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

經過五十年:汪明荃50週年演唱會(27 August 2017)

關於看汪明荃五十週年紀念演唱會這件事,有許多朋友表示不理解為何我要這樣「對待」自己⋯⋯其實平時常看到網民調侃阿姐歷年來無數驚人造型、失準演出,我雖然有一同笑,但心底其實很佩服她有這樣的勇氣與精神,甚至認為她成功地娛樂大家。早兩日決定看她的演唱會,心態很不尋常,一方面期待她能夠將電視音樂節目上那些令人難忘的演出在紅館舞台上重現,大唱〈明成皇后〉、〈少女的祈禱〉等個人經常在YouTube重溫的歌曲,體會一下被其高吭歌聲衝擊的「快感」,另一方面也希望能透過欣賞演唱會,了解這位投身香港娛樂事業五十年的藝人如何看待自己的音樂——畢竟隔著螢光幕所見到的汪明荃,都只是電視台及網民有意無意剪輯出來的影像,自己親身感受方為實在。

身處紅館看阿姐的演唱會,未評演出,首先觀察到的是現場觀眾的年齡層:別以為看汪明荃的觀眾全都是上了一定年紀的長輩,像我這些於網絡年代成長的年輕人也為數不少,這令我有點意外。雖然無法確認這些年輕觀眾進場的原因與心態為何,但在全場幾乎爆滿的情況下,這個比例證實了過往幾年網絡上的推波助瀾對還是有點作用。另一有趣的情況是,接近三個小時的演唱會來到末段,年長的觀眾可能等不了Encore環節便已歸家休息(這晚竟然有兩次Encore!),時至十一點,觀眾走了一半,除了坐最前排的死忠,留在場內的不少也是年輕人。

我應該也算是場內相對年輕的觀眾,相比起七八十年代已開始追隨汪明荃的資深樂迷/支持者,我對其作品的認識就只有傳唱度最高的劇集歌,以後近年網絡上風行的幾首的「大熱」作品。幸而以這個熟書程度觀賞這場五十週年演唱會,對這晚的歌單並不陌生,因為她選唱的正是最大路的作品,許多想聽的歌也有條不紊地散落在正場五個環節:一節六十年代國語歌、一節經典劇集歌、一節《帝女花》、握手環節再來幾首大熱歌曲、最後當然少不了一連串挑戰歌者與觀眾底線快歌。自從1994年看過汪明荃跟28位男舞蹈藝員台慶演唱〈熱咖啡〉後,一直也想看一次〈熱咖啡〉的live,這次算是願望達成。而《帝女花》比預期中有新鮮感,與印象中的粵劇不同,舞蹈及服裝也較為現代化,跟阿姐做對手戲的男角亦是演藝學院的畢業生。比較遺憾的是沒有唱〈天虹〉及〈楊門女將〉,〈明成皇后〉的缺席也令這場演唱會欠了一點「高潮」。

除了劉德華當開場片段的旁白,以及羅家英做主持之外,整晚也沒有嘉賓——這是阿姐的意思,雖然她亦擔心過自己是否獨力應付得來。之前她接受訪問時曾表示跟趙增熹練歌時,調較出較新的唱法,會減少那些不合時宜震音,不過我在現場又聽不出這些改變,後來她也直言兼顧不了那麼多。練歌的成效是顯著的,至少預期中那些災難級演出在演唱會前半段不算明顯,沒有阻礙觀賞興致,以一個年屆七十、又唱又跳一整晚的歌手而言,水準已算有驚喜。誠言,舞台、服裝、舞蹈、新編曲、影片製作都十分認真,視覺之豐富讓你可以忽略大部分阿姐歌唱上的問題,這是紅館跟二廠辦音樂節目的分別;坐在山頂位遠遠地望著阿姐亦避免了不少視覺衝擊,現場遠眺她以一身La La Land造型大唱青春舞曲其實還可以接受,但回家看報導所拍攝的近照,我明白網友反應為何會這樣大。

對於觀眾(特別是年輕或網絡一輩)對她的評價,汪明荃在演唱會中著墨不多,但有些話亦令我印象深刻。她在演唱會中後段提到「⋯⋯近年有不少人都說我的作品很有『風格』⋯⋯我明白是甚麼意思。」阿姐其實很有自知之明,很理解大家對她的批評,作為觀眾,我亦看得出她在這個三小時的演唱會中已出盡全力以最佳狀態回應大家的意見,她確實是個敬業樂業,也相當準時的藝人。而說到「藝人」這個身份,她在演唱會憶述自己八十年代中期希望進軍台灣電影圈,卻因為當時人大的身份而令計劃告吹,「我希望以後藝人們也不用再受政治影響」、「因為作為藝人,哪裏有觀眾,我們便會到哪裏」⋯⋯一位長年投身政治的藝人表示希望藝人不受政治影響,無論怎樣解讀也有點矛盾。而來到握手環節,她見到席間的前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不禁大叫「呀!我見到高永文呀,你做咩唔做(局長)啫!」,也教我跟身旁的朋友嘩然。

汪明荃亦幾度強調入紙申請紅館很難:「香港實在缺乏演出場地」、「政府應該要多建表演場地」,引來哄堂大笑。Encore環節唱完三首故態復萌(大概是體力不支所致)的《華麗轉身》劇集歌曲後,大家收拾行裝離座,不消一分鐘她再次上台,表示「這麼難得才申請到紅館,你們不是打算這麼快便離場吧?」然後繼續唱歌。香港的確缺乏不同類型或規模的場地供藝人表演,甚至紅館本身也不是一個有水準的表演場地,不過有TVB電視城、有八和會館、有戲曲中心,加上阿姐自身的地位,我相信她已經是全香港最容易申請場地表演的藝人,問題是她有沒有能力與叫座力辦這麼多表演。


【Setlist】
  1. 萬水千山總是情
  2. 給我一個吻
  3. 玫瑰玫瑰我愛你
  4. 夜來香
  5. 何日君再來
  6. Ja Jambo
  7. 水仙花
  8. 美麗的時光
  9. 金絲雀
  10. 郎歸晚
  11. 用愛將心偷
  12. 京華春夢
  13. 圓月彎刀
  14. 傾城之戀
  15. 帝女花之樹盟
  16. 帝女花之庵遇
  17. 帝女花之香夭
  18. 像白雲像青風
  19. 春花萬里香
  20. 採茶山歌
  21. 撲蝶
  22. 家鄉
  23. 長城長江萬里長
  24. 愛你一生一世
  25. 自由女神
  26. 熱咖啡
  27. 凍咖啡
  28. 迷人Pink Lady
  29. 今日的我
  30. 勇敢的中國人
  31. 銀河
  32. 閃爍登場
  33. 華麗轉身
  34. 美麗娛樂世界

2017年8月4日

大魚論:Vince Staples《Big Fish Theory》





Vince Staples - Big Fish Theory


昨天跟他在外跟客戶開完會,會議結束後打算隨便找間餐廳用膳才回公司。我倆尋遍附近食肆,發現一份午餐動輒也要八九十元,他跟我表示想省點,把預算壓在五十元左右,我正有此意,問他有甚麼廉宜的選擇,他指著遠遠的某個店鋪:「我想食你呀,不如去Mos Burger吧!」哈,我從未惠顧Mos Burger,亦萬萬想不到我與他的第一餐飯竟然會發生在一家連鎖快餐店。

因為對Mos Burger的套餐毫無概念,所以在收銀檯前,我問他有何推介。他說,如果我相信他口味,可以跟他點同樣的套餐。我當然沒有懷疑的理由,他向收銀員說甚麼餐號,我便照著說——我甚至連那個號碼代表哪款食物也不清楚。收銀員接著問我們要甚麼餐飲,他點了雪碧,我望著他,停頓了一秒,再望著收銀員,答:「雪碧」。聽到我的選擇,他向我報以一副典型的趣怪表情,笑說:「你不用跟我喝一樣的飲料吧!」
他有所不知,剛才那一秒,我望著他,不但因爲我很想望他,在那一瞬間,一句近年我很喜愛的歌詞亦在腦海中閃過:
Bitch, you thirsty, please grab a Sprite.
——他原來跟Vince Staples一樣愛喝雪碧。

*****

將飲品名字入詞,並把她置於歌曲開首,Vince Staples這首〈Norf Norf〉固然是一首很稱職的廣告歌,但在宣傳飲品之餘,這首歌也簡單交代了他的成長背景:
I ain’t never ran from nothin’ but the police / From the city where the skinny carry strong heat / North side, Long Beach, North side, Long Beach
如果你想初步認識Vince Staples作品的大概,以及了解一下這位Long Beach藝人的生活,來自《Summertime ’06》的〈Norf Norf〉會是個好開始。近年大家聽Hip-Hop,或者都會先想起Kendrick Lamar,他確實是主流Hip-Hop界最令人激賞的名字,但除了Kendrick Lamar外,同樣來自西岸的Vince Staples,也是我心中一位值得更多人認同的藝人。上一張《Summertime ’06》的驚艷來得很低調,近年佳作貧乏的製作人No I.D.(Common《Resurrection》)難得交出十幾首不錯的beat讓Vince Staples盡情發揮,我認為「No I.D.回勇」一事,比起Vince Staples本人是個更大的驚喜。話雖如此,專輯中最厲害的製作人仍是Clams Casino,他在專輯中的參與度只是很少,對Vince Staples的出手很輕很陰柔,Vince卻對他的製作用情至深,將最重要的說話都放在Clams的製作中,整張《Summertime ’06》都圍繞著他年幼時在Long Beach那些爛如泥漿的生活,由Clams操刀的同名歌曲〈Summertime〉卻意外地擠滿了Vince Staples對舊愛的所有感情,更巧妙地貫通了其專輯封面作致敬的對象:《Unknown Pleasure》——他原來跟我們一樣,都愛聽Joy Division的〈Love Will Tear Us Apart〉

當1987年出世的Kendrick Lamar聽著2Pac的歌長大,並立志要成為西岸Hip-Hop的復興者,而1993年出世的Vince Staples童年時被Joy Division的歌感染,覺得這隊英國傳奇樂隊的名曲可以代表自己首張專輯的情緒,二人對創作Hip-Hop的概念已經完全不同。年初Gorillaz表示會發表新專輯《Humanz》,朋友對於樂隊竟然還在活躍感到驚奇,我則把目光放在專輯開場曲〈Ascension〉有Vince Staples這件事身上。

我竟然沒有留意到Vince Staples去年跟不同DJ或Producer合作那批單曲在舞池化的同時,也洗去了那種貫穿整張《Summertime ’06》的美式bassline,只覺得他玩味重了,多了一份幽默感及輕佻。去到〈Ascension〉,他的表現就如Gorillaz過住跟De La Soul、MF Doom、Snoop Dogg、Mos Def這些美國Hip-Hop藝人合作一樣,其過往的風格不太明顯,如〈Blue Suede〉那種西岸Gangsta味已經不再,樂迷們需要一點時間適應當中的轉變。

所以當聽到《Big Fish Theory》開場作〈Crabs In the Bucket〉所玩的是十幾年前由Craig David到The Streets,以至今天Disclosure在玩的2-step,或會有一瞬間的驚奇,但想深一層,Vince Staples其實早已為此鋪路。沒有No I.D.及Clams Casino在場的《Big Fish Theory》,專輯製作人一欄大多被一眾House及Techno的音樂人佔去,連黑人也沒有幾個。除了Vince Staples本人在饒舌之外,音樂上你其實無需用以往聽Hip-Hop的角度看待這張專輯,像〈Big Fish〉、〈745〉這種典型G-Funk,在專輯中只屬少數,而〈Homage〉、〈SAMO〉這類Garage才是《Big Fish Theory》的主菜。

《Big Fish Theory》的Club Sense甚至讓你可以很無腦地將專輯聽很多遍,因為Vince Staples把所有東西都調教得很洗腦,像〈Love Can Be〉這首顯然是他跟Damon Albarn在搞Gorillaz專輯時衍生而來的作品,連Gorillaz愛大堆頭的特色也借過來,Damon、Kilo Kish、Ray J、Vince Staples每人一節,各有焦點,這份取向在其舊作不常見。〈Yeah Right〉甚至請來Kendrick Lamar客串,但兩位西岸Hip-Hop藝人首度合作,出來的是一首完全party的作品。從實力到人氣,Kendrick Lamar不是一個容易處理的嘉賓,很多時也會喧賓奪主,在〈Yeah Right〉更交出完勝Vince Staples的verse,但Vince很清楚自己在新專輯想做甚麼,他可以用一整張專輯的派對氣氛將Kendrick的氣焰壓下來,這需要很高的執行力,亦不是有太多機會讓他這樣做(Vince Staples甚至從來沒有宣傳過這首歌有Kendrick Lamar)。

〈BagBak〉在樂迷間的評價兩極,有人覺得爛透,有人覺得很堅實,這視乎你期望他會走何種風格,不過平時聽似對許多事沒有所謂的Vince Staples,在〈BagBak〉隨著節奏的轉變,明顯多了幾分憤怒:
Tell the government to suck a dick, because we on now! / Tell the president to suck a dick, because we on now!
大家很容易會聯想到Vince Staples怒斥「suck a dick」的對象是現任美國總統Donald Trump。在這個年代,美國歌手,特別是一眾Hip-Hop藝人會寫作品表達對Donald Trump的不滿,實在正常不過,我們當然不會對他的立場感到意外,但他想講的亦似乎比我們想像中更多,因為早在2015年,Barack Obama仍然在任之際,他亦在〈Lift Me Up〉說過「I never vote for presidents / the presidents that change the hood is dead and green」,Vince Staples作為黑人,對Obama為貧困的黑人做過多少東西也有疑問,更遑論是後來的Trump。雖然Vince沒有明言專輯標題「Big Fish Theory」所指的是甚麼,但他在〈Big Fish〉、〈745〉也提及自己從少年時走到今日,生活上、地位上的變化,你會知道社會對他而言,只是一個侷限人成長的地方,就如被養在缸內的金魚,怎養也大不過那魚缸。

有樂迷曾經在Vince Staples的Facebook留言,指出《Big Fish Theory》全碟36分鐘,只有寥寥2175字,相比起Kendrick Lamar《DAMN.》的5579字(55分鐘),與及Emimem《MMLP2》的11721字(78分鐘),Vince Staples可說是懶惰。《Big Fish Theory》的確是我近年聽過由說唱藝人發行的專輯中,文字較不密集的一張,在網上查閱歌詞,也不需花太多時間消化,但這是否代表Vince Staples沒有盡歌手最大的責任,把文字填滿一張專輯?我們時常期望說唱歌手無時無刻也可以freestyle、每句也押韻、一分鐘內要吐出幾百字,仿佛沒有這些能力便不是一個好的說唱者。但這是否說唱的全部?顯然不是。在《Summertime ’06》,有兩個名為〈Ramona Park Legend, Pt. 1〉及〈Ramona Park Legend, Pt. 2〉的小節,前者的結尾與後者的開首,皆有一下攝人的槍聲,代表著Vince Staples十幾年前在Long Beach與朋輩背著槍械的生活,而在《Big Fish Theory》也有一節〈Ramona Park Is Yankee Stadium〉,同樣亦有槍聲,但槍聲很弱、很虛。這個安排,或許比文字表達得更多,因為在某些地方,你甚麼也不能說,甚麼也聽不到。

2017年7月22日

In the End, It Does Matter: Chester Bennington (1976-2017)

沒有人會否認《Hybrid Theory》及《Meteora》是最能夠代表Linkin Park的專輯,一鳴驚人,讓樂隊攀上無人能及的高度。所以當有人說他曾經是Linkin Park的歌迷,你不用問他最喜愛哪張專輯,但你可以問他從哪張專輯開始放棄他們:走Alternative Rock的《Minute to Midnight》?電子化的《A Thousand Suns》及《Living Things》?抑或是嘗試重回正軌卻始終跟早期作品有落差的《The Hunting Party》?最近期的答案可能是兩個月前才推出、流行味極濃的《One More Light》,其Pop/R&B取態嚇得不少忠心追隨Linkin Park多年的朋友也極為失望,慨嘆樂隊愈來愈迷失方向,新專輯已經失去了Linkin Park原來的味道。

這個其實是我那天早上起床,收到樂隊主唱Chester Bennington於7月20日在寓所中吊頸自殺身亡的消息,第一時間問自己的問題:最後一張我喜愛的Linkin Park專輯是哪張?為何Linkin Park接近十年沒有出過讓我喜愛的作品,我仍會關注他們的新專輯?只喜愛《Hybrid Theory》及《Meteora》的樂迷,算是Linkin Park的支持者嗎?

 In the end, it doesn’t even matter.

關於Chester自殺的原因,坊間都提出過不少可能性,原因有遠有近:逃不出童年遭性侵的陰霾、父母離異後濫藥成性、愧疚因受制於唱片合約(趕著讓新專輯《Meteora》如期上市)而未能一圓舊樂隊Grey Daze成員Bobby Benish病逝前的復合夢、受好友Chris Cornell暨Soundgarden及Audioslave主音兩個月前上吊自殺影響(Chester自殺當日正是Chris的生忌)、新專輯因風格大變而遭受舊樂迷唾棄等等。樂迷亦嘗試從新專輯《One More Light》中窺探他的近況,發掘舊作歌詞中跟他尋死意識相關的片段,甚至後悔早前把新專輯鞭撻得體無完膚,忽視了歌者的心理狀態,令他走上不歸路⋯⋯事發後,盡可能把劇本圓滿是人類的正常反應,但事實上,Chester之死怎樣寫也不會有結論,因為歌詞可以隨意解讀,往事可以隨便翻閱,但死者的心事,大家卻永遠解不開。

這兩天坐在電腦前,很當然地大部分時間也播著Linkin Park的歌曲,邊聽邊寫這篇文。由第一張《Hybrid Theory》順序播到最後一張《One More Light》,也許是時間的洗禮,以及心態上的調整吧,每一張專輯也好聽了,而且當年那種Linkin Park「變了」的感覺亦不太強烈。不時聽到大家會懷念《Minutes to Midnight》之前的Linkin Park,希望他們重拾初出道時較硬朗的取態,但樂隊由《Meteora》到《Minutes to Midnight》那個轉變,其實是因應Nu-Metal熱潮在2005年左右走到盡頭而來,市場受軟不受硬,他們也不得不轉型。2014年的《The Hunting Party》嘗試走回頭硬路,結果成為了樂隊自2003年《Meteora》以來唯一一張沒有拿下Billboard銷量榜冠軍的專輯(另一張沒有冠軍的專輯是《Hybrid Theory》,不過這張在美累積銷量為1100萬張)。

我相信大部分在中學時期開始聽Linkin Park的男生,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當年的Chester很有型,配上Mike Shinoda的rap,更型。這個答案沒錯是很膚淺,但有誰兒時不曾迷戀偶像?外表帥氣、聲音具爆發力,都是青春期男生希望擁有的特質,那些用字淺白但句句入肉的歌詞,更是直掏人心的利器。求學時期,班中許多人也聽Linkin Park,有聽Linkin Park女同學也覺得Chester很有型,但未必人人有錢買唱片,更遑論有錢看演唱會,想聽專輯要不就下載、要不就問有買的同學借(我的《Meteora》更是一借沒回頭),如果家中裝了有線更可以期待著MTV台播他們的MV。我也很喜愛Mike,他塑造了我最早期對Hip-Hop的認知,但Chester在那個時候實在太耀眼。雖然後來樂隊開始走成熟一點Alternative Rock路線,宣傳硬照上的Chester有時會像U2的Bono,又有點像Depeche Mode的Dave Gahan,但他的外貌其實沒有怎麼改變,連身型也差不多,到最後,他同樣以我們最熟悉的模樣離開世界。

這十七年來,大家都沉醉在Chester那令人亢奮的招牌廝叫,可能已把《Hybrid Theory》、《Meteora》聽過萬遍,可能曾在過萬人的演唱會跟他一同叫囂。在呼叫聲中,我們曾經以為自己與Chester的心很近。但隨著他的離去,我們不但失去了一把熟悉的聲音,看著這位曾將許多年輕人從絕望中救活的搖滾英雄竟然選擇自殺收場,仿佛在告訴大家:他花了大半生怒吼心中的痛苦,贏得全球樂迷的共嗚,最終仍是無法得到真正解脫。

在Chester離去的前幾天,市場調查公司Nielsen的一份報告指出嘻哈/藍調在2017年已經取代搖滾樂成為美國最流行的音樂類型,是歷年來首次。作為一隊在2000年代初以揉合金屬搖滾與嘻哈聞名世界的Nu-Metal樂隊,Linkin Park這些年來多次轉變風格,經歷了兩類音樂的交接期,來到2017年,已經沒有人會刻意標籤他們的音樂風格,因為「Linkin Park」一詞已經是一個Genre,代表的是這十七年來六人所做的一切。至於Linkin Park之後的命運會如何?我難以樂觀,但時間證明在2017年7月20日之前,他們都是對的,即使《One More Light》的曲風看來「錯」了,Chester最終亦以行動實現了他多年來所寫的東西,將它變成絕對。


2017年4月25日

Chicken's Worth:Kendrick Lamar《DAMN.》

Kendrick Lamar《DAMN.》


2015年,當時27歲的Kendrick Lamar在作品〈Mortal Man〉節錄了2Pac 1994年的訪問,以巧妙的剪接製造出Kendrick Lamar與2Pac兩代Hip-Hop藝人之間的對談,借前輩的咀巴道出後輩作為這個年代的美國黑人所面對的現實:

In this country, black man only have like 5 years we can exhibit maximum strength, and that’s right now while you a teenager, while you still strong, or while you still wanna lift weights, while you still wanna shoot back. Cause once you turn 30, it’s like they take the heart and soul out of a man, out of a black man in this country. And you don’t wanna fight no more. And if you don’t believe me you can look around, you don’t see no loud mouth 30-year old.

2Pac說這番話時只得23歲,後來因爲遭受槍擊而斃命,終年25歲,無法證實他口中那個30歲的分水嶺。不過Kendrick Lamar現年29歲,距離這個分界線很接近,我們很快便可以觀察到他由二字頭踏入三字頭的變化。或者你難以想像這位受Dr. Dre力捧、獲前美國總統奧巴馬高度讚揚、專輯《To Pimp A Butterfly》可在哈佛大學的圖書館找到、名氣足以在Coachella 2017跟Radiohead及Lady GaGa一同擔任headliner的「Hip-Hop’s Young Prince」會在30歲後落得跟大部分黑人一樣的下場,由盛轉衰,只能苟且地存活,但誰知道在這個看似文明的社會中,他將來會有何遭遇,世界會怎樣改變,會有哪些狀態比偷安更壞?

誠言Kendrick Lamar早前在其Instagram分享《To Pimp A Butterfly》接力作《DAMN.》的專輯封面,從專輯標題的字體、硬照中歌手的姿勢與表情、到整個構圖與配色,皆予人不知所云之感。我當然不會奢求他能再度交出媲美舊作的經典水準,但擔心即將踏入30歲的他在《DAMN.》為了進一步滿足主流市場,於音樂風格方面失足墮崖的負面想法是強烈的。聽了很多遍,讀了網上一大堆分析,雖然耳朵嘗試說服我接受Kendrick Lamar的新作,但眼睛仍然不允許我贊同這個封面設計。


去年Kendrick Lamar發表《untitled unmastered.》,有更迷幻、爵士的〈untitled 05〉,也有〈untitled 07〉這樣時興的Trap,曾經以為他將會往前者的路進發,結果《DAMN.》證明我猜錯了。首先是《To Pimp A Butterfly》的幕後大功臣Terrace Martin在《DAMN.》幾乎完全退席,連Flying Lotus、Thundercat、Kamasi Washington等爵士樂手亦一併消失,換來的是近年其中一位頂尖的製作人Mike Will Made It(Beyonce〈Formation〉、Rae Sremmurd〈Black Beatles〉),《DAMN.》中兩首最搶耳的宣傳單曲〈Humble〉、〈DNA〉也用了他的beat。其實我不認為這兩首歌耐聽,但每次打開Spotify聽《DAMN.》,一想到這兩首歌的intro,很自然會往這名字按下去,這是製作人火熱、歌者登峰造極的魅力。《To Pimp A Butterfly》與《DAMN.》前後兩張專輯主力的東西,由Old School的90年代Jazz Rap跳到10年代的Trap,除了顯示他具備多種Hip-Hop風格的駕馭能力,亦反映出他可以很商業,跟一眾最具市場價值的單位較勁——直白點說,《To Pimp A Butterfly》用來賺名,《DAMN.》用來賺利。

以60萬張暫時成為2017最單週銷量最高的唱片,《DAMN.》在商業上不但是Kendrick Lamar六年四張專輯以來中最成功的一張,也超越了「死敵」Drake《More Life》首週50萬張的紀錄,而〈Humble〉也是Kendrick Lamar第一首Billboard流行榜的冠軍歌。除了一些很時髦的單曲外,Kendrick Lamar亦很明顯在老夥伴Sounwave的製作中挑出特別有Drake風格的beat,由Sounwave操刀的幾首歌〈Yah〉、〈Element〉及〈Feel〉,都有Drake在《If You’re Reading This It’s Too Late》時期的簡潔,聽著Kendrick Lamar那份由歌詞走到選曲都向Drake步步進逼的姿態,也是《DAMN.》的樂趣之一。另外Terrace Martin唯一一首製作,有Rihanna助陣的〈Loyalty〉也是很適合派台的歌曲,除了曲子段落分明、取樣Bruno Mars〈24K Magic〉的手法高超外,難得Rihanna在這兒的表現也恰如其份。不過像〈Love〉這樣軟性的作品,調子很尷尬,不是他能處理得好的類型,但偏偏又像極他將來老了,再也「硬」不起來時會做的歌曲,很糖衣、悅耳,但無力的東西。如果你問我擔心Kendrick Lamar 30歲後會變成怎樣,〈Love〉會是其中一個答案。念舊的樂迷,可以透過〈Pride〉重溫Anna Wise在專輯中為數不多的和音,也可以在〈Fear〉身上找到Kendrick Lamar在《Section.80》時期的感覺。


《good kid, m.A.A.d city》的頑童及《To Pimp A Butterfly》的詩人後,Kendrick Lamar在《DAMN.》再次把一個虛構的人物「Kung Fu Kenny(功夫肯尼)」放進專輯中,試圖以這個角色把許多歌曲打包成一種概念。「功夫肯尼」在Kendrick以往的作品也曾經出現過,效果跟九十年代Wu-Tang Clan的Raekwon在《Only Built 4 Cuban Linx》自稱為「The Chef」,或者是Ghostfaace Killah憑《Ironman》向Marvel漫畫角色致敬類似。跟Wu-Tang Clan、The Chef、Ironman一樣,Kung Fu Kenny也有許多武打片與英雄漫畫的背景支撐著,使聽眾事前不用消化太多資料,便能夠從娛樂角度幻想出這些角色勇武正氣的形象,Kendrick Lamar在〈DNA〉的MV及Coachella的演出已解釋之。而來到專輯,只要把這個名字聽百遍,喇嘛也可變成龍。個人而言,與《To Pimp A Butterfly》為了跟2Pac對談而揮毫寫詩的詩人相比,空有背景但缺乏連貫性的《DAMN.》使Kung Fu Kenny這個角色對強化專輯結構的作用不大,效果遠不如專輯結尾以家族的姓氏為題的〈Duckworth〉直接,在歌中盡訴他與父親跟廠牌Top Dawg Entertainment老闆之間的故事,才教人大叫一聲「DAMN」!

廿年前,Kendrick的父親Kenneth Duckworth (Ducky)是Compton市內某KFC快餐店的員工。某日,店鋪遭悍匪打劫,在Ducky快要成為槍下亡魂之際,主腦之一Anthony “Top Dawg” Tiffith認出了他,記得每次在Ducky工作的KFC點餐時,Ducky也會多給他一塊炸雞、兩片餅乾,於是放他一馬。此事發生六、七年後,Anthony為了賺更多錢,成立了Hip-Hop廠牌Top Dawg Entertainment,在市內發掘到一位當時只有15歲的小孩,並將他簽進公司。這個小孩正是Kendrick Lamar,今日最呼風喚雨的Hip-Hop巨星。

Twenty years later, them same strangers, you make them meet again
Inside recording studios where they reaping their benefits
Then you start reminding them about that chicken incident
Whoever thought the greatest rapper would be from coincidence?
Because if Anthony killed Ducky, Top Dawg could be serving life
While I grew up without a father and die in a gun fight

炸雞果然是美國人的核心價值,沒有當年這塊炸雞,下次你在KFC用膳,用槍指著你的人可能就是Kendrick Lamar,或者是他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