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1日

終生信仰:Sufjan Stevens《Carrie & Lowell》


Carrie與Lowell,封面上的兩夫婦,是密西根唱作人Sufjan Stevens的生母與繼父,是Sufjan Stevens久違五年全新專輯《Carrie & Lowell》的主角,Carrie於2012年因胃癌病逝,而Lowell是歌者自1999年出道至今所屬唱片公司Asthmatic Kitty的老闆。寥寥幾句,訊息量已這麼大,因為《Carrie & Lowell》正是一張聽似簡單,背後卻有大量故事的半自傳式專輯──有關歌者面對痛失至親,這兩年來的沉溺。你不用對他的音樂十分了解,你只需要讀一次他在專輯推出前的Pitchfork訪問,便會明白他的心情,然後愛上這張專輯。

令他沉溺的,不僅是母親的離去,漫漫人生紊亂不同步的信望愛,都在《Carrie & Lowell》中屢被提及。聽眾不難聽到歌詞中那些原自母親逝去的負面情緒,有一半其實是歌者自我安慰時掀起對信仰、愛人、自我的疑問所產生:為了逃出某個困局,不惜以其他問題掩蓋之,觸發更多傷困,然後要用上大量自我感覺良好的片段平衡著歌者本身近乎崩潰的情緒。但其實這些好片段,正正源於Sufjan Stevens對於家庭、親人的回憶。聽《Carrie & Lowell》,你會覺得Sufjan不斷地想尋回笑的原因,但最終卻愈笑愈失落,聽眾一旦將自己的經歷代入了唱片的情感中,便會捲入那逃不掉的漩渦,在歌者的木結他聲中沉淪。

要追溯的話,Sufjan Stevens對上一張純民謠專輯已是2004年的《Seven Swans》。相隔十一年,《Carrie & Lowell》這張被歌者稱為「a return to his folk roots」的專輯,的確比《Illinois》及《The Age of Adz》來得反樸,連在《Seven Swans》甚具主導權的班鳩琴,來到《Carrie & Lowell》都要為扣人心弦的木結他聲退居後位。〈Death With Dignity〉很一針見血講到Sufjan Steven從母親的死亡中看到甚麼,所以那結他前奏也很乾脆,乾脆得你會有一刻好奇,歌者為何不把歌曲寫得複雜點?

原因顯而易見。他明白《Carrie & Lowell》是一張有關終結的專輯,對於縷縷往事,他不求甚解,但來到母親的人生終站,他的體會卻富可成詩。〈Death With Dignity〉與接下來的〈Should Have Known Better〉都直接地憶述這件事,而且毫不掩飾他意料不及的失意,但兩者均在末段帶出一點希望,前者的透過琴聲、後者透過電音,使氣氛不致過份低迴。然而這種從陰霾走出來的朝氣,正反映著前事對他莫大的創傷。如此傷害,甚至廷續到其他範疇,例如在〈All of Me Wants All of You〉中扭曲的愛情、〈Eugene〉中漸失的創作動機、〈Drawn To The Blood〉中令人滿腦子疑惑的信仰。按圖索驥,Sufjan的一切想法可能也由母親而來,但想像力豐富的聽眾,更會對好奇他在歌詞中提及那些沒有指明的「對象」,究竟是她、他,還是衪。



作為一個基督徒,Sufjan Stevens的歌詞從來不乏對宗教的描寫,從歌者洞悉人心的音樂中,我們相信他是一個虔誠的信徒。在〈Drawn To The Blood〉,他直接問上帝,為何將自己的母親帶走?為何自己的誠心會換來如此待遇?而到了〈The Only Thing〉,聖經的故事又令他的心結得以釋懷。〈John My Beloved〉更是毫無保留地將自己的一切交托給天父,亦深信衪能把等量的愛施予自己,當中的微妙關係可看成兩位各欠一根肋骨的人,在天意安排下,最終傾囊相授,不願分離。

《Carrie & Lowell》無疑是一張情感淡然的專輯,母親之死所帶來的血淋淋傷口,引來歌者一次對那泛黃記憶的探索,看上來薄薄的色彩,令人誤以為那串音符應該是脆弱的,但伸手一摸,方知道它原來又厚又硬,更感受到那一層一層疊加上去、往下壓的情緒。所以我不覺得《Carrie & Lowell》如坊間所說有甚麼心靈療效,因為所謂「治療」、所謂「淡然」,只是將一種愁緒以另一種愁緒平衡著,其實並不健康,亦象徵歌者心境已變老。沉甸甸的感覺,要到〈No Shade in the Shadow of the Cross〉才緩緩地被Sufjan Stevens的歌聲沖走,但不是他在歌中講了甚麼令人長智慧的道理,我鍾愛的,只是其美麗的旋律,與及來到專輯尾聲,終於行完一段路的感概。這條路,叫「信仰」。

有宗教信仰的人,一直也相信主與他們同在,一路上也有主的保佑,就如Sufjan Stevens那些歌詞中,無論母親的離去使他有多痛苦,最終也能蒙主之恩得到心靈慰藉。但對於本來沒有信仰的人而言,他們的路就只有自己,靜靜地俏俏地走,獨自走完偶爾絕望的道路,心底積藏了太多塵埃、污垢,只能用自己的血洗滌心靈,慢慢地築成屬於自己的信仰,在不如意時,將一切都交給自己,十年、廿年、卅年,直至終身,也是如此,祈求來去匆匆的人與事,也能被自己有限的心血保護著,為進入倒數階段的人生留下一點愛。

Rating: ★★★★★★

2015年4月9日

登峰造極


眾所周知,你是行山健將。數個月前才聽到你參加完毅行者,話音未落,已經要準備另一場賽事,然後又有幾個比賽,要每星期操練。你半年間行的山路,或許已多於我這輩子走過的路。上個月你跌傷了腿,步履蹣跚,我以為你要休養很久,未幾,你的傷患已完全康復,下星期可以繼續行山。行山真的這麼有趣嗎?我曾經陪朋友行過幾次,沒錯是高興的,但我尚未能理解,行這麼多的意義——是每次登上山頂,會為你帶來成功征服大自然的快感嗎?

熱愛藝術的朋友說,登山,應該望天上的彩虹,而非腳下的泥濘,這個我同意,如果我們活在太平盛世,沒有所謂的顏色革命。彩虹的七種顏色,本來只是光線折射的自然現象,沒有政治意識,然而,山下的人,卻在某個喧鬧的下午為這道彩虹的藍色與黃色賦予特殊意義,你選擇了前者,我選擇了後者。這有甚麼好說?其實只要我閉上眼睛吻你,便看不見任何顏色,但身穿藍色襯衫的你,實在很好看,當初我正是因為你與你的藍襯衫,登上這座山。

登峰的快感,在於這個絕世美景,見證著我與你的邂逅,我認為這已是我倆的極限,沒有東西能超越它。這裏雖然有點冷,但同時有最耀眼的陽光、最清新的空氣。當日,你穿著摺袖藍條子襯衫,在遠處昂首喝水,你盛水的容器,也是藍色的。好像自從遇上了你,我便越來越迷戀藍色。你小麥色的皮膚,證明這裏陽光充足,你臉上不帶一點塵垢,證明這裏空氣潔淨。你的存在,實現了一切自然,使本來看不見的東西,全都展示在你身上,被我目睹。

熱愛藝術的朋友問,「為何要介意別人怎看?」,其實由我決定落山那刻起,我從沒介意過別人怎看。即使我介意別人的看法,那個「別人」亦只有你,因為,是你抱我上山的。我已記不起落山期間,你的藍色如何三番四次勾起我返回山頂的意欲,然而我知道每一次我懷念山頂風景之美,那頂峰其實比上次高了很多,我亦想像到,從那個長高了的頂峰遠眺,能看到甚麼東西。登峰之後,我雖然選擇落山,但我仍能造極,只要你依然聳立在那個山峰。

山不在高。下山的路線比想像中長而迂迴,我在山上徘徊了很久,水平線好像沒改變過。沿途,有人向我招手、有樹為我遮陰,但這並沒有使我停止向前行。只有當我真的累了、病了,才會回頭一望那令我樂而忘返的風景,抖擻精神。我不清楚你在哪兒,但我知道你應該在不遠處,因為這座山仍充滿你的靈氣。靈氣,就是一些看不見、聽不見,卻感受到它存在的東西,無論是近、是遠,只要你的靈氣尚存,我亦會一路走下去,直至我不再需要你。

熱愛藝術的朋友最後受不了我這牛皮燈籠,沒有再與我糾纏有關藝術的話題,我亦終於突破重重難關,降落地面。我望著腳下一雙沾滿泥濘的跑鞋,這雙鞋,是我為了上來找你而買的。現在我已落山,它對我已沒有意義,它只是一雙泥跡斑斑的舊鞋,我穿了它兩年。我翻開登山的背囊,裏面有一件藍條子襯衫,它合你身,不合我身,但合我心,如今都失去了意義——縱沒意義,這件襯衫的藍,仍是我看過最美的藍,只有山峰上看到的天藍可媲美。

2015年4月7日

自詩詩人:Kendrick Lamar《To Pimp a Butterfly》


自從樂迷期望Kendrick Lamar能「光復」西岸Hip-Hop,而Kendrick Lamar亦從不掩飾他對已故西岸傳奇Tupac的崇拜後,大家對這位Compton市年輕人的期望值一直無限上升。2012年處男作《Good Kid, M.A.A.D City》以一堆風馬牛不相及的先行單曲為「頑童歷險記」這個專輯主題大放煙幕,樂迷無一不為他的苦心經營與百變演繹讚歎。然後我們看見他成為Beats Music代言人之一、登上GQ雜誌封面、在單曲〈Control〉以一張嘴擊敗所有同期的Hip-Hop藝人、得到許多與主流歌手合作的機會,Kendrick Lamar這幾年在圈中的發展,不但關乎其個人榮辱,也是樂迷對主流Hip-Hop看法的一面鏡——這幾年提到主流Hip-Hop,大家必然會提到Drake,然而他的走紅實在太具爭議性,尤其當事態發展到Drake在三月初隨便發張mixtape也能輕鬆奪冠,大家就更需要一些「正常」、「合理」的個案調劑心情。

事實上,大家都明白Kendrick Lamar繼《Good Kid, M.A.A.D City》後的第二撃必須步步為營,畢竟他肩負的是新一代Hip-Hop文化在主流界的發展,不容有失。然而新專輯發表前的幾首單曲,〈i〉、〈The Blacker the Berry〉、〈King Kunta〉,好聽但風格過於分散,令我有點擔心專輯能否承接舊作的氣勢。我當然可以相信Kendrick能重施故技,如上張專輯那般,以一個場合,將一堆雜亂歌曲變成一張有連貫性的專輯。

結果當真如此,而且場景比上張專輯更抽象——寫詩。

當《To Pimp A Butterfly》以Kendrick創作新詩的過程為主軸,一切看似無關的單曲,便因為這首詩被巧妙地串連。黑奴Kunta Kinte、偶像Tupac、天王Michael Jackson、才子Sufjan Stevens、女朋友、甚至性伴侶,都是他的靈感泉源。由開端一句起,每件大小事都助他完成下一句、下一節,及至全首詩。當中的曲折與變化,令這詩篇的誕生過程十分有趣,聽眾能容易了解歌者所想。當然,寫詩只屬意識形態層面的事,音樂上,專輯的大嗚大放,可稱得上是近年Hip-Hop專輯之最。

雖然名義上,由Flying Lotus主理的歌曲就只有開場曲〈Wesley's Theory〉,但在Flying Lotus長期合作夥伴、低音結他手Thundercat的大量參與下,《To Pimp A Butterfly》仿如一張有饒舌的Flying Lotus專輯,許多Thundercat擅長的即興感、才下眉頭卻上心頭的把戲,都在《To Pimp A Butterfly》再現。你可能會想起Kendrick去年在〈Never Catch Me〉與〈i〉那難攖其鋒的勝利姿態,但實情是,歌者與音樂人在專輯的表現都頗為親民,〈Wesley's Theory〉與〈King Kunta〉甚至可以用「yo」來形容,〈Hood Politics〉的前奏更是chill極了。專輯版中的〈i〉,換上了一個嘈吵的現場混音版本,比派台版本更配合專輯整體的調性。

同樣重要的名字是Terence Martin,他在《Good Kid, M.A.A.D City》時期最大的貢獻,是以爵士氣息令Kendrick的現場演出聽來更sentimental,而在新專輯中,其手法明顯受到歌者重用,《To Pimp A Butterfly》過半歌曲都呈現Jazzy的形態,令專輯更貼近九十年代初期A Tribe Call Quest或者Digable Planets那個黃金的Jazz-Rap時代。Terence主理的〈For Free? 〉和〈For Sale? 〉雖然只是過場曲,但他都落足苦功,前者全首兩分鐘都是瘋狂的Jazz Freestyle,後者則趨向實驗性質。他亦為前段兇狠的〈The Blacker the Berry〉帶來dreamy的結尾,而〈These Walls〉是專輯中少數poppy的作品,令整體沉重的《To Pimp A Butterfly》有一點生氣。類似的爵士取態,也可在另一位producer Ti$a的作品中聽到,他參與的歌曲不多,但不論是感性的〈u〉,還是「很FlyLo」的〈Momma〉,都令人難忘。


在上張《Good Kid, M.A.A.D City》的短評中,我曾指出Kendrick作為「光復西岸」的新一代,歌曲聽起來卻不夠「西」,而《To Pimp A Butterfly》,就正宗得多——這不止因為他在〈Institutionalized〉得到Snoop Dogg的協助,〈The Blacker the Berry〉向Tupac致敬的punchline也只是其中一點。他在《To Pimp A Butterfly》引入的橋段,複雜程度不下當年Tupac與B.I.G之間血債血償的恩怨紛爭,〈These Walls〉表面可口,卻包裝著一個歌者與殺友仇人女伴做愛的倫理故事。由〈King Kunta〉到〈u〉,再走到〈i〉,Kendrick在說關於自己的自信從最高點走到最低點,再反彈至最高處,這個變化亦橫越了他創作整首詩的過程,由一首歌,擴展到一整張專輯,他都展現出超凡的storytelling技巧。而來到專輯尾聲〈Mortal Man〉,他終於完成了其大作,唸起他的詩篇……

緊隨這首詩而來,是一段Kendrick與已故名人Tupac進行的專訪。沒錯,這次Kendrick以詩詞召喚陰間的偶像Tupac,採訪偶像對現今Hip-Hop、名利、社會的看法!Kendrick在Tupac於1994年接受電視台訪問的基礎下,輯錄最精彩的內容,撰寫對應的問題,完成了這次「對話」。除了問及偶像的觀點外,他亦向偶像道出自己入行數年的心聲,與及《To Pimp A Butterfly》的概念。Kendrick謂,在成名的路上,實在有太多誘惑,金錢、女人、名氣,這些東西仿彿在鼓勵他應該為現實放棄自我。他將那些向現實低頭的庸眾稱為「caterpillar」,那些為了藝術而努力、登峰造極的音樂人為「butterfly」,破蛹成蝶,本來是自然定律,但太多人只甘於做一條毛蟲,而放棄成為一只會飛的蝴蝶。而更甚的,是庸懶的毛蟲會力阻上進的同類成蝶。

在這個「專訪」中,Tupac提到城市中沒有頑強抗爭的黑人能活過三十歲——因為在三十歲之前,他們已被滅口,而保得住性命的,則選擇沉默。也就是說,城市中能存活的,大都是苟且偷安的毛蟲,牠們永遠只能瑟縮一角,至於蝴蝶嘛,抱歉,你的美讓毛蟲太驚慌,我不能讓你好過。Kendrick Lamar這首詩,本來名為「To Pimp A Caterpillar」(2-P-A-C),為那些被埋沒的沉默大多數致哀,但後來他發覺真正被污辱的,是努力向上的少數蝴蝶,所以他決定將這首詩,送給那些受盡凌辱、特別是黑色的蝴蝶。在表明心跡後,他期望Tupac能即時給他解答,可惜Tupac沒有回應,因為他已離去,只留下廿八歲的Kendrick獨自解決問題。

這段「訪問」聽得人很不愉快。它完整解構了整張《To Pimp A Butterfly》的理念,所有聽眾在之前幾十分鐘錯過、不解的東西,都在〈Mortal Man〉獲得解答。然而答案卻赤裸地將現實的不如意活現眼前,即使成功如Kendrick Lamar,他也感到不快樂。《To Pimp A Butterfly》長達八十分鐘,是否過長?我曾這麼認為,但只要細讀Kendrick Lamar在這張專輯想講的故事,黑人社會地位的低微、Hip-Hop圈內的污穢、同輩間的情仇、到歌者本身的自私自利,會明白他想表達的東西,即使再多八十分鐘也不夠講。Kendrick以瘋狂的爵士樂韻,包裝著許多反映人性醜陋的故事,最後他只能透過「問米」的方式從偶像身上得到慰藉。聽《To Pimp A Butterfly》,聽的是人性,聽我們作為一個人,要面對的人性,任何有關專輯你所討厭的元素,也同時反映著你為何討厭自己。

Rat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