,都只換來「噢!為何你不在?」的無奈。然而,每當生活上遇到不如意事,感到虛怯,只要把心托付於對方,把對方視為努力目標,便得到向前走的勇氣,及後自己成功闖過了難關,心中會感激不已,也為能夠進一步接近對方而高興。整個流動過程雖然單向、虛幻,但當中感受與變化卻極之實在,仿佛我倆在現實世界中交情已很深厚、親暱如愛人。

但藍奕邦實在太會演繹那種二人不用搭建、但已厚厚存在的隔膜感。將一個人放在心上,默不作聲,無疑是個苦澀的過程。一切有關對方的事情也只能從別人口中聽回來,然後憑聽來的東西,猜想事實的真相,表面上掌握了許多資訊,但那全都不是自己的親身感受。你很健談,我很沉默,你很好動,我很文靜,我平時最愛跟朋友分享好音樂,而你擅長講在外登山遠足的趣事,根本難以溝通,每次我倆踫頭,除了互報一個含蓄的笑容,便甚麼也沒有說。

「你很倫敦,而我很紐約,你很含蓄,我掩蓋脆弱。」《你倫敦.我紐約》

英國時間比香港時間慢八小時,即是當我早上八時乘車上班途中,你正在辦工室拼搏;到我下午六時下班,你已正安躺床上酣睡。但你跟誰睡、閉目想起誰,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我只想只想記住你每次出現在我眼前那無邪的樣子。愛得清醒又懵懂,促成了一份感覺之中的陰暗面,唯恐知道太多真相,會破壞了對方在自己心中的優與美。當對一個人的取態,由單純的喜歡演變成絕對的探求事實,但又懼怕事實,或者已表示整件事不能如寄望般美好,那已無關二人是否相愛,或者某方忠誠與否,只是自己愛對事多於對人。

香港時間比瑞士時間快七小時,即是當你早上從睡夢中醒來,我剛好在凌晨趴在床上大睡;到你週末與紅顏知己晚餐之際,我則在正午享受難得的日光。獨個兒登山,在銀白的雪地上走走,望著一塵不染的藍天,那景色美麗到不能。我可以本能地以手機拍下如斯美景,然後送給對方,但一年的過去,令我知道這已是不可能的事,如今我只希望可以把對方灑脫地、漂亮地送走,不要再如上次般久久未能斷尾,快樂殆盡,最後只剩下痛苦。我默念著黃耀明《下一這天國》的歌詞:「明日過後,我的天空失去你的海岸」。這句除了是對一段情的合理推算,亦是誠心的祝願,把遺憾變成感恩。明哥這份淡然目送情逝的思維,藍奕邦近年顯然學了不少,我也同樣受用。

「 在未來統統都也美麗到不能,我看盡悲愴學會天真盼望。」《美麗到不能》

其實你很好看,穿甚麼都很吸引,尤其穿藍條子的你,動作很劉華,笑容燦爛到不行,比任何一個赤條子都更具魅力。縱然一年前後,對於你,或者愛你這件事已失去期望,但你就是有將絕望變成盼望的魔法,令我內心愈來愈堅強,觀人於微,看事物的角度愈來愈全面。我記得自己以前很恐懼乘搭飛機,但現在無論長途短途、直航轉機,每次也能從容不逼。我以前只會欣賞馬拉松選手在終點衝線的英姿,但現在我會更想了解這些選手以往跑過甚麼路,才能夠於終點站跟大家見面。繼續依戀你的好與表情已沒有意思,不如讓自己變得更強更樂觀,成為一個自己喜愛的人。

成為自己喜愛的人,再讓別人喜愛自己,是個抽象的宏願。這也許如藍奕邦描述的阿拉斯加般,美麗得要帶淚觀看、既險峻又貞潔——那即是一片怎樣的境地?誠言,當習慣了對某人作出思念與等待也能過日子,對於實際的見面與交流,渴求並不如外人想像般大,因為所有美麗的東西,都可藉著依仗他人他物獲得滿足,他日要我總結對某人的好印象,結論會是一張機票、幾張風景照、以及數十張唱片,沒有人能奪去他們。主動放下了一些事,之後再重拾當初的情懷原來不難,今天我可以更自信地向對方說每句話、燦爛地展現每個笑容,這些表象,不但為了給原來的對方看到,也為了給即將來到的人看見。

「他總會來,帶著純的愛,一起去看阿拉斯加。」《一起去阿拉斯加》

Rating: ★★★★★

2014年3月23日

good stuff, m.A.A.d love


關於Goodstuff,其實我沒有特別深厚的感情,但網上見得最多的一句評價,「次次上親去都冇開門嘅!」,就有深刻的體驗。我知道這店多年來仍然運作,只是老闆有正職在身,不時常開店,但我曾經連續五年不定時經過這兒,甚麼時間都來過踫個運氣,欲上門拜訪卻無一倖免摸門釘!五年光境,我都由一個不知情為何物的中學生,變成一個愛過好幾個人,但每次都失望離場的上班族了。

去年深秋在懷疑自己對心上人情已淡之時,一晚因失戀心情欠佳而沒加班,到旺角逛逛,在動物園遇上新結識的朋友,從他得悉Goodstuff今晚開店,遂一同拜訪。我對Goodstuff的印象深刻,除了建基於多年來望門輕嘆的慘痛經歷,老闆的魅力也很重要。能在失意之時,與這個久別五年的小店重逄,令我不期然想起「緣份」二字,如果我今晚無視失戀之苦,選擇為加班筋歇力疲,下次拜訪的機會,不知又要等到何時。

這次買了兩張唱片後,便與朋友大夥兒離去。之後又回復正常,每次上去都摸門釘。朋友說我可以打電話問店主有否開店,但一來我沒有他的電話,想問也不能問,二來我覺得問完對方才上門拜訪是件極不自然的事,踫踫運氣其實也很有趣。我甚至將這種能否成功到訪運氣,看成為我與心上人緣份的指標。當然,拜訪失敗的機率遠高於成功的機率,與對方的情緣,自己亦心裏有數。



「其實我真係對你冇印象。」老闆好坦白。

「係呀,我好少上黎呢度,大約兩年一次啦。」但我就不那麼坦白。
我繼續講述我與Goodstuff僅有的關係:「不過我記得第一次上黎呢度,用30蚊買左Common隻《Electric Circus》,藍色封面好多個頭果隻呢......都已經係2006年年頭既事嚕,果時你個CD架都仲放喺另一邊。」

「咁耐之前嘅嘢仲記得咁清楚,果然真係好少上黎!」我愛死了他的坦白。

「無計啦,我次次上黎都冇開。」我這句很直接坦白。

「我知架。」因為太多人反映過,老闆不得不坦白。

「我本來覺得Common只係個唔錯嘅Jazz-Rapper,但聽完《Electric Circus》,我就真係好中意佢,仲因為咁而聽多好多Hip-Hop。」這幾句是事實,但其實沒有關聯,所以不算太坦白。

「你咁講,講到隻碟好似影響你一生喎!」這句的重點不在於坦白。

「都係架!」連我也分不出自己是否坦白。然而話說到這裏,遺憾的感覺不期然湧上心頭,不能說相逢恨晚,但愛得太遲是肯定的。



荒廢了一年多的青春,把一切合理的幻想與創意都用盡了,仍是得不到應有的快樂,最後終於決定狠心放棄眼前人,希望能夠成功。傍晚七點,拿出手機,在Facebook看看時間表,然後懶理無止境的工作,不加班,收拾東西到Goodstuff一逛。

「喂,最後一晚喎,女呢?」

「講呢啲!問豪哥丫嘛。」通常老闆問這個問題,我也報以一樣的答案。

聲稱是最後一天開店,Goodstuff內的陳設很有結業的味道:貼在牆上密密麻麻的樂隊海報被不同樂迷割回家作紀念、大部分賣剩的唱片集中在同一貨架上、最重要的當然是所有二手唱片均以低於半價折售。其實我很討厭看別人休店,奈何我也是近幾星期因老闆在Facebook貼上開店時間,才有那一點點機會多逛幾遍,最後一晚,實在沒有不來的理由。

以前由於要建立形象,一般向音樂愛好者自我介紹,我也會定義自己為「特別喜愛聽Hip-Hop的樂迷」。Hip-Hop在香港的市場有多大,圈內圈外的人都很清楚,所以當有人如我自稱「愛聽Hip-Hop」,要讓人記住其實不難。久而久之,在場的豪哥、老闆,或者平時在其他地方的朋友,都會很自然地向我告知正放售的Hip-Hop唱片。除非有天我突然在Facebook大肆宣揚自己已放棄Hip-Hop,否則「Hip-Hop友」形象應該以後都抹不去了,特別在這店內。

「點呀,毛屎開始溝女未呀?」豪哥問起。

「未呀,唔知呀,唔想知呀,你依家比條仔我都OK架。」

「咁~慘?」

來這裏,就是為了散心。雖然,藉著一所二手唱片店的結業來結束一年來對別人的愛慕,好像有點仆街,但兩件事的本質是浪漫的。老闆覺得賺音樂賺夠了,所以休店,而我認為愛別人愛夠了,所以不再愛,不同的,是前者作為一個實體的消失,只要完了租約便是,而後者作為一個概念的淡褪,會否死灰復燃仍是未知之數。這一年的生活,就是把所有遇到的美麗東西,例如音樂、倒如風景,統統塞進對方good-looking的驅殻內,試圖在不影響對方的情況下,以別的方式體驗愛情、享受音樂,同時老闆在Facebook撰寫的玄妙句子,加上店內那套很正的音響,這一年來猛力助我瘋狂,已經成為這段感情的催化劑。

隨著Goodstuff關店,我對這個人一年的感情亦暫告一段落,是時候要找個新對象,投入另一些事情,別浪費光陰,做總是徒勞無功的傷心事。

2014年3月8日

催情詩:Darkside《Psychic》


2011年,智利男Nicolas Jaar發表首張專輯《Space Is Only Noise》,音樂上雖然未算獲得空前成功,但他年輕、英俊的外貌,還是吸引了不少樂迷的注意力,為其簡約的電音增添不少視覺上的衝擊,可聽度大增——這個因果關係好像不太合邏輯,歌怎能用眼看?但一副俊臉,又的確能把抽象的音樂映像化,成為普遍樂迷也聽得懂的藝術,畢竟一個音樂人的風格與品味,多多少少都能反映在其外表上。

Nicolas Jaar作為電子音樂人,除了深受不少電音猛人的影響,他也喜愛聽Wu-Tang Clan。雖然在《Space Is Only Noise》中,Nicolas並沒有刻意展現武當派對他的影響,但他那些簡約而old-school的節拍,不帶強烈情感,可任意發揮,是Hip-Hop監製sampling的好素材。Nicolas的專輯是場自編自導自演的獨腳戲,而現場會增添幾位樂手作full band演出,專輯發行後,與大學同學兼爵士結他好手Dave Harrington在巡迴演出期間組成了一支融合了電音與結他的二人組,名為Darkside,亦很快推出了一張三首歌的同名EP。Darkside這個名字、或者Dave的一手消魂結他,也許會令人聯想到他們的隊名是否取自Pink Floyd的經典專輯《Dark Side of the Moon》?他們說「不是」。請聽倌自行判斷答案是否可信。


聽Darkside的音樂之前,先在網絡上找幾幅Nicolas Jaar的照片看看吧。聽過《Space Is Only Noise》的朋友,都知道Nicolas的音樂很酷很靜態。這類音樂通常也沒有被批評的入切點,因為根本無事可批,但聽多了,聽者還是會渴望有點變化:你酷得太久了,真的很帥,但不如試試學韓星們眯起雙眼?或者掛上陽光燦爛的笑容?也許會更令人心動啊!Dave在Darkside的作用,就是為Nicolas的俊臉畫上具魅力的紋路,使Nicolas顯得chok一點。

《Psychic》是Darkside繼2011年首張EP之後,最新的大碟,在此之前,他們還將Daft Punk的格林美獲獎專輯《Random Access Memories》重新混音上載到Soundcloud,成為一時熱話。簡單一點來說,《Psychic》就是在《Space Is Only Noise》簡潔的基礎上,加插了電結他伴奏,令原先方向性不強的電音向搖滾一面靠攏,聽起來其實頗有九十年代初電子大band Depeche Mode一心求Grunge的《Songs of Faith and Devotion》風味。開場曲〈Golden Arrow〉是首進程緩慢的十一分鐘長篇,色調來說算是最貼近Nicolas Jaar的個人作品,當你聽了到兩、三分鐘,以為自己已跟上了他的步伐,他原來已俏俏地變調,簡單的distortion運用已夠動搖你對歌曲的認知,轉過頭來又要重新適應。到你認為自己適應了他的無常,其實你已認同了他的無定向技倆,亦樂於被他玩弄。從前要花一張專輯時間才做到的事,這趟只需十一分鐘便完成了。

這麼長的單曲,在Nico的錄音室專輯中很少見,他通常會把歌曲維持在五、六分鐘的長度,點到即止,一切都留在現場演出才解放。〈Golden Arrow〉只屬Darkside簡單的見面禮,Dave彈奏結他畫龍點睛的功力要直至〈Heart〉才漸露頭角,在你低頭晃腦的時候提醒你仍要保持清醒。前戲做足了,〈Paper Trails〉就全憑Dave一手仿如《Dark Side of the Moon》時期的結他,正式進入正題,你被那Pink Floyd的聲音吸引了,我卻鍾情於Nicolas如Leonard Cohen的演繹——明明我們在談電子樂,怎麼會談出兩個不相干的單位?這正是Darkside的奇技,愛把焦點模糊。若果說Nicolas是個催眠師,那再夥拍Dave,說二人已進化為催情師亦不為過。


〈 The Only Shrine I've Seen〉 展開了Darkside更aggressive的一面,不再催眠,也不催情,直接與你來硬。從外側可見到每一拍的力度有多強,從內側可聽到每一擦的迴音有多響,實在地感受則是騷癢不已,有一種戒不掉的嗨,鴉呀啞亞—衣咦依伊—耶惹野夜,將深跡留白。而〈Freak, Go Home〉更進一步,不再直來直往,而是有角度地、漩渦般的鑽探 ,已經入到不見光,不曉黑有多黑。之前訓練出的視覺在此時已無用,聽覺此刻卻特別靈敏,大如流水的潺潺聲響,小如從罅隙偷偷跑出來氣泡,也難逃雙耳。聽到其聲音,當然也感受到其溫度。

《Psychic》作為Nicolas Jaar與Dave Harrington的結晶品,樂迷自然會留意二人的動作場面是否合拍。在專輯中,Nicolas負責的部分大都是機械化的東西,變化不大,結果Dave的表現就成為了關鍵,但有趣地,Dave的結他時而未調好音、時而入錯拍子,聽眾可能會聽得眉頭一皺。如非結他或錄製技術上有誤,如此製作專輯,或許是為捕捉爵士樂的即興感,這種freestyle的取向,正是《Psychic》能隱約滲透出夜醉味道的原因,到後來覆雨翻雲,也是基於這份醉意而來。碟末〈Metatron〉可看成是高潮完結後的緩衝,回到Nicolas的簡約風格,Dave再以結他和應,驚喜在這首slow-tempo竟帶有Wu-Tang Clan後期人到中年的江湖味。對於一些人來說,happy ending過後,心中感歎可能會比之前更多。

Darkside二子在《Psychic》內成功演繹了一場動態與靜態的肉搏戰,Dave把Nico的靜推動,Nico把Dave的動拉靜,兩者互相拉扯、拖延、制衡,使專輯有如體育賽事的慢鏡重播般,每個細節都可看得一清二楚,賽事中任何一剎的肌肉伸縮、水花四濺、一呼一吸、抑揚頓挫,都盡收眼底,不會被遺漏。

Rat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