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8日

平頭日記


年度專輯
"Impersonator"
Majical Cloudz


Loving you, I'm loving you, I'm loving you.
I want to, I would love to.
You would laugh, but I'm on stage for you.
I do sing for you.
Of course I do, and I love to.
- "I Do Sing For You"

上星期逛某著名獨立唱片店,遇到一位現時活躍的專業樂評人。老闆對他笑說:「你就正啦,前排係Facebook見到你同幾條女影相!」我望一望他,報以微笑,他似乎沒有反應。其實他應該完全不認識我,而重點亦不在此,因為我只是留意到他背著的Porter包。日本Head Porter水貨、寶藍色、尼龍質地、側肩式、經典Tanker Standard系列。

我為何一眼便看得出?因為當時我手上也提著一個同系列,但不同尺碼的公事包。

以前唸大學期間,已很渴望擁有一個Porter包。那時還未知道甚麼「日Po」、「台Po」、「Head Porter」的分別與爭議,只覺得Porter包的設計很簡潔實用,價錢也算是負擔得起,心想將來畢業後工作,賺到錢一定要買一個。然而畢業後,添置了黑膠唱機,大部分娛樂奢侈消費亦花在買唱片,加上工作性質對內,不用與客人會面,服飾樸素便可,於是大學時雄心壯志「買Porter包」這個想法就漸漸被遺忘。

但終於有些事,又讓我起了買Porter包的念頭。


Porter男

有天心血來潮,跟一位前輩確實某些我記得不太清楚的事:原來邂逅這個人,是十五個月前的事。吸收了上次的教訓,本身都沒有任何期望,也不希望再次因過份投入卻一得不到回報而落得失望收場,合眼緣的便多看幾眼,讓自己開心幾分鐘,然後便繼續那些沒有將來的自我沉溺歲月,反正我早就習慣了心花未開便要謝的感受。

怎麼形容這個人?平實的髮型,套著方正的臉,眼神都被埋在那兩個深窩,筆樑挻直,使雙唇的戈左晃右動都格外明顯,再拉扯著面部肌肉,每個表情皆令人難忘。陽光的身體,無論是正直地站著,兩手倚欄而立,俯身跟別人談話,正面又好側面也好,直視亦好回眸都好,俱帶著只有在文藝電影主角身上才找到的柔柔細緻。第一次看到這人,自己都盡量不作幻想,對方只是個外貌不錯的人而已,又何足掛齒?但隨著見面的機會多了,其五官與肢體慢慢烙在心裏,蘇麻的感覺就愈發強烈,脫掉了兩年的煩惱絲,終於因此人再次長出來。雖然我多麼的不希望歷史再重演。

我很努力不讓這人的映像在我的心中萌芽,然而在三月的一次工幹,還是被雜亂的思緒乘虛而入。出發當晚,我謹記了家人的溫馨提示、同事上司的工作指令,登上國泰航空凌晨前往英國的長途夜機。機倉內,腦海總是想起死神來了的空難情節,又擔心在當地會染上瘟疫,我又慌又忙,很想身邊有人陪伴著——我自然地想起這個人,一想起此人的笑容,心中的恐懼又好像減了一點,旅途期間也是靠這個笑容舒緩緊張的情緒。我很明白這是真正的喜歡,那種如小孩得到玩具般快樂的感覺,跟過去兩次愛上別人之始完全相同,實在瞞不了。


I feel like a kid,
I see some monster standing over my crib,
and they fall in.
......
This is all that I want.
I had dreams about you when I was so young,
and you're mine.
- "This Is Magic"

在英國工幹完,回到香港,雖然沒有發生任何特別事情,但這個人在我心中已有很特別的地位。有次我們在街上碰面,我好奇望一下對方手挽著的東西:是個Porter International包。Porter本來是個被遺忘、無關痛癢的東西,但那一刻我覺得,如果能跟對方擁有一些相同的隨身物品,顯得大家的品味相近,感覺應該會親近一點。於是我開始上網搜查這個Porter包的型號,無意中找到有關這個品牌的歷史,又曾多次到專門店/水貨店試身、格價,最後決定從日本官網訂來一個款式差不多的公事包。的確,這個吉田包讓我有一種對方在自己身旁的感覺。


Impersonator

除了手提包之外,我也經常觀察這人平時愛穿的衣服、鞋子、手錶,逛街時會看看有沒有類似的款式。了解這人喜歡的活動,多加留意有關資訊,嘗試了解這些活動的好,當對方戴上耳機,更會猜想耳機中傳出的是甚麼音樂。這些東西,其實只要開口問問、拍拍肩膊便可一一知道,但我不想太著跡,也不希望如面試般套完所需資料發覺不合心水便立即離去。唯有靜靜地、一點點了解,才能從中獲得發現好東西的喜悅,才會懂得珍惜擁有的一切。當我發現生活中有許多事都會受對方影響,甚至只想模仿對方的舉動,我便明白這是徹底的沉迷。

無聲的認識,是我處理這件事的方式。倘若真的要為這段回憶配上聲音,Devon Welsh的迷人男聲會是最好的選擇。

三年前,來自加拿大Devon Welsh化名為Majical Cloudz,開始在樂壇闖天下。當時成功從加拿大跑出的歌手已經有很多,有主流界的Drake、Avril Lavigne、獨立界的Feist,而去年大放異彩的Grimes也是在這個時侯開始醞釀人氣。那個時侯的Welsh,只是玩著很普通的Synth-Pop,模糊得一點也記不起。發表了首張專輯《II》之後,因為四處演出而認識了鍵琴手Matthew Otto,繼而邀請他成為Majical Cloudz第二員,然後在Grimes的專輯《Vision》亮相,Devon又把所有頭髮剃光,成為樂團的頭號標誌。

《Impersonator》是Otto加入Majical Cloudz後首張專輯。跟《II》相比,除了人事變動、形象改革之外,最大分別就是Welsh運用了他極具特式的男中音。Welsh表示他沒有接受任何聲樂訓練,但一般人聽到的效果卻很渾厚,會認為這位24歲的小伙子唱得很好。

因為這副美妙的嗓子,令我很樂意讓《Impersonator》成為我這年回憶的配樂。


His Master's Voice

三月在英國公幹,空餘時間跑到了倫敦探訪剛申請破產不遂的HMV。災難過後,大大張「EVERYTHING MUST GO」貼在門前是意料之內的,場面狼藉亦不用大驚小怪,人人爭相在碟堆中尋找便宜的唱片,店員也管不了貨架整齊與否,只管收錢。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幾個店員把一堆唱片疊成幾座塔,然後從遠處投球,把幾座塔逐一擊倒,他們的歡呼聲,夾雜著唏噓與無奈︰明天都失業了,何不玩盡佢?我看到這境況,竟感觸得眼都紅了,幸好那時身旁沒有人——其實我多麼想這個人能陪我分擔這個場面。

娘家英國備受重創,大店變小店,能關的便關,小女兒香港的幾家分店倒是表面風光如昔,只是多了幾個售賣韓星周邊產品與兒童卡通玩具的貨架而已。五月的時候,又在Facebook的二手唱片交易區認識了一位在HMV工作的朋友,他都透露了香港分店會繼續大搞,在買唱片方面,他肯定是我本年認識的朋友當中最重要的一位,果然姓楊的人都是天生吃這行飯,名字中有「健」的也是好男人。

雖然自己對於HMV的轉型頗有微言,但HMV始終也有著唱片業龍頭大哥的威力,偶爾逛逛也不錯。七月Dr. Dre的Beats來港宣傳,除了老闆親自下場,他更攜同男神Kendrick Lamar來到HMV出席活動,能夠近距離見到偶像,實在十分興奮,匆匆十五分鐘,我已拍了很多照片。離場後與同行的朋友到附近的麥記chat了幾句,他介紹了一些喜愛的Hip-Hop音樂。他一口氣推薦了很多歌,我一時間也記不了那麼多。

這兩位朋友,今年都曾向我推介過一個歌手——Jose James。這是聽音樂上,今年最令我高興的事。


因為一把誘人的聲音,對於男性來說實在太重要了。Jose James如是、Devon Welsh亦然。


月球上的男孩

I'm hoping that it feels good, it turns, it turns, it turns.
Trying to breathe in, it turns, it turns, it turns.
I'm hoping that it’s easy, it turns, it turns, it turns.
I'm hoping you believe me, it turns, it turns, it turns.

- "Turns Turns Turns"

這場無聲的喜愛,全都是憑自己的想像經營出來的,好處是你可以拗開現實環境的限制、雙方的問題,將對方想像得要多美好有多美好。壞處當然是一季、兩季、三季過去了,春天還是沒有來。

Majical Cloudz《Impersonator》中的歌曲,雖然簡單得過份,但正是Otto那些虛蕪的電音,才顯得光頭仔Devon Welsh的歌聲,有著一種獨力地支撐所有、努力地承擔一切的味道。他們參考Drake的《Take Care》,學懂了人家以迴音擴張情場,將喃嘸演化為情趣的技術。表面上Majical Cloudz的作品很偏離主流,不能即時接受,事實上要從中找到受流行音樂影響的東西,一點也不難。〈Childhood's End〉是全碟情感最濃郁的歌曲,而〈Mister〉的節奏,為《Impersonator》帶來一個小高潮。

至於出自Welsh手筆的歌詞,更直白得教聽眾無從躲避。他不時在歌曲提及自己是如何喜愛音樂,多麼享受與聽眾互動的時刻,而且聽眾真的能在他的歌聲中辨別出這番話的真實性。

See how I'm faking my side of it.
I'm a liar, I sing, I make music.
I've got time for familiar faces.
I wanna feel like somebody's darling.

See how I've almost decided.
I'd lose myself if I tried.
I told you that I'd been writing.
This song is proof that I'm trying .

- "Impersonator"

作為聽眾,好應該珍惜在表演台上說出這些話的音樂人。

Welsh的歌詞,除了顯露人與人之間precious而fragile的關係,更強調這種關係是單向的,是受眾不知情/沒理解箇中份量的。「I sing for you」並不夠,要「I DO sing for you」才感染到聽眾;「嘗試」這回事,是需要用一首歌proof出來;「I'm hoping you believe me」折射出二人尚未達到互信的關係,「it turns, it turns, it turns」更反映了歌者內心對這種關係的渴求:我對你好,所以也希望你對我好。

這年,我想說的,都被Devon Welsh說了。
這年,我想說的,也是我想聽到你對我說的。

我都無法解釋這年我底為自己、為別人做過甚麼,心理上開始起了一種自虐傾向,仿佛沒有得到,被放棄,甚至主動放棄,就是最好的擁有方法。


此時我的腦海又響起陳冠蒨的歌曲,大概她的音樂已代表了自己的一些性格。雖然上次台灣之旅未能買到她的《欲言又止》,但我一直沒有忘記這張唱片,反而因為未到手而更珍而重之。曾經在二手唱片交易區問過朋友有沒有這張唱片,大家都大嘆一碟難求。CD買不到,倒是透過一名女網友得到《欲言又止》全碟的無損音檔,果然是好兄弟,也是好姊妹,這大概是我第一次覺得數位音樂的份量原來可比CD、黑膠這般重。當然,歌曲的份量最重。

當痛苦竟然變成一種簡單又快速的感受,
那快樂怎麼變成如此孤單又複雜的祈求?

冠蒨的歌曲,十之八九也是情歌。她常將失去這回事演繹得太安逸太淡然,淡然得好像經歷了這些歌所描述的世界以後,世上再沒有任何大小事能讓她激動。這十幾年,樂迷等她的新作等得好苦,或者冠蒨至今真的沒有再遭遇到更令她感觸的事情吧?或者冠蒨今天已經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沒有再寫這些歌的需要吧?或者她早就放棄了唱歌吧?誰知道十幾年前是甚麼傷痛的事情讓她寫出《欲言又止》這樣的專輯?又有誰知道這十幾年來有甚麼原因令她不再發片?


歷練

若果冠蒨有發表新作的一天,或者我不會太在意歌曲的好壞,因為我只在乎她這些年經歷了甚麼。

而且我實在很難想像自己如何能渡過這苦悶的一年。很多心理上不平衡的日子都是透過聽音樂、想念別人來解決,久而久之,養成了獨來獨往的性格。我也不想太冷漠,我也很想對別人熱情一點,我已經盡量把視線放在不同範疇身上,跑步、烹飪、聽歌、寫作、看戲、讀書、逛街,結交新朋友,試圖將注意力分散。但每次完成了這些事,滿足了身心,都發覺這一切也是為了同一個人而做。每次看到那些豐富的表情,我也很想在對方面前,表現出自己開朗、健談、睿智的一面。我時常在深思,對方以前到底走了幾多崎驅不平的路,受過多少磨練,才有今天我所看見的美好。與其依戀對方教人心動的表情,不如先鍛煉自己、讓自己掛上那個成熟自信的笑容。

The happiest songs all end with a smile,
this might end with a smile, no my love.
If life could be forever one instant,
would it be the moment you met me? No my love.

- "Bugs Don't Buzz"

那一瞬間的感覺,實在太可愛,也太可恨。

2013年12月22日

2013年最喜愛的樂隊

銅獎
The National
("Trouble Will Find Me")
The National,我們又見面了。

在我心目中,The National已經不是一隊「歌曲/唱片很動聽」的樂隊般簡單。The National五位西裝熟男,代表男人四十過後對生活患得患失、半信半疑的心態。你以為《High Violet》描寫社會陰暗面已教人窒息嗎,《Trouble Will Find Me》將範圍再收窄至個人内心掙扎,連怨天尤人的理由都沒有了,聽得人更心酸。這個階段理論上是男性最不想經歷的,但The National又以美酒、音樂、玩物將這些苦澀包裝成為中年人的生活態度。四十來歲的他們聽Joy Division、Nirvana、Morrissey長大,哪我們成長的年代,又聽甚麼歌手呢?

無論是講兄弟關係的〈I Should Live In Salt〉、天使與魔鬼的〈Demons〉、庸人自擾的〈Sea of Love〉、尋覓至愛的〈I Need My Girl〉、還是舊情復熾的〈Pink Rabbit〉,由文青到已成家立室的聽眾都可以在《Trouble Will Find Me》找到與自己相關的片段。The National的音樂低迴得貼近生活,但不矯情,所以樂迷疼愛他們、電影製作人也愛用他們。專輯以外,我們還記得〈Think You Can Wait〉在電影《Win Win》伴著主角將面對困境時的恐懼轉化成勇氣;更不忘〈About Today〉在電影《Warrior》末段中如何將兩兄弟親愛不可分的血海深仇掏破心肺。

The National的好,確是值得花更多時間發掘,一旦愛上了他們,便無法再放棄他們任何優點。

Pink Rabbit
I Should Live In Salt
Graceless
I Need My Girl



銀獎
Darkside
("Psychic")
別怪人總愛用眼聽歌,特別是看現場的時侯,總要有一些視覺享受。過去兩年我不時在網上翻看智利電音才俊Nicolas Jaar的現場表現片段,他對著電腦與混音器擺動身體的神態實在帥氣無比,不多看兩眼就太對不住自己了。

2011年《Space Is Only Noise》令樂迷領教過Nicolas Jaar的電幻催眠技藝,我認為這是一張無論如何也應該要一聽的奇妙專輯,證實了Nico是位出色的帥哥催眠師。因為現場表演曾多番合作的緣故,Nico夥拍了同團爵士結他手Dave Harrington成為電音二人組Darkside,不但延續了Nico的聲音,而且Dave那手銷魂的結他技術,更是師承至Pink Floyd的經典之音,這絕對是個讚譽。

出自Nico手下的音樂向來都充斥著水的質感,伸手接觸可感到陣陣涼意、肉眼觀看可望到微細氣泡、拋身浸淫可聽到水聲咕嚕。而Dave就是一位揮刀斬水破浪的武者,激起水中本來不存在的動態。《Psychic》精妙之處在於,Nico的靜被Dave的動帶活了,而Dave的動也被Nico的靜緩和了,好像在看運動賽事的慢鏡重溫般,每個小節也被放大得一清二楚,觀眾能完整看到運動員從開始到完結,每一秒的肢體、表情變化,過癮得如親歷其境。

由於Nicolas Jaar實在太靚仔,使《Psychic》在美妙音符之上,也散發出一種chok味,聽到我個人都chok chok地,又扯扯地,催生出意料之外的性感。

Golden Arrow
Freak, Go Home
Metatron
Boiler Session Live



金獎
Majical Cloudz
("Impersonator")
來自加拿大的Devon Welsh肯定是本年度樂壇奇男子之一,光頭、白T-shirt、雄渾的男中音,已成為他的標誌。與監製Matthew Otto合組成為Majical Cloudz,去年在Grimes的《Vision》專輯亮過相,開始在坊間多了點名聲,但我正好倒過來,是因為Majical Cloudz才開始嘗試欣賞Grimes的音樂。

Majical Cloudz示範了甚麼是minimalism的極致。頭髮都沒有了、衣服亦不用買、編曲來來去去也是幾個無間斷的音節、歌詞更是淺白得無需苦讀。《Impersonator》在某些角度來看是張成本極低的製作,仿佛你我他在家中也能完成製作,但專輯的感覺聽起來卻是那麼重,Devon很用力把每個字的意思擠出來,企圖以一人之力將物理上沒有發出的聲音都帶出來。Devon的作品很著重音樂人與聽眾的交流,時常也提到自己的歌是為大家而唱、為了唱好每首歌,甚麼也可以沒有所謂。像我這種聽歌人,聽到這番話,其實對他的說話十分欣賞。

Pitchfork的2013年專輯榜,將本來只得8.2分的《Impersonator》排到第八位,比Arcade Fire還要高,或者就是看中了兩子在歌曲中表現出來的赤子之心。這種東西,年過廿五的人還敢表現出來嗎?

This Is Magic
Childhood's End
Savage
I Do Sing For You

2013年12月18日

2013年最喜愛的男歌手

銅獎
Dirty Beaches
("Drifters / Love Is the Devil")
讀這個名字要很小心。他叫Dirty Beaches,不是Bitches。Dirty Beaches是個藝名,他的原名叫Zhang Hungtai,張洪泰。

生於台北,長於加拿大,現居德國,張洪泰的文化背景本身已有趣得很。他會在自己的部落格分享在世界各地演出的感受:原來香港的渡海小輪對他來說是如此特別;創作音樂的過程:原來王家衛的電影為他帶來不少靈感,Hip-Hop是他熱愛的曲風;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他曾向推薦樂迷推薦林強的作品:介紹華人的音樂讓我感到份外親切。

《Drifters》、《Love Is the Devil》,是Dirty Beaches在現居地德國柏林灌製的雙碟專輯。兩部分在節奏與氣氛控縱上有明顯區間,將湊密得令人膽戰心驚的橋段集中在《Drifters》,其餘人煙稀疏的場面則安置到《Love Is the Devil》,而且前者以演唱為主,後者大多數為純音樂,合二為一的話,就是Dirty Beaches以前的風格了。兩部分都仿佛由梁朝偉擔任主角,但一張是一代宗師,另一張是2046,但肯定不是東邪西毒。

Casino Lisboa
I Dream In Neon
Elli
Mirage Hall



銀獎
Ghostface Killah
("Twelve Reasons to Die"

"Twelve Reasons to Die: The Brown Tape")
像鬼瞼這般的資深rapper,一般樂迷也不會期望他能夠有任何突破,只要正正常常保持質素,做個好榜樣,相信大家都不會抱怨。《Fishscale》之後,GFK的音樂已如所料徐徐走下玻,但今年的《Twelve Reasons to Die》,鬼臉將自己多年的來的形象實物化,推出漫畫、精裝boxset,更邀來監製Adrian Younge,創作如電影原聲帶般的音樂,「Ghostface Killah」終於不再是紙上談兵,而是有血有肉的殺手。

Adrian Younge領軍下的《Twelve Reasons to Die》既充滿迷幻感,對GFK的歌迷來說相當新鮮,專輯同時也保留了鬼臉與武當派多年累積來的紮實功架,所以聽上來仍是那麼熟悉。除了Adrian Younge的原版,《Twelve Reasons to Die》更有由Hip-Hop監製Apollo Brown主理的「Brown Tape」版本,抺去了Adrian的修飾,加回大量Old School味道,原始得來,也是老Hip-Hop迷最鍾愛的聲音。

題外話,我五月從Soul Temple廠牌訂購了一張《Twelve Reasons to Die》黑膠唱片,追過好幾次也沒有回覆,結果到十二月,手中沒碟,錢也拿不回。

The Rise of the Ghostface Killah
The Sure Shot (Parts 1 and 2)
Blood on the Cobblestone
An Unexpected Call (The Set Up)



金獎
José James
("No Beginning, No End")
去年說過選每年男歌手金獎,就如女孩子選男友般,除了好音樂,還有很多考慮,選了十多年,交過十多個男友,有時也得承認自己眼光其實不夠好,無法長久愛下去。誠言2013年的選擇是近年最有限的一年,昔日的偶像失去光環,伴隨多年的Hip-Hop也沒有帶來甚麼生氣,也許是厭了。

José James這位爵士男歌手,我兩、三個月前才因為朋友在Facebook分享了其《Blackmagic》專輯截圖才發現,看到封面,直覺認為他的音樂會是自己杯茶,查閱Wikipedia,知道他是個集Jazz、Hip-Hop於一身的男歌手,試聽意欲大增。再到Spotify試聽,果然好聽極了,然後便到Discogs、Amazon買他的唱片。Jose James本身並非甚麼當紅受熱捧的音樂人,討論的人很少,發掘Jose James的過程,便將所有平時慣用的網上資源一網打盡,音樂工業發達到今天,誰還可說網絡打擊了音樂人生計、阻礙其事業發展?

我是因為「Hip-Hop」一詞才決定聽José James的歌曲,《Blackmagic》也中了一半,得到一眾魔術手如Flying Lotus、DJ Mitsu出馬,很對胃口。由小廠牌Brownswood跑到大廠牌Blue Note,今年《No Beginning, No End》則沒有太多Hip-Hop味,傾向了Jazz一方。開場曲〈It's All Over Your Body〉是很典型的Nu-Jazz格局,每逢上電視必唱的〈Trouble〉也捕捉了中板流行曲的節奏,〈Sword + Gun〉與〈Vanguard〉是那些很靜態但也很好搖的Free Jazz。〈Come to My Door〉及〈Heaven on the Ground〉則避過了專輯整體的contemporary感覺,是想聽純Pop的好選擇。《No Beginning, No End》音色溫暖,四季皆宜,但特別適合在冬天晚間播放。唯一例外是冷冽的專輯結尾〈Tomorrow〉,孤寡而大器。

José James令我重拾了以前聽歌沒有太多所謂的時候,從前聽John Mayer、Jack Johnson,簡簡單單已教人歡喜,根本不會刻意留意他們的音樂用了那些元素、找來甚麼猛人製作,有甚麼驚天影響力,一個人聽歌嘛,愉快地享受才是王道。不是說以前的選擇不夠喜愛、假大空,只是這次的experience實在很有趣般,長驅直進,短時間爆發。

Vanguard
Trouble (Live)
Come To My Door
Tomorrow

2013年12月15日

2013年最喜愛的女歌手

銅獎
Anna Calvi
("One Breath")
當然,自首張同名專輯開始,我已知道Anna Calvi是女性,十分欣賞她的音樂,很多樂迷也拿她跟PJ Harvey、Patti Smith、Siouxsie等女歌手比較,但我甚少會跟朋友說她是我喜愛的女歌手。在我心目中,Anna Calvi是個跨性別、穿越時代的人,不應該被「女性」之名義標籤她......如果被Anna本人聽到這句,不知該喜還是哀?

雖說她的音樂不像出生於這個時代,觸覺也不像出自於女性手筆,但一直以來,Anna Calvi的作品其實也沒有跟一般聽眾的耳朵過不去,有時更會在副歌部分特意軟下來遷就大家口味。《One Breath》在這方面做得比上張專輯明顯,加強了流行感,較像這個年代的產物,總體來說比上張更易聽。

聽到〈Piece By Piece〉,簡直女人到不能想像Anna Calvi原來可以嬌柔;〈Eliza〉就著有一到副歌便放下身段的典型Anna作風;而〈Tristan〉算是最接近上張專輯之強旱的作品,但仍然軟了一度;〈Love of My Life〉甚至糖衣得可以被歸類為Pop Rock。聽著如《One Breath》這樣試圖減少男女、新舊差異的專輯,對於接受了Anna Calvi作為謎一般歌手的聽眾來說,或許會更覺矛盾。

Piece By Piece
Suddenly
Sing to Me
Eliza



銀獎
Janelle Monáe
("The Electric Lady")
無論你是早在2008年《Metropolis》或2010年《The ArchAndroid》已聽過,還是透過去年Fun的大熱歌曲〈We Are Young〉得悉Janelle Monáe這位黑人女歌手,我也要恭喜你,你認識了一位唱功了得、意念出色的音樂人。

欣賞Janelle Monáe的《Electric Lady》,可以有兩種方式:一,全程投入她那個七彩多變、動靜皆宜、難以單一定位的音樂世界,保證聽完之後會滿足離場;二,細心鑽研及了解歌曲每一字每一句每粒音符的典故,追溯歌中主角的歷史、受那些薰陶而來,定必能增長不少知識。不管聽眾以甚麼方式,表面地聽或是深入地聽,都會對她的才華讚歎不已。我自己一直傾向直接地享受其音樂的感染力,派台歌〈Dance Apocalyptic〉、〈Q.U.E.E.N.〉、〈Primetime〉俱為才氣逼人、功架十足的流行佳作。至於專輯中那些故事發展、意識形態,不是不用理會,只是在有限的時間內,平時實在無法兼顧,況且不理這些,也無損專輯的可聽性。

如同Janelle Monáe一貫的的特色,《Electric Lady》向聽眾拋下了兩個問題:當科技發展到機械人可以拯救人類世界,到底是人類文明倒退得太過分,還是科技的威力強大得足以令人生畏?另外,一個人是否要做到數理定義上爐火純青,達到常人不能到達的境界,才有資格跟別人談取向?相信只要Janelle Monáe仍會製作音樂,這些問題都會一而再、再而三被問到底。

Q.U.E.E.N.
Dance Apocalyptic
Primetime
Sally Ride



金獎
Julia Holter
("Loud City Song")
關於Julia Holter,我最先留意到是她的多產,由2011年至今,一年一張專輯實屬罕見,又難得她的專輯一直維持着不錯的水準。多產也可用於她這年密集式推出音樂錄影帶,一年內拍五個MV,而且每個也不是濫竽充數那種。

《Loud City Song》作為一張概念專輯,驚喜之大非了一般人形容為百老匯歌劇的浮跨,或者爵士音樂最為人喜愛的隨興感。每首歌曲氣氛的演變,全都是漸漸進行,不知不覺間將聽眾情緒從一方慢性帶動至另一方,或者跟你遊個花園,遊走了一大圏,消耗了體力,原來只是原地踏步,甚至從終點回到起點。一首歌如是,兩首歌如是,聽眾也許會覺得被耍,但《Loud City Song》正正是張很聽得費勁,同時亦不難接受的古怪專輯,就如Julia Holter的唱腔般,變化不大,但那些差別已可堪玩味。

較有趣的是《Loud City Song》本應是名優雅地擺弄嫵媚、令人難以捉摸的女子,但不少歌曲的錄音以至echo/reverb的運用,都帶著Post-Rock那種激烈得教人飆淚的效果,一點也不柔弱。原來細聽Julia Holter獨步城市街頭喧嘩的同時,抬頭一看,一場發生在天空中的爆炸亦正在上演。

In the Green Wild
This Is A True Heart
World
Maxim's (I & II)

2013年12月13日

2013年最喜愛的新人

銅獎
Bastille
("Bad Blood")
這年的Clockenflap因有要事而無法參與,這的確是個很好玩、很值得支持的香港音樂節,想起去年參加Clockenflap,最大的驚喜莫過於認識了這支新晉英國樂隊Bastille。表演之前,我對他們毫無認識,即使剛好經過,亦因為想看別的表演而沒有駐足觀看的打算,但遠遠看了幾分鐘,覺得他們的歌曲十分澎湃、旋律很易上口、主唱又帥又會搞氣氛,便決定由一名路人,變成參與其中的觀眾。那幾十分鐘的表演非常精彩有活力,在場觀眾都很享受,令我對Bastille極有好感。

現場表現滿分,來到專輯,相比之下,感染力難免大減,這是意料中事,但難得我又不介意。《Bad Blood》是張很流行化的專輯,青春的vocal arrangement、糖衣的旋律,乍聽下會誤以為Bastille是十幾年前Backstreet Boys那類偶像組合。是的,聽慣了獨立音樂那群聽眾也許會認為Bastille只是一隊有帥哥主唱的樂隊而已,音樂完全不是甚麼回事,而我也承認如非看過現場表演在先,我會主動聽他們唱片的機會應該是零。然而我真的因為好看的現場而愛上他們,迎來了久違的流行樂隊享受,又不能不讚他們在宏大格局的營造上,確是有心思。有機會的話,應該要看一場他們的表演,時間不會白花的!

Bad Blood
Things We Lost In Fire
Overjoyed
Of The Night



銀獎
Earl Sweatshirt
("Doris")
兒子生性,母倍感安慰。雖然Earl Sweatshirt被送往Samoa讀書期間,樂迷矛頭直指其母古板保守,但讀完書回來的Earl,言詞的確比讀書前成熟不少,起碼其母對他的思想有信心,允許他與Odd Future這班壞孩子繼續打滾。跟Odd Future打天下,未必沒有前途,但比起個人發展,可以找Flying Lotus、Mac Miller、The Neptunes做後援,怎樣想也更吸引。事實上,當Tyler, the Creator與Frank Ocean已能獨當一面自動駕駛,又不見得其他成員能為Earl製作出色的beat,外面的世界也許更精彩。

《Doris》未必是張精彩絕倫的唱片,但在今年新意欠奉的Hip-Hop市場中,已增添了不少新意。〈Chum〉、〈Hive〉可聽到仍未被大氣候淹沒的細緻聲音,Earl亦很會善用他這個年紀的半生不熟,得到同年好友的相助,對的錯的都做了,輸贏也不重要,而可幸的是他大部分時間也贏,就算輸的也只是預計中的小問題,例如不夠Tyler大聲。

十九歲而已,真的大把世界,我也好想回到十九歲。

Chum
Hive
Sunday
Knight



金獎
King Krule
("6 Feet Beneath the Moon")
由Zoo Kid到King Krule,儘管歌曲擁有與其年齡不相配的老成,唱腔奇特,難以跟「童真」、「可愛」一類詞語拉上關係,但既暗黑又浪漫的氣氛令人陶醉,使我依然都當這位英倫牛佬是個孩子。

喜歡King Krule的原因,幾個月前的介紹已寫過了,不再贅述。但這幾個月發覺,King Krule與Earl Sweatshirt其實是很相類近的歌手。除了因為他們同樣為十九歲的年青人,其作品皆是由從這個年紀的角度冷看當下醜惡的世界,而基於年少氣盛,想法都較為激進。而且,King Krule的音樂貼近Trip-Hop,甚有Hip-Hop底蘊,拿來與Earl一比,節奏竟然相差不遠, 相信交換來製作也不見突兀。

經過了兩年的累積,〈Out Getting Ribs〉已成為King Krule的殺手單曲,將十來歲的怨憤寫成三十歲的蘼爛。《6 Feet Beneath the Moon》就是擁有許多有潛質成為經典的片段,讓這一代的年輕聽眾在三十歲的時候回味,也令資迷的樂迷驚歎,原來曾有一個不夠廿歲的小伙子正努力地追趕他們的速度。

Easy Easy
A Lizard State
Out Getting Ribs
Neptune Estate

2013年12月10日

2013年最喜愛的歌曲 (下篇)

第五位
"Sea of Love"
The National
(Take from LP "Trouble Will Find Me")
〈Sea of Love〉是個關於一籃子與一男子的故事。

夜深人靜,思緒總會被萬千瑣事纏繞著。去或留、取與捨,答案看似顯然易見,又好像隱憂重重,更不經意地反映了內心的脆弱,想改變現狀,又生怕任何一個錯誤的的決擇會將自己從幸福的天地拉至無底的地獄。但撫心自問,現在的我真的幸福安定嗎?預計中的痛苦自己真的承受不來嗎?眼看身邊的人好像很樂於活在這個大海,面對一籃子的浮浮沈沈,我笑他們愚笨,為何要自討苦吃?我也羨慕他們的勇氣,因為自己連接受挑戰的膽量也欠缺。

遊走於去與不去之間,我很容易將責任歸咎於一男子。這名男子,與我鮮有謀面,但在我每個做選擇的時刻,他的身影總會在我腦海中掠過。我不敢怪責這個不實在的男子,只是不時問自己,若然沒有這一男子的因素,我做人會否灑脫一點?去,是為了追趕你;不去,也是為了追趕你。然而追趕這些生活最基本需要,卻變成一整年的磋砣與忐忑,結果一籃子的事,就被一男子搞砸了。都讀了這麼多書,還不懂分事情的輕重麼?到底大學教會你甚麼?

籃子和男子,怎能親密如此?



第四位
"Turns Turns Turns"
Majical Cloudz
(Taken from LP "Impersonator")
雖然我真的很喜歡Majical Cloudz,愛上了光頭仔Devon Welsh的造型與聲音,經常翻聽其專輯《Impersonator》,又早已預留一個十大歌曲位置給他們,但其實我喜歡他們甚麼呢?該怎麼介紹他們才好呢?我不知道。

〈Turns Turns Turns〉實在簡單得太過份。想分析歌詞,來來去去就只有「I don't, I don't, I don't」與「It turns, it turns, it turns」,沒有甚麼道理好說;想拆解當中的音樂元素,歌曲本身就minimal得無可再拆,甚麼高潮迭起、美麗到不能等字句也用不著。驟耳聽〈Turns Turns Turns〉,會覺得歌曲很窮酸,但其實,他窮得只有感情。在Devon Welsh的低沉演繹下,〈Turns Turns Turns〉坦誠地表現出歌者如何將難被自己了解的個人感受發酵到與自然環境的交流,將無數肺腑之言滲進空氣,無聲無色地飄送至對方耳邊,望他能理解、接受。

與其說喜歡〈Turns Turns Turns〉,倒不如說這首歌帶給我送字難以形容的微妙感覺,似是對朋友訴說了很多心事,但事實上自己甚麼都沒說;似是聽到很多回應,其實那只是自己腦海裏胡思亂想、渴望從別人口中聽到的東西,別人根本沒有承諾過。



第三位
"The Fall"
Rhye
(Take from LP "Women")
與同學飯聚,話題除了學業前途找工作之外,也開始零零星星提起婚嫁的問題。有個條件不錯的帥哥朋友,結交了一名漂亮女伴接近兩年,郎才女貌,八掛的我們都多口問句:「有跟她結婚的打算嗎?」

意外地,這位朋友坦白地說:「初相識的時候也有這樣想過,但現在沒有了。」

我頓時覺得自己問錯問題,因為我沒有預計他會給予這麼負面的回應,就算對愛情沒有童話故事般的期昐,畢竟她也是自己此時此刻的選擇啊!這一問一答,對他來說也許自然不過,但作為局外人的我反而因為這個答案而感到失落。我沒有特別追問變化背後的原因,一來這是別人的事,不宜多理,二來也心怕知得更多,自己會更沮喪。

〈The Fall〉的MV將這種未知的沮喪視像化,年輕活潑的少女,代表了男女主角初相識時的打得火熱,而成熟穩重的女子,就代表著二人相識多年、淡泊如水的關係。我在想這位朋友是否正面對類似困境,相識了一段時間,已開始欠缺維繫雙方感情的把戲,無法以感情蒙敝對方的缺點,所以感到大家都沒望了,不想結婚了,甚至有「不如分手吧」的念頭。

分別之前、make love to me的最後一晚,我們都希望當夜煙花燦爛,至少證明彼此之間存在過火花,可惜臨別秋波,舌頭卻緊張得打了結,唸不出一字一句,連最終的哀求,「don't run away, don't slip away, my dear」也無法啟齒。〈The Fall〉尖銳地刺痛了所有求愛都市男女脆弱的心靈,淒美地描寫出二人之間情不在的失落。



第二位
"Paper Trails"
Darkside
(Taken from LP "Psychic")
性感。










當一首歌能被你以「性感」二字來形容,基本上已等同好得無話可說了。



第一位
"Ohm"
Yo La Tengo
(Taken from LP "Fade")
老師問︰「What is Yo La Tengo?」

同學甲在黑板上洋洋灑灑寫了千字算式,試圖解釋樂隊的根源,資料詳盡,阡陌交錯,當然獲得高分。同學乙則無意中闖進了樂隊的「生產線」,選材、加工、包裝、物流,過程一目了然,最後這位同學捧來一盒Yo La Tengo,老師看見活生生的製成品,開心不已,也給予高分。

一直覺得〈Ohm〉是寫給大人聽的兒歌,整首歌聽上去也很和諧,旋律流暢,用字淺白,小孩子聽到中段「do do do doo do, do do doo do, do dooo do do do do」應該很快便會記得。但歌詞不時也提到現實的殘酷︰「Sometimes the bad guys come out on top, sometimes the good guys lose」、「Sometimes the bad days maintain their grip, sometimes the good days fade」。跟小孩子說這些東西,他們只會不停問︰「點解呀?」。而家長就只能答︰「到你大個左就會明架喇。」其實,人大了,是否真的會明白為何好人沒有好報、總會遇上壞天氣?抑或,所謂明白,不過是對壞事的出現習慣了、懼怕了、懶得探究而已?

兒歌本來不應讓聽者如此疑惑,所以一句「We try not to lose our hearts, not to lose our minds」就把一切困惑消除了。受到大氣的影響,也要堅持自己的信念,不要迷失。Yo La Tengo將這句可能很空洞老套的說話不慍不火地演繹出來,只聽見一種生生不息的朝氣,即使幾位成員年過半百,沾上了許多人世間的塵埃,但心境未受污染,仍然保持青春,在台上搖滾一番,讓台下的年青人感到鼓舞。重點是讓他們明白到,今天所有能被看見的美好東西,也必定經歷過許多磨練,沒有一朝一夕。

2013年12月6日

2013年最喜愛的歌曲 (上篇)

第十位
"Say That"
Toro Y Moi
(Taken from LP "Anything In Return")
愛上The National,愛上〈Bloodbuzz Ohio〉,其實源於樂隊主唱Matt Berninger妻子Carin Besser有份執導的黑白MV。歌曲雖然關於中年人面對各種事情的不安,但在MV中,Carin捕捉了滿臉鬍子的Matt在池邊餵魚、草地上歇息、布幕前睡眼惺忪晃著酒杯搖著身體的諧趣舉動,我想,這些小節在Carin心中,都是Matt吸引她的地方吧,男人四十,仍能保持到肢體動作上的年青,實在不易。

相對地,Toro Y Moi年僅廿七,比Matt更有擺出一副年青人灰諧的本錢,而〈Say That〉的MV,正是〈Bloodbuzz Ohio〉MV的年輕版本。沒有驚險刺激的場面,Chazwick只需在森林和原野中撥撥草、跳跳舞、抱抱樹,低本不高、動作簡單、幾個親親大自然的鏡頭,顯得主角十分趣緻之餘,也有種「大地在我腳下」之強勢,任何女孩見到也會心動。〈Say That〉MV根本就是父母偷偷將單身兒子的生活點滴拿出去為兒子安排相體找伴侶的片段——哪麽相體成功嗎?

Say that you'll always remind me, cause I can't decide if you're my love.

正常。這個年代還會有年輕人願意透過相體結識伴侶嗎?



第九位
"Shut Up"
Savages
(Taken from LP "Silence Yourself")
這年Savages為我帶來了一節很好的英文課:「Silence yourself」 = 「Shut Up」。

在〈Shut Up〉的MV開首,樂隊節錄了一段來自1977年電影《Opening Night》的獨白,抱怨本來平靜的世界被一群愛發聲的好事之徒弄得混雜嘈吵。一百個人說不同的話,又不懂互相尊重,太不團結、太不和諧了。於是在讀白的結尾,便輕輕地道來一句:「Silence yourself」。然而一刻安靜過後,隨之而來並非和諧團結,叫大家靜下來的人,反而送來了一場地動山搖得如Joy Division的怒滾。

「Silence yourself」是組很溫和的詞彚,而「Shut up」是個強烈的命令,然而兩者的意義也差不多,都是要眼前與自己爭辯的人閉嘴。如請別人安靜不果,就只好將猛烈攻勢警告對方,並報以一句「Shut Up」助威。或許對於Savages來說,「Silence yourself」與「Shut Up」均沒有任何冷靜思考、理性討論的好意,純綷只是物理上希望大家閉上嘴,減少空氣粒子震動,讓世界樂得清靜。但停止了爭論,就代表矛盾不存在嗎?理論上顯然不是。有一方願意放棄發言機會,就表示另一方同時願意退讓一步嗎?別那麼天真了。



第八位
"Safe With Me"
Sam Smith
(Taken from EP "Nirvana")
英國年輕男聲Sam Smith今年為Disclosure與Naughty Boy獻唱的的兩大金曲〈Latch〉及〈La La La〉雖然不屬於我喜愛的歌曲,但他的聲線真的一流,每當有人播放他唱的歌,我也很願意聽畢整首,任何歌曲交到他手上皆可加分,只聽他的演繹已值回票價。理論上,繼續唱歐式舞曲應可令他的發展穩步上揚,我對他來年的首張專輯期望卻不止於此。

作為一首簡短情歌,〈Safe With Me〉該做的都做齊了:甜蜜歌詞、深情演繹、易記旋律,出色的流行曲,最重要是大眾能輕易投入,複雜難明的東西可免則免。同時〈Safe With Me〉也多做了不少:循環的起伏把情感與場境這些橫向變數都鎖定在某個範圍內、副歌每句於結尾的vocal tuning增添了一點逗趣,接著有一把疑似Adele的女聲唱著「My heart will beat, my heart will beat」更浪漫得把整個環境都溶化。〈Safe With Me〉當作普通情歌來聽也可,一些不平凡的編排亦令歌曲有點實驗的味道。曲長三分鐘過得很快,因為這三分鐘美妙得讓人快活不知時日過。



第七位
"Giorgio by Moroder"
Daft Punk
(Take from LP "Random Access Memories")
My name is Ricky Wong Wai Kay, but everybody calls me Wiki.

十月底,香港電視員工與市民包圍政府總部爭取發牌的某個晚上,填詞人林夕發表了一些有關創作的所見所感。在當今香港,已沒有人比他更有資格談創作,演說期間,不少段落也令現場觀眾激節讚賞:

「如果個夢想講出黎冇人話你癲,咁呢個夢想其實係比較有鹹魚既腥味。」
「創作呢一回事並不是請客吃飯,並不是溫柔恭儉讓,創作亦都唔係純綷風花雪月,創作本身需要一種癲覆既精神,需要一種造反既精神,創作本身就係一種革命。」

身在現場聽著林夕這番演說,我即時想起Giovanni Giorgio Moroder。他在Daft Punk的〈Giorgio by Moroder〉也曾分享過一上關於從事音樂創作的心路歷程:覺得夢想遙不可及、感受到萬事起頭難、認為創作不應受到侷限,而最後他終於在圈內成功闖出自己的一片天。原來古今中外,大家遇到的困難也相類似,而努力,是唯一的克服方法。任何有夢想的人,都應該要聽畢〈Giorgio by Moroder〉,聽君一席話,欣賞Daft Punk兩子如何在這九分鐘將自己的畢身籌碼哂冷,透過音樂緊緊呼應了前輩的珍言。



第六位
"Whatever I Want (Fuck Who's Watching)"
Death Grips
(Take from LP "Government Plates")
Death Grips顯然拜過龍劍飛為師,熟讀了《如來神掌》,苦練萬佛朝宗,每張專輯總能交出如神來襲的曲調,去年有〈Hacker〉,今年也有〈Whatever I Want (Fuck Who's Watching)〉,該發功時,能將功率推到最盡,大殺四方;該儲氣時,仍有一道旁人不敢靠近的力場,攻守皆宜。

〈Whatever I Want (Fuck Who's Watching)〉是那種不需任何準備、一按下播放鍵便會令聽者亢奮無比的神曲,你已經無法用Hip-Hop+Metal+Electronics來形容Death Grips這首歌,甚至他們的音樂。基本上主音MC Ride、鼓手Zach Hill以至鍵琴手Andy Morin已經瘋狂到走火入魔,甚麼都不理,真真正正實踐了Giorgio Moroder口中的「創作沒有界限」。他們的狂躁,也許會令人想起Kanye West的《Yeezus》,但不客氣講,在躁狂失控方面Kanye實在連MC Ride的一半也沒有,想硬也硬不起。也許言之尚早,但我很看好他們的音樂在下個十年聽回,仍是前衛無比。

2013年11月3日

同志仍需努力:C AllStar《CANTOPOPSIBILITY》


C AllStar是一隊有實力的四人男子組合,相信沒太多人會反對。不過「有實力」既是優點,也可能是原罪,曾經覺得C AllStar四子與監製太自豪於其歌唱比賽中獲勝的肯定,歌曲在情懷的營造、技巧的展示上,總被一種為展現而展現的不自然感纏繞著,雖然聽得出他們的能力與誠意,但不少仍未能算是出色的作品。《Make it Happen》聽得不太自在,《我們的胡士托》勝在出了一首金曲,《新預言書》效果最自然,《To Begin From The End》又稍退,就此看來,C AllStar的專輯質素似乎也不太穩定,然而「太穩定」背後的原因是樂迷樂見的——勇於嘗試。

最新專輯的名字叫《CANTOPOPSIBILITY》,中譯即「廣東流行曲的可能性」,探索廣東歌的路。為專輯開這樣的題,看似把四子放進了一個玩得吃力的困局,卻巧妙地將他們過往作品的不穩定性以「實驗」包裝得漂亮,做得好,固然值得讚賞,即使失敗了,也因為專輯的主旨而變得情有可原。一首歌好聽與否,除了反映製作團隊的實力與狀態,也視乎聽眾的口味與質素,當一張專輯包含許多不同作品,歌曲之間莨莠不齊的問題自然浮現出來。一個選得對的主題,便能夠將聽眾與創作者儘力拉至同一陣線,減少眾人對作品喜好程度不一的落差。

以〈混沌〉與〈音樂殖民地〉一連兩首電音作品為專輯打頭陣,聽眾起初或許會感到困惑:印象中的C AllStar好像不是這個樣子?但疑問很快會被「cantopopsibility」這個標題消去——這是他們實驗的一部分!坦白講,雖然〈混沌〉與〈音樂殖民地〉想表達revolution的境象、探討音樂媒介演進的意思明確,以單曲來說卻未有抓住聽眾的punchline,只是考慮到他們一貫的風格與及在專輯花的心思,才覺得沒有哪些歌比這兩首歌更適合作開場。而受惠於主題的無遠弗屆,〈差詞〉的玩味歌詞與演譯也來得順理成章,而為了平衡歌曲的入耳度與及四子的一貫風格,伴以Bossa Nova也不難理解。

內容上,《CANTOPOPSIBILITY》力把「投入(廣東)流行曲」這個主題索進專輯中,開場以四子少有的形象作出破格開場,到中段〈她結他〉、〈惺惺相惜〉重捨了簡潔及舊式的小情趣,在〈自由軌道〉以獨到的A Cappella生動演活創作的過程及享受之處,甚至以〈薄情歌〉回應了近年大眾對廣東歌曲的冷漠。關於這個主題,四子與監製也在歌詞本內略有解釋,受到監製阿簡的影響,四子的想法大致相近,但就字面看,釗峰與King是主張賣情懷的,安仔則着重技術層面,而Jase就嘗試把抽象的音樂實物化作女人,為「創作音樂」提供了較嶄新的說法。這些說法,或多或少也反映在四子各自的演繹上,要他們互相遷就合唱,不是不動聽,也許會犧性了一些個人風格,特別當聽到Jase在〈騷動〉那收放自如的唱功及逐漸成形的佬味,就令人期待各成員能發揮更多屬於自己的優勢。

誠言,在專輯絕大部分作品的可聽性也甚高之際,〈老調兒〉的出現會令聽眾有錯愕感:不太自然的音樂轉折、濫用多變的唱腔,都使這個實驗變得失敗。至於另一首集Bossa Nova、Rock & Roll、R&B、Jazz、Rap與中國風 (歌詞本如是說)而成的〈六神合體〉亦十分牽強,強行把六種曲風擠進一首歌中,效果只屬串燒歌左併右貼的水準。專輯主題或者團隊實力,並未能救回他們。

跟〈騷動〉一樣,〈大同 (Shazz Mix)〉也是與「cantopopsibility」關連不大的舊作。如果說C AllStar以往在〈天梯〉、〈少數〉這兩首關懷小眾的作品均沒有指明導性為同志而唱,那〈大同〉作為同志電台節目《自己人》的主題曲,就是擺明車馬跟同志加油打氣。有趣地,四子的性取向,一直也是樂迷關心的話題之一,同時亦為他們帶來一群為數不少的同志樂迷。It's all about context,〈她結他〉中的女聲Sim C唱得很好,跟四子十分合拍,但聽眾的腦袋可曾將歌曲中的「她」轉換成「他」?聽聽〈薄情歌〉,那位放棄廣東歌的薄情郎,在現實感情世界,或者亦傷害了對他癡心一片的男子。

Rating: ★★★★

2013年10月26日

不亢不卑不自知:Drake《Nothing Was the Same》


雖然我以前曾分析過Drake的音樂如何出類拔萃、結合帥氣外表與Lil Wayne的熱捧,將他的走紅解釋得理所當然,但坦言這只是從結果倒過來推算的事後孔明,即使今天有一枚新星擁有與Drake相類似的特質,我也不敢斷言他的前途會否跟前輩一樣光明。

今天Drake在市場上的絶佳成績,大家有目共睹。這名在音樂上飾演著弱男子的Hip-Hop大人物,代表了今天市場最受落的Hip-Hop藝人形象︰充滿缺陷、會自我反省、力求進步的上進人。以前的Hip-Hop是絕不會建立這樣的形象:成功固然要大肆宣揚,但失敗了,認錯?那是向敵人示弱之舉,萬萬不可。無論如何也要嘴硬,將責任推卸他人、把問題歸咎別人、在對方身上找弱點、召集所有兄弟幫拖……統統試過,也挽不回劣勢?要不就自己乖乖回家,要不就一槍送別人歸西。所以習慣了、認同這種生態的樂迷藝人們,對Drake的掘起不能苟同是合理的,但有這樣想法的人,也必須要承認自己確是老了。

市道持續滑落,《Nothing Was the Same》首週在美國賣出65萬張,更勝2年前《Take Care》的63萬張。一直也無法理解為何市場對Drake這類音樂上跟主流HIp-Hop製作分野頗大的藝人如此支持,連Jay Z與Kanye West也沒賣得這麼好。依然被40主導了大部分製作,《Nothing Was the Same》的基調比《Take Care》稍輕,少了〈Headlines〉、〈Make Me Proud〉的霸王本色,與及〈Lord Knows〉、〈The Ride〉的血脈沸騰,驟耳聽更平和,卻因饒舌方面咬得較實而沒之前那麼娘娘腔。

《Nothing Was the Same》要做一張美麗的Hip-Hop專輯這個目標,顯然易見。〈Started From The Bottom〉、〈From Time〉的鋼琴引子、〈Own It〉在歌唱部分的進步,都有助專輯更為旋律化。迴音、looping的運用,也提升了歌曲縈饒心頭的效果。但同時在部分歌曲的處理上也刻意不那麼R&B,從專輯開首〈Tuscan Leather〉這首長達六分鐘的純饒舌曲目,有模仿Jay Z〈Encore〉的意思,專輯內甚至有〈Wu-Tang Forever〉及〈Pound Cake〉兩曲分別向武當〈It's Yourz〉與〈C.R.E.A.M.〉致意,可見Drake在專輯有意將Hip-Hop放到較重的位置。當然有些位硬過了頭,如〈Worst Behavior〉、〈305 To My City〉、〈All Me〉,效果就顯得太惹笑。

Drake在《Nothing Was the Same》巧妙地將音樂做得軟性,仿佛當聽眾是同床的女生般溫柔,但骨子裏其實很堅挺,不誇獎自己的實力,對於現時的名成利就也毫不掩飾,不亢不卑,卻意外地從家常閒話道出了世情,成為睿智之仕也不自知。回想起之前Common與Drake的瓜葛,顯示的除了是兩代Hip-Hop藝人在價值觀上的差異,也可能是前輩從後輩看到自己的影子,有所觸動,然而文人相輕,吝嗇了認同,只能透過鞭韃對方擦出那點火花。

Rating: ★★★★

2013年10月20日

Q.U.E.E.R. Love Is...:Janelle Monae《The Electric Lady》


Janelle Monae出道以來,發表的作品都按照著1927年電影《Metropolis (大都會)》構思而來:於2719年生產,編號57821的女機械人Cindi Mayweather在拯救人類期間的一連串奇遇。2007年首部曲《Suite I: The Chase》EP推出時,《Metropolis》是一個計劃只有四集的故事,然後2010年《The ArchAndroid》專輯就收錄了第二、三回。而剛推出的《The Electric Lady》,則繼續了第四、五回旅程──原來整個故事已由四集擴展至七集。

《The Electric Lady》這個眾多女生騷首弄姿的唱片封面中,Janelle的衣著與姿態均仿照了1966年法國電影《Qui êtes-vous, Polly Maggoo?》的經典造型。而「Electric Lady」這名字,其實語帶兩關。除了按字面聯想到故事中的女機械人主角,其實Electric Lady也是一所位於紐約的著名錄音室,於1968年由已故黑人結他手Jimi Hendrix投資興建,1970年正式落成至今,已有不少知名藝人在這兒灌錄專輯,包括John Lennon、Bob Dylan、Patti Smith、Depeche Mode等。連專輯中的客席嘉賓,例如Prince、Erykah Badu等騷靈大名字也極度迷戀Jimi的音樂,曾經抽空到Electric Lady灌錄自己的專輯。他們均在Janelle身上投放了對偶像的敬意,加上歌者的音樂感,使《The Electric Lady》即使與Jimi Hendrix或Electric Lady Studio並無直屬關係,仍不時流露出一份赤裸的味道。

單是留意這堆有關專輯的背景資料,已深感Janelle Monae這名女子絕不簡單,再細聽《The Electric Lady》每首歌曲,更教人臣服於她將各種音樂元素共冶一爐的野心。表面上《The Electric Lady》是張流行專輯,滿載流暢悅耳的旋律,配以大量管弦樂伴奏,再從四方八面沾來Hip-Hop、Blues、Soul、Funk、Psychedelic Rock、Folk、Jazz等元素,概念與上張專輯《The ArchAndroid》同出一轍,豐富程度已非一般流行專輯能比擬。〈Dance Apocalyptic〉在一片似乎沒頭沒腦的歡樂聲之中,其實已暗藏了上述不少玄機。而且很重要的一點:Janelle Monae唱得很好。

〈Electric Lady〉、〈Ghetto Woman〉、〈Q.U.E.E.N.〉這三首名稱皆以「女性」起題的作品,瑯瑯上口的旋律都不難令人聯想起Madonna、Cyndi Lauper八十年代中期那堆很我行我素、「girls aloud」的流行作品,然而當她只此一家的饒舌,又令作品變得自成一格。又例如跟當時得令的型男Miguel合唱的〈PrimeTime〉,盡得歷年經典男女合唱情歌真傳,簡單、真摯、有畫面,流行曲本來應該要是這個樣子,而後段的結他solo,當然是錦上添花。〈It's Code〉顯然取材Marvin Gaye《What's Going On》時期的作品,〈What An Experience〉就結合了Roberta Flack〈And So It Goes〉Spandau Ballet〈True〉那種浪漫而來。

基於專輯的流行性,本身歌者在《The Electric Lady》想講的故事似乎被淡化了,以一個未來機械人Cindi Mayweather的角度看今天的仍有電台廣播、聽眾可Phone-in說出「Robot love is queer」的社會:男女尚未平等、同志不能出櫃、宏願無法達成......失落的故事對我們來說很習以為常,但原來到了將來,當機械人主導了社會的運作,鬱悶的東西就不存在。在〈Sally Ride〉中,Janelle Monae便以一名美國女太空人Sally "Kristen" Ride的故事,表達了這一切。

Sally Ride的一生,可以兩點概括:一、美國首位登上太空的女性;二、首位女同志太空人。第一點自她於1983年完成了創舉後,已為人所敬重,然而第二點,她與27年來與好友Tam O'Shaughnessy的同志關係,則在她2012年7月23日因胰臟癌逝世後,才得以公開。

Janelle Monae的性取向,早在《The ArchAndroid》的時候,在樂迷之間引起討論,〈Q.U.E.E.N〉的歌詞,除了宣揚女性主義外,對女性這個身份的自傲與優越感,也惹來外間不少揣測,但這些歌曲的背景本身純粹虛構,大家要確實歌者的身份,實在不容易。直到〈Sally Ride〉,一首關於真人真事的作品,雖然仍未能一口咬定,但似乎令答案明顯了。當然聽眾要將歌曲的存在原因解釋為「Janelle對Sally這位勇敢而堅毅的女強人致敬」並無不可,但進一步想,世上這麼多女性,為何獨要從Sally身上學習堅毅?也許就是歌者的context所致。

聽完〈Sally Ride〉,坦然自己其實被歌曲與背後的故事打動,而且以一個真人的經歷將四散的東西聚焦,忽然發現《The Electric Lady》形式雖然複雜,既想史詩化,也要down-to-earth,但內容其實是單純貫徹始終的自我,而且是不求別人理解的自我。你可以說這是小題大造,但將小事放大再染上各種色彩,供各人註釋,就是藝術的真義。顏色眾多,喜愛哪種,如何調教,Janelle Monae很清楚。你呢?

Rating: ★★★

2013年10月3日

十九の體驗:Justin Timberlake《The 20/20 Experience》(Part II)


流行歌手背著三點水,挑剔的樂評人當然最愛抽他們水,尤其像Justin Timberlake這位有著巨星級數,又將專輯命名為《The 20/20 Experience》的歌手,實在是大造文章的極品素材。按照歌者意思,專輯上半部分先來十首歌,下半部分再來另外十首,湊成二十首作品,便是真正的「20/20 experience」,不過吊詭的是,第二部分竟有比原先計劃多了一首歌,收錄了十一首作品,「20/20」赫然變成「21/20」experience,廿一點,爆煲了。

爆的又何止歌曲數量?連歌曲長度也繼續爆下去。在《The 20/20 Experience》第一部分,不少超長曲目也許已教不少樂迷叫苦連天,不過大家餓了七年終於等到偶像出碟,實在罵不下去,唯有調整心態,當是偶像多年來處心積慮的音樂驚喜。況且碟中歌曲編排有心思,〈Suit & Tie〉、〈Mirrors〉、〈Blue Ocean Floor〉又的確是不錯的歌曲,歌迷與樂評人各取所需,Part I依然是張有誠意的作品,大家也願意為Justin音樂上的一舉一動作辯解。

去到Part II,坦言大家已經失去了以上的耐性,主要在於曲長。如果普遍樂迷對Part I平均每首七分鐘的歌曲抱著「捱」的心態度過去,Part II應該連捱也捱不過。例如九分三十秒的〈True Blood〉以一首起伏不大的流行曲而言,實在拖延得太過分,去到漠視聽眾感受的地步。挑戰曲長並無不可,但製作者必須要確保有足夠材料去填滿這五分鐘、七分鐘、甚至十分鐘。〈TKO〉、〈Amnesia〉、〈Only When I Walk Away〉明顯也沒有與其長度相對應的內涵配合,那為何不做回三、四分鐘的簡單流行舞曲?不過很可惜,連較短篇 (六分鐘以下)的作品,也找不到Justin過去靈活跳脫的味道,只是不斷重複相同的東西,唯有〈Cabaret〉才稍為有分寸。

當歌者試圖挑戰受眾的意志失敗了,歌曲玩了甚麼音樂元素,也恐怕進不了聽眾耳朵。流行音樂經歷了這麼多年,Justin也由當年的黃毛小子蛻變成為今天獨步天下的歌王,你很難說他多年來堅持了甚麼音樂風格令他一直成功下去,流行曲就是不停在變,要留住聽眾,只好東抄西襲,再憑藉自身的魅力收歸已用。Justin Timberlake配Timbaland,已是個不可分割的生招牌,縱使我不相信Timbaland的實力,也要相信他與Timberlake所擦出的火花。然而Part II活像一份沒有個人特色的習作,每首歌都似在聽其他歌手的作品般,而且不少也是女歌手!這個問題,令我很懷疑他們在選曲上到底花了多少功夫。

如果讀者覺得我苛刻,不欣賞歌者的心思,不妨試試一口氣將《The 20/20 Experience》廿一首歌、共一百四十四分鐘聽一次,一次就夠。這個一星並非一時意氣亂評的。

Rating: 

2013年9月23日

這吻別似覆水:The Weeknd《Kiss Land》


每次寫有關R&B的東西,硬是忍不住要提提Frank Ocean。你未必懂得欣賞《Channel Orange》的美妙,卻必須承認法海大師擁有極精準的市場觸覺,寫下一首首流暢動聽的歌曲,且藝高人膽大,將Hip-Hop音樂圈最忌諱的同志色彩混入作品,音樂性與話題性兼備。挾著全球各國同志平權之火,Frank Ocean不但沒有因出櫃而失去聽眾,反而令人為他的勇氣刮目相看,而其細膩的文筆,更為他增添了一份黑人樂手近年罕見的文藝味道。

Frank Ocean之外,R&B的世界變得如此精彩,我們當然不會漏算來自加拿大的Abel Tesfaye,他於2011年化名The Weeknd,先後發表了三張精彩的網絡mixtape《House of Balloons》、《Thursday》、《Echoes of Silence》,論形勢,同年Frank Ocean只得一張《Nostalgia, Ultra》當然不能比擬。去年The Weeknd成功找到唱片公司把這些舊作集結成3CD專輯《Trilogy》,總算圓了樂迷一個小心願。

其實撇開同期於網絡上發跡這點,把Frank Ocean與The Weeknd相提並論,並不是公平的事,雖然同屬R&B,前者傾向美式、傳統、流行,後者傾向歐式、創新、偏峰,分享的市場不太重覆,而且當Frank Ocean決定把玩文藝、時尚這些不著邊際的範疇,就更顯得與作風低調的Abel行著不同的路。若果《Channel Orange》是憑著Frank Ocean一連串高難度炒作取勝,那我們則寄望只專注音樂的The Weeknd的新作能在技術上做出比三張mixtape更好的成績。

《Kiss Land》是The Weeknd第幾張專輯?我一直覺得也是個迷,三張網絡mixtape根本已完整得與正式專輯無異吧!三張mixtape基本上已讓樂迷於一年內速覽了The Weeknd的音樂底子,特別是《Thursday》那花多眼亂的取向已狩獵了很多風格,樂迷可以投其所好。而說穿了,就是「新鮮感」一詞在他身上並不合用。至於2013年9月才推出《Kiss Land》,雖然與合輯《Trilogy》只有九月之隔,但一追溯到《Trilogy》的內容其實在2011年已面世,加上這兩年的新派R&B太精彩,例如Miguel、Rhye、Drake、How to Dress Well都各具特色,感覺上《Kiss Land》來得十分遲緩,拖延得太久,令人覺得不耐煩。

Abel表示,「kiss land」是指他腦海內充滿著極恐懼的某個空間。這個解釋嚴格來說意義不大,極其量只是把快樂、正面、積極這些字眼撥開而已,但這不代表甚麼,也未能將The Weeknd的新作與舊作取向區分。當然,只需聽一遍《Kiss Land》,你還是可以找出與《Trilogy》三張mixtape不同之處,同樣是令人窒息的感覺,《House of Balloons》、《Thursday》、《Echoes of Silence》都把聽眾的情緒維持在相近的水平,《Kiss Land》加重工業味道,在兩旁再輕輕一壓,連以往那種身處住何位置都至少偶爾可舒一口氣的餘地也扼殺。就這點來看,「恐懼」這個主題又好像明顯了一點。

為了設合題旨,Abel作出了這個處理,結果同時也把他擅長的空間感一併拿走,使歌曲變得平面化。沒有空間感,The Weeknd的音樂就跟一般歐式舞曲無異,歌曲不短,不停在重覆,即使偶然插入一些寫實的音效,仍未能帶來更立體的效果。〈Professional〉、〈Adaption〉也是在聽眾耐性被逐漸殆盡之際才有起色,可惜已經太遲。也有像〈Love In the Sky〉、〈Tears in the Rain〉這些重頭到尾也差不多的歌曲。《Trilogy》時期當然也不乏這些平平無奇的filler,部分甚至已成為他的特色之一,但Abel以前總有些小把戲,例如以catchy的段落、或者突然的變調混過去,都總算成功過關,《Kiss Land》卻沒有這些東西,結果很多作品也失去續聽性,聽頭幾句已經大概猜到接下來五分鐘的模樣。

派台作品相對來說是精彩的。全碟最長的同名歌曲〈Kiss Land〉很快已經入題,變奏乾淨利落,接近The Weeknd〈House of Balloons〉最高水平。〈Live For〉是專輯少數較靜的作品,而且找到Drake拔刀相助,稍為緩和了氣勢。本來《Kiss Land》的mono取向是可接受的,沒有人說R&B一定要怎樣怎樣,然而Abel專注了風格,卻忘記給聽眾作息的空間,而長時間的高壓,亦非Abel能處理得好。〈Belong to the World〉借用了Portishead〈Machine Gun〉的精髓,先別理會Portishead成員Geoff Barrow指採樣未經批准,抑或Abel本人否認用了任何sample,此曲至少提示了歌者在張力的營造上,該用甚麼方式。

談完了歌曲,也有必要談談美指。我萬萬也沒想過做設計的朋友會讓這樣的封面問世,黑色搭綠色已經沒有氣派,還要讓Abel擺出一副不帥的表情,毀掉歌者辛苦經營的形象。當早前流出的歌曲已經不夠吸引,再加上一個可謂全年最醜的封面,《Kiss Land》推出前我真的一點期望也沒有。幸好《Kissland》聽起上來也不算太壞,只是這一役仿佛出賣了The Weeknd的發展潛力,新鮮感早在2011年用完了,新作又未擁有與經典匹敵的質素,形象不夠別人出眾,最致命的是明明只是比別人遲了一年發專輯,卻好像慢了很多很多,落後大市,令人記不上心。

Rating: ★★

2013年9月19日

十九歲,小團圓:King Krule《6 Feet Beneath the Moon》


時間是公平的,你過了一秒,我也過了一秒,三年前你比我年長十歲,三年後你依然比我年長十歲,差距永遠也是那麼多。2011年,年僅十六歲、化名Zoo Kid的英國男孩Archy Marshall,在其成名作〈Out Getting Ribs〉已用他那副與實際年齡不符的老牛嗓子唱著一腔怨憤:
Hate, runs through my blood. What matter are words in love?
何以一名稚氣未除的年青人,會把憎恨注入自已的血液裏,且毫不忌諱地公諸於世?當時廿一歲的我,實在不理解他的心思,只覺得十六歲已有這樣負面的思想,不是值得高興的事。

由成名歌曲〈Out Getting Ribs〉,等到今日首張專輯《6 Feet Beneath the Moon》的推出,原來已相隔三個年頭,Zoo Kid已經十九歲,更改了新名字King Krule勇闖江湖,而今天廿四歲的我,亦不知不覺累積了一股壞脾氣。自己十九歲的時候,從不覺得這個踏入二字頭前最後一年的可貴,然而聽著King Krule十九歲的聲音,方感受到雖然大家仍然相差五歲,但已跟三年前的那個五年不同。

十九歲的男孩,任他再裝成熟,始終還未到達二字頭的階段,在我眼中仍是那麼可愛。笑,是真正的開懷;哭,也不過是一時之事;甜,可以維持一輩子;苦,亦只是為了迎接往後的好。千變萬化的表情,難以捉摸的心情,說到底還是為了浪漫。King Krule的音樂,正是當今文藝青年愛以各種自以為變幻莫測、外人看來卻玩法不多的方式自說愁,又無意中憑某些片段觸動到旁人敏感心靈的剪影。

〈Easy Easy〉是首令人抓狂的藍調,抓狂在Marshall把緊張與放鬆的心情都濃縮在三分鐘不夠的曲子,你上一刻還在享受他的低吟,下一刻已經要震懾於他的聲嘶力竭,被他玩弄於股掌之中。然而《6 Feet Beneath the Moon》的mindset並非如此,打後的歌曲大都摒棄了反覆不定的鋪排,只是在藍調結他上配以一點饒舌而已。饒舌,不是大家熟知那種節拍強勁的「Hey Hey Yo Yo」,這種模式已不夠時髦,Marshall在這兒採用了近似英國白人饒舌開山祖師爺The Streets那懶洋洋的flow,但因為其聲音的老成,實際效果反而更似Plan B在《Who Needs Actions When You Got Words》時期那咬牙切齒的宣言,加上大家也是以結他為主,相似程度更高。

在藍調的基底下,即使King Krule口中滿是不忿的言詞,《6 Feet Beneath the Moon》仍有著一股月色下浪漫的氣味,低吟或說唱出來的文字,也顯出他對流露這些事的漫不經心。欠耐性的聽眾,也許在〈Easy Easy〉之後,因不能適應一連串類近且欠主題的歌曲,而很快便跳到最瘋狂的〈A Lizard State〉,或者重溫壓軸的經典〈Out Getting Ribs〉。〈Out Getting Ribs〉經重新演繹與混音後,比起十六歲時錄起的版本,圓滑了。但很坦白講,專輯中各曲的成功,不少也歸功於他頭上十九歲的光環,出於我對十九歲這個年紀的懷緬,再過三年,當我廿七歲,他廿二歲,事情可能就不一樣。

為這張擔任監製與混音的Rodaidh McDonald,也曾經與Gil-Scott Heron、Adele、The xx合作,今年的得意之作有Savages的《Silence Yourself》,所以聽《6 Feet Beneath the Moon》的時候,聯想到這堆名字實屬正常。我亦相信這張專輯會被Jamie xx再度混音。

Rating: ★★★★★

2013年9月8日

十九嘻哈才子:Earl Sweatshirt《Doris》


在去年洛杉磯Hip-Hop團體Odd Future的專輯《The OF Tape Vol. 2》中,我們藉著一堆眼花瞭亂的片段窺探了OF各成員的料子,有些天生是饒舌的材料,有些只能做監製,也有些不過是演員,一曲十分鐘的〈Oldie〉將所有成員俱放在同一平台較量較量,樂迷也樂於替他們一分高下。比較未必公平,話題性倒是不少,最注目的當然就是Frank Ocean的「『低調』出櫃」,但一論到真功夫,大家都將掌聲送到年僅十八歲的Earl Sweatshirt府上。

必須要強調「府上」,因為在〈Oldie〉之前,Earl曾被母親禁止與Odd Future這群壞孩子來往,更被送到位於薩摩亞 (介乎夏威夷與紐西蘭之間)的居所避世。喜愛Earl音樂的支持者不忍看見偶像才華被埋末,在網上紛紛以「FREE EARL」聲援之,經過接近一年的爭取,Earl終於被老母放生,得以回到洛杉磯,跟OF其他成員再次聚頭。而Earl恢復自由身之後,備受關於的就是他正式的首張專輯,畢竟他的兄弟在他被禁期間都先後以不同名目推出了唱片,這位在Odd Future之中年紀輕輕、最有才華的成員,擁有屬於自己的專輯就變得理所當然。

倘若聽眾關心一張專輯,在聽歌之前,最先接觸的必定是其製作班底。當Earl Sweatshirt宣佈其專輯《Doris》的消息,我們會下意識想像到Odd Future眾弟兄參一腳的熱鬧盛況,但事實上插手此事的手足就只有Tyler the Creator、Domo Genesis、Casey Veggies、Frank Ocean四人,委實不多。而去年Flying Lotus曾化名Captain Murphy與Earl合作,更在Earl於Coachella的演出擔任DJ,但最終亦在《Doris》中缺席。另外亦有幾位年紀相若的rapper參與其中,Mac Miller、Vince Staples也是跟Earl口徑一致的同輩。相比起不少Hip-Hop新星需要靠不少圈內老大的加持才可上位,雖然Earl也得到像RZA或The Neptunes這般有地位的前輩助陣,但「群星拱照」的音場在Earl的音樂中並不顯著,歌曲倒是有種識於微時好友守望相助的小品情懷。

小品,大家也許會想像到好兄弟疊著肩撐到底的溫馨平和,但此詞放諸《Doris》,其實代表了一種上曲與下曲不互搶鏡、主角與配角默契十足的私相授受。外人看來節奏重覆、韻律單調,難以理解,但同樣的東西做一百次,儼如歌者將自己的思想向聽眾傾囊相授,久而久之令聽眾融入了Earl那個不太正面積極的童年。用Fruity Loop拼湊出神經質的〈Pre〉、以鋼琴敲打出落寞的〈Chum〉、靠Frank Ocean挖掘出獸性的〈Sunday〉,都將歌者腦海裏某些不太美麗的想像呈現眼前。

〈Molasses〉是RZA將武當精神盡注的結晶品,也再次勾起大家對Wu-Tang與Odd Future的新舊對比。〈Hive〉就將minimal的節拍撞進變化多端的flow,貌似無甚特別,其實這種各自為政但又能成功吻合的技術絕不易學。然而《Doris》也有失手的時候,他在兩首由Tyler, the Creator主理的作品〈Sasquatch〉與〈Whoa〉,也被師兄在自己專輯《Wolf》用剩的爛點子騎劫,既失去了個人紋路清晰的壓flow,亦不如Tyler般瘋狂。作為Odd Future的一分子,如何與好喧賓奪主的Tyler合作,相信是Earl要積極解決的問題。

Earl Sweatshirt這個久等的第一擊,總算沒有辜負樂迷的期望,在2013年Hip-Hop圈一片「食老本、靠老大」風潮中,以自己年僅十九之齡及才華橫溢的優勢,將MF Doom那套從前地下才有的形式搬到較主流的層面。雖然《Doris》離「出色」仍很遠,但擺脫了舊有的框架,至少令大家在製作音樂上有更好選擇,也好讓她的母親放心讓兒子在Hip-Hop界闖天下,反正把他關在家,也不見得讀書一定好。

Rating: ★★★★

2013年8月18日

我沒有看Linkin Park。



若不是從朋友的Facebook上看到照片,我根本沒記起原來Linkin Park來了香港表演。當天看見照片的時候,其實只是晚上七時,按照外國樂隊來到香港總愛遲開show的慣例,有心想看的話,要即時購票、準時到場並不難。

其實我感慨,一支從前瘋狂喜愛的樂隊,來港開演唱會,竟然被我遺忘得一乾二淨,更可怕的,是身邊沒有朋友提起過。我Facebook的朋友,除了讀書時期的同學,大都透過交流音樂而認識。不用說得太遙遠,今年我的Facebook曾被Blur、Sigur Ros、陳奕迅、五月天的演唱會照片或感想洗劫,連剛剛表演完的閃靈也有不少帖子出現在我的news feed內,但Linkin Park竟然就只有那一個,是舊朋友長大了,不再愛Linkin Park,而且新朋友普遍也對他們沒有興趣所致嗎?

標題已說明,我沒有看Linkin Park。當我要透過朋友的一張照片才「醒起」Linkin Park的來臨,不代表我忙,而是知道自己對他們已不再上心,還可以有多投入觀賞他們的演出?中學時Linkin Park也來過香港,但那時買不起昂貴的門票,到現在總算有點錢可以消費音樂,卻已經失去了欣賞的衝動。我不擔心以後沒有看他們的機會,只是懷疑再過幾年後,自己尚餘多少年輕熱血進場。

不看演唱會,在車上還得緬懷一下他們的舊作,好好回憶一下當時如何迷戀偶像。看了一遍自己兩年前寫的Linkin Park最愛系列,將最有意思的第一篇留給他們,原來那時〈What I've Done〉的排名比〈Numb〉還要高,連〈Somewhere I Belong〉也沒上榜。任何聽過〈Numb〉的年青人,有哪個會不被當中講述迷失、遭受遺棄的歌詞打動?

2013年8月17日

Sea of Love

 

以接近八個月的時間,終於有機會將手機音樂播放器中的寵兒由Frank Ocean換成Majical Cloudz。兩者的交接期,就是思緒被某人漸漸入侵,原先素未謀面,然後沉醉於其吸引的外表,形成了一種不合理的的期待,即使與此人連一句正式的交談也欠奉,故事就只有偶爾碰面的嘴角一翹、眉頭一起,但仍然深信當中充滿著集幻想與現實、希望與失望於一身的微妙。短短數秒的映像,所予感受已勝過所有見過、聽過的東西。

當感覺濃烈得快讓人窒息,早晚在床上也得輾轉掙扎,聽點歌、寫點文章,便是讓自己釋懷的良方,透過聽別人的故事,提供自我代入的機會,總算一解思念之苦。買張唱片,讓好的音樂代替別人陪伴寂寞的晚上,也順道得到燒錢的痛快感。起初這個方式的確奏效,但偶然看著家中一堆只聽過一次的唱片,沒有齊人之福的享受,卻只記起付鈔購碟那一刻,我在用甚麼方式想念對方。內心時常也問,何以要為一個遙遠得很、無法直接撫慰自己的人,承受這麼多苦澀?這問題,在諗大學時已反覆不停地思考過,也決意以後不要讓自己重轁覆轍,然而當這個人來到面前,總是想從對方身上再榨取一些幻想。

生活中也有一位朋友,時常將「委屈你了」、「我擔心你」等字詞宣之於口。雖然這朋友對著任何人也如是說,大家早已聽慣,顯然只屬客套話語,根本不用上心,但偶爾聽到這位朋友對自己予以一句關心,心中確是有種甘甜,之前受過的烏氣也隨之而消失。想過如果這些說話由那位令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吐出,會有甚麼放果?前幾天與幾位舊友小聚,閒談間,被一個突如期來的問題弄得啞口無言。而這位朋友竟然第一時間跑出來說:「我相信你!」

一直以為自己能夠專注地沉迷於一個人的表情,其他的憑空想像便成,卻因為朋友這一句「我相信你」,萌生了變節的想法。以前如何將對方幻想得天衣無縫,也不及朋友的一句來得擲地有聲,當中的喜悅、感恩與信任,正正是自己幾年來最渴望從某些人身上得到的。這名年紀比自己大很多的朋友帶來了自己一直想要的感覺,可惜從第一天起,已知道自己不可能是對方合意的人,而且對方錯信了人,自己的確有事瞞著大家,想到這裏,心裏只能充滿悔疚。

〈Sea of Love〉

Will you say you love me Jo?
How am I supposed to know?
When you go under the waste
What am I supposed to say?

I see people on the floor
They're sliding to the sea
Can't stay here anymore
We're turning into thieves

If I stay here trouble will find me
If I stay here I'll never leave
If I stay here trouble will find me
I believe

Jo I'll always think of you
As the kind of child who knew
This was never gonna last
Oh Jo you fell so fast

Hey Jo, sorry I hurt you
But they say love is a virtue, don't they?

I see people on the floor
They're sliding to the sea
Can't stay here anymore
We're turning into thieves

I see you rushing now
Tell me how to reach you
I see you rushing now
What did Harvard teach you?

2013年8月3日

開門問林夕:陳奕迅《The Key》


香港樂壇「詞大於曲」的現象是個問題嗎?這是每次我聽陳奕迅的新專輯都會問自己的問題。或者應該問,當香港流行曲大都是先作曲後填詞,按先後次序,哪其實誰較大?當一首曲子交到詞人手中,他/她的責任就是在曲的規範下填上最有意思的文字。曲太平庸,詞人以文字打救,反而被批評「太大」,未免本末倒置。

「問題」一直存在,為何要到聽陳奕迅的專輯才被勾起有關反思?因為詞人都太疼惜他,將最好的詞都交給他,他近年的作品,如都仿如上一場場人生哲理課,很咬文嚼字,很多大道理。很難得去年有一張玩味較重的《...3mm》,放棄精雕細啄的文字,以都市小聰明做主線,而填詞人一欄中,更找不到林夕的大名。林夕缺席了一張專輯後,在陳奕迅最新的《The Key》,八首歌當中填了四首,補回去年沒填那些。

陳奕迅可能有很多話想說,但有理由相信他想說的遠遠不及林夕那麼多,陳奕迅可以自由地選擇與哪些音樂人詞人合作,但他不能控制林夕想表達的東西。聽林夕在《The Key》填的四首作品,誰說〈斯德哥爾摩情人〉沒有政治諷喻,我敢肯定他/她不是活在今天的香港;〈任我行〉能深受樂迷歡迎,當中「人群與羊群」的比喻應該佔了很大功勞;〈失憶蝴蝶〉該是四首中比較情愛的作品;〈阿貓阿狗〉把平凡人的營營役役寫到微不足道,不難聯想到他對香港這片土地一步步墜落的失望。林夕這四篇詞作都算是開門見山,但我反而覺得陳奕迅未能、也不必追趕詞人天馬行空的想法,(即使)讓你唱得很好又如何?也很難說服你與詞人的思維同步。

一個林夕已讓我諸多疑問,更何況再來另一位也填了三首的小克?重點落在早前引來不少討論的〈主旋律〉,詞人直接地點明歌詞的政治含意、編曲也刻意激昂、唱片公司要逃避有關地帶、聽眾不自覺地患上政治潔癖、我這類寫手又愛諸多解讀,結果想震撼、卻不夠到肉,連歌者也唱不到騷癢處,明明處境矛盾,拉出來卻缺乏張力。

《The Key》給我的感覺是製作單位很想以不多不少的八首歌去營造一個整體性強、可持續翻聽的窩心境界,但可惜的是曲目編排以三首前衛作打頭陣、然後以三首保守作攻佔市場,最後兩首〈床頭床尾〉及〈阿貓阿狗〉才算聽得自在,「分類」太明顯,而且部分歌曲題材上的類近也容易令人心生比較,喜愛程度歸邊,結果最後大家還是挑一、兩首歌來聽。

Rating: ★★★★

2013年7月21日

一百篇

坦白說,因自己怕羞,近乎零宣傳,這兒的流量多年來也不算特別高,猶幸點撃率每個月也有不俗增長,才感受到自己這些年來的進步,若我要靠這個平台來糊口,恐怕早已不存在世上了,而年初的開設的Facebook專頁,也增加了自己與讀者的交流,方知道自己其實不是自閉青年一名。原來以自己慣常的速度,完成九十九篇網誌,是需要三年!本來也不為意這個數字,但昨天逛完書展,再次想起自己他朝有沒有出書的可能,然後看看自己這個地盤,才發現自己已經已發佈了九十九篇文章,既然如此,不如用第一百篇的機會發表一些感想,而最好的方式就是挑選幾篇自己認為最具標誌性的文章,並略作解釋。看過的可以重溫,初來的朋友也不妨以這幾篇文作為起點,認識一下我最推崇的音樂。當然也要like我的Facebook專頁!


The National《High Violet》

開博的第一篇文章。其實在此之前已在自己的Facebook登過好幾篇,但為了讓這地盤有個好開始,當然要挑一張最愛的專輯為這兒打頭陣!當時只有字母評級,現在的七星是年初改制的時候順道更新的,那時的A+,就是今天的七星。

為音樂、電影作品打分數,向來是評論界最耐人尋味的事。採用五星制、十分制,還是字母制本身已是截然不同的東西,著名網站Metacritic雖然已制定一套規則,將不同制度的評級統一化,可是制度間的轉換從來也不簡單,例如,五星、10分、A+,雖然都代表各自制度上最高的級別,但三者的價值相等嗎?個人一直存疑。將四星與8分劃上等號,雖然合理,但深入一點再想,為甚麼四星不是8.5分?不是7.5分?我還未計Pitchfork那些將8.3、8.4、8.5分玩弄於股掌之中的把戲了。而即使採取同樣的分級制,也不代表你我的7.5分具相同份量。有些樂評,對專輯的水平讚美聲不斷,但最後只有6分,但有些樂評即使對專輯微言甚多,也獲予8分,讀樂評只看分數而不看文字,可以產生許多誤會。

這兒的七星制,為個人自創,標準也與別不同,當然星星愈多愈好。七星專輯每年只有一張,亦順理成章成為年度專輯,而一星也未必是劣作,因為最差的作品,根本連出現在此blog的機會也沒有。基本上這兒打三星的專輯已經很值得聽,真的要跟外面的來個比較,其實已約等於7分,或者是B-。


最愛系列(五):Radiohead

「最愛系列」出現的初衷,是為了仿傚著名中文樂評網站《斥測樂壇》的x10系列,來個外語版本,介紹最喜歡的外國歌手,也可以填補一下沒有樂評期間的空檔。不過現在連香港歌手也有寫,已經與當初構思有所出入。寫這類文章,讓我領悟到幾點:一、有些歌手,即使擁有許多自己很喜歡的作品,但不夠十首的話,最後那兩、三首會跟排前位的金曲嚴重脫節,因而寫得很痛苦;二、有些歌手,都是靠極出色的派台作奪得自己芳心,不過派台以外的只屬一般,即使十首選擇來得輕易,但寫的時候也會有種「好像只聽過精選碟便動筆」的感覺,很痛苦;三:有些歌手,已經過了個人賞味期限,現在完全聽不出味道,然而為了情義結,還是照寫──勉強勾起今天沒有感覺的回憶,是極其痛苦的事。其實寫這個系列還有很多難處,而這些經驗,已令某些原先計劃想寫的歌手從清單中版剔除,最新一個是剛剛「驚天動地」改了名的Jay-Z。

整個系列預計寫四十五集,每隔五集會來個大長篇 (主角已定),當然也是最喜愛、最具標誌性的名字。有一晚,與一名聽歌經驗豐富的樂迷談到寫音樂文字的感想:
我:「其實有時寫這些文章,特別是寫出名的歌手,會很擔心有錯漏,被一些老前輩找出來,猛烈批評...」
樂:「寫錯基本的事實,被批評是正常的,不過像你這些自娛、不出名、不賺錢的文章,即使寫錯了,大家應該只是笑笑便算。」

我突然想起下一篇要寫的是Blur。自己從來未受過90年代Brit-pop熱潮的洗禮,根本不熟悉,因此每當遇上有關Brit-pop的討論,也甚少開腔,深怕搭不上嘴。那個年代發跡的單位,只有兩個是自己印象深刻的:Blur與Radiohead。Blur那篇的歌曲已經選定,但動筆之前,就是有點不知所措,因為比起那些九十年代已瘋狂愛上Blur的樂迷,自己的樂隊的認識可能連他們的十分一也比不上。但回想前年寫Radiohead,又沒有這樣的擔憂,寫得很順利。是人長大了,自尊心更強、顧忌較多所致嗎?


Drake《Take Care》

Drake與The National一樣,同屬這兒的「開國功臣」,若然有人問我跟一般在網上寫樂評的文藝人有何不同,我應該會回答「他/她們都不寫Hip-Hop,但我寫」,哈哈!評Hip-Hop音樂的中文網站似乎不多,既然自己有興趣,不如就往這方向進發吧。


未了的橙色

本篇原題《2012年最喜愛的專輯》。如果這文章作為一篇樂評,是絕對不及格的,內文提及有關專輯的篇幅,可能連五分一也沒有。然而這是我最滿意的作品,以接近四千字,貫穿了音樂自己的喜好、經歷,也順道關心了一點社會,文章完成那一刻,的確好像了結了一件心事,很滿足,很自豪,就如Frank Ocean的出櫃信般坦白。也因為《Channel Orange》,Frank Ocean成為近五、六年最令自己為之著迷的男歌手,時至今日,唱片依然不停被我播著

這篇文章在內容上雖然令自己很滿意,然而文句仍然有不少沙石,至今我還不時修改用字,同時補充寫得不夠清晰的部分。昨天逛書展,雖然沒有買書,但看著不少新舊作家也在推出新書,又再次燃起自己想出書的念頭。這個夢想其實已被擱置了一段時間,始終自己的文學修養有限,亦沒有豐富的知識,不是寫書的好材料,但在網上寫了好幾年,總有點技癮,當是貢獻書壇又好,滿足自己也好,寫一本屬於自己的書。形式未定,也許會由幾個短篇小說合湊而成;內容也有許多選擇,音樂是必然的元素,但支節仍沒有構思。朋友建議我把完成品先放上高登試水溫,而我想現階段最重要是豐富一下自己的人生吧。

若果真的有出書的一天,無論最後寫甚麼也好,我也希望將這篇散文修整好,然後收錄在書中。


最愛系列(十五):Common

不容否則今天的Common已經比以前商業化很多,這既反映在他的音樂上,也反映在其外觀上,當初喜愛他的詩人氣質已經蕩然無存。寫這篇的時候,一邊感慨著歲月逼人,也不忘他以前一首首極具教化作用的詩詞,如何影響著我的價值觀,所以寫得十分用心,可惜點撃率反而是眾多文章之中較低的一篇,也許聽Hip-Hop的華人相對較少吧,因此有再推薦的必要。除了Common之外,The Roots也是一個不可多得的Hip-Hop單位,將來一定會寫。

2013年7月17日

真.鬼臉殺手:Ghostface Killah《Twelve Reasons To Die》


近幾年,Ghostface Killah成為Hip-Hop團Wu-Tang Clan當中最勤力的成員已是不爭的事實。由2006年他憑《Fishscale》登上新頂峰那年計算至今,連side project在內,Wu-Tang Clan各成員一共推出了21張專輯,Ghostface有份擔正的佔了九張。能夠有如此豐富的產量,除了因為Ghostface比Wu-Tang Clan其他花邊搞作多多的成員更專注做音樂,對於美式漫畫的熱愛,也為他帶來源源不絕的創作題材。最經典莫過於他在1996年化身成《Ironman》的男主角Tony Starks,至今仍是他最為人稱道的專輯,以致後來的Bulletproof、Supreme、Pretty Tone、Apollo Kids、Ghostdini,全都是Ghostface受美漫薰陶、承接《Ironman》成功而來的虛擬單位。

熟悉鬼臉那門套路的樂迷,一向也很安於接受他每次變化不大,卻拳拳到肉的創作意念,即使近年的碟海攻勢已略嫌重覆,但質素與誠意依然不用懷疑。不過來到新專輯《Twelve Reasons to Die》,Ghostface在專輯企劃上再進一步:將Ghostface Killah本尊正式建立成漫畫人物,並以他為主角,推出與唱片同名的漫畫。音樂與畫作配合的同時,亦邀來近年掘起的音樂人Adrian Younge擔任唱片監製。此君的作品不多,只有一張個人專輯及一張電影原聲大碟,但其迷幻之聲已相當具標誌性。在《Twelve Reasons to Die》中,他的主導權相當之大,足以重整了Ghostface近年來漸趨軟化的路向。

既然是與漫畫同時推出的唱片,歌曲當然亦跟故事有關:故事發生在六十年代,主角Tony Starks是名受聘於某大犯罪集團的殺手,但因愛上了主謀的女兒被解僱,後來更被殺害。為了報仇,Tony將自己的遺體溶化在聚氯乙烯中,壓成十二張黑膠唱片,代表著犯罪家族的十二成員。每當唱片被播放,暱藏在唱片裏的Tony,便會隨音樂跑出來,並以Ghostface Killah之名,將殺害他的人一一手刃。十二首歌代表了十二個人,Adrian Younge鍾情的六、七十年代Psychedelic Rock/Soul也恰好配合了時代背景,而Ghostface在這兒要做的,就是把「自己」被殺後,復仇的故事演繹好。

每首歌都有著氣氛極佳的前奏,統一佈下了殺手在冷雨夜準備復仇的場景,一切就緒,「幹!」但只幹一個,都不足以洩心頭恨,要「Murder, murder! Kill, kill, kill!」才夠痛快。在唱盤上轉動的唱片,被唱針刮出一串串音符,同時召喚出被封印的鬼臉。鬼臉只需揮揮手上的鐮刀,被鎖定的目標已無從走避,只能白白看著刀刃先割開自己的皮膚,令皮下的肉從中綻出,直到肉被破開,血液從缺口噴灑出。一秒的影像,都被拉成幾分鐘的片段。他既安排合唱團在某些場口唱出所謂的人性,低迴的節拍中,又偶然以幾聲電結他燃起一點希望,然而兜兜轉轉,終究還是逃不出那滿腦子報仇的怨念。

在豐厚的編排下,Ghostface的饒舌相對地也較以往收歛,這不代表他沒火,但以前很享受痛快地大刀闊斧的鬼臉,只是一部殺人機器。但今天手起刀落的同時,也不忘自己其實背負著很多故事。要交代的東西比過去多了,鬼臉這回說故事的紋路也比較清晰易明,不用製造甚麼高潮,就如《Kill Bill》中的女主角般,只要按行程將目標一個一個剷除,已經能夠完成整個故事。Ghostface本身已練得一身好武功,再給予他一個有血肉的角色來演,文戲武戲也交足,鬼臉終於成為真正的殺手。

Rating: ★★★★★

2013年7月2日

睜開眼的遊行



一、七月一日,去遊行並非指定動作,始終有人會希望在這個難得的假期陪家人、拍拖、睡覺、進修,又或者真心認為個社會沒有大問題,所以不用上街。但無論你這天如何度過,最重要是明白社會大概發生了甚麼事,為何有人情願放棄私人事務,也要出來表態。大部分香港人不是白痴,現在社會是甚麼模樣,總會略知一二,反而昨天欣賞巨蛋音樂會的觀眾,大多數眼中只有韓星,不理會社會民生,不會思考RubberBand在現場唱的歌、表達的理念,才是我最擔心的地方。

二、有些傾向支持政府的人,或者會認為現在社會上所謂的「民怨」、「訴求」只不過是泛民主派為保飯碗而重複不斷的炒作,天下烏鴉一樣黑,不比維穩保皇的建制派正義得多。沒有人可以阻止他們有這個想法,然而炒作歸炒作,為何「民怨」會炒得起來?為何炒作「訴求」會有市場?正因為社會真的有缺憾,讓人有機可乘。簡單例子,現在成行成市的補習天皇天后,已遭不少人批評他們只懂得教授旁門左道應試,但為何學生還要如此依賴這些補習學校考高分?因為香港的考試與升學制度只看分數,不看其他,這就是我所指的缺憾。

三、有聲音亦不一定要上街遊行,某程度上也因為沿途不少團體擺街站,只為籌款,但不宣揚訊息。我明白每一個團體也需要營運經費,我也不介意為一些有心有力的團體慷慨解囊,不過有時他們從不提理念,一開聲便索錢,作為遊行人士的我便不太情願。最有印象的一幕,是遊行接近尾聲,某街站有人說「依家冇錢唔緊要,前面係銀行,禁完錢再番黎捐都得!」我聽不清楚他的語氣,只是行了三個鐘、失去知覺的我,聽到這句話,真的感到不太爽。

四、我不會統計,不清楚要怎麼做才可以點算到真實的遊行人數,但無論是六萬、是十萬、還是四十三萬,我亦認為是個經背後考慮而得出的數字,警方壓低數字大家已經習慣,港大只是強行證明自己夠持平夠中立,而民協會將小數報大震聲威、大數報小免惹禍,其實三個都不可盡信。當然,以現場情況來看,我比較相信最大的數字。哪四十三萬人參加遊行,值得高興嗎?值得,但再多點的話,會更高興。

五、RubberBand沒有令支持者失望,他們在巨蛋演唱會發表有意思的言論,唱了幾首有意義的作品,而最後在中環的集會出現,更得到大家歡呼,相信他們這次已化險為夷,實在可喜,希望他們以後接工作時小心一點吧。至於另外一隊,其實在巨蛋音樂會表現已可接受,之後再歸隊遊行,算是符合受眾預期,可惜反應比RubberBand仍是差很遠、差太遠。我不懂評論,只能說去年樂隊在國民教育一事的潛水,太令樂迷記住,我既不會討厭他們欠風骨,也不會體恤他們處境尷尬,不過現在他們做甚麼事也欠說服力,連打冷潮也潮不起,這樣的形象,將來還可以接甚麼工作呢?

六、或許這是遊行人士的問題,多於街站的問題,但沿途接收了一堆單張、刊物、紀念品,有多少你真的有細閱過?我承認我只讀過學民思潮那本《破折號》,其他那些,有摺的、有薄的、有大的、有軟的,根本難以在長長的遊行過程中得以保存,大部分只能在途中送到去回收箱。接過眾多宣傳品,較令人留意是同志公民Out & Vote的兩張單張,設計簡潔,信息明確,紙質夠好,即使不刻意閱讀,都至少經歷到市民在遊行期間要同一時間拿傘、相機、水、單張,而且風雨飄搖的摧殘。其實,做人、愛人、救人也好,要本身夠堅強,才經得起四方八面的考驗。

2013年6月29日

騷動。

這兩個月在Facebook的「二手唱片交易區」流連忙返,買買賣賣,家中的唱片收藏換了一批,又清減了一批,換來一點錢再買黑膠唱片,不禁暗爽。偶爾遇到一兩位健談的樂迷,更可以即時交流一下聽音樂心得,這是在網上討論區、或者把自己關在家中得不到的樂趣。在這個數碼化的年代,我們仍會買唱片,實體專輯拿在手上那份滿足感當然是一大要素,但歸根咎底,還是我們對所愛東西的一份堅持。

好了,故作正經的話說完了,還是要回到正題。當整理著家中唱片時,不難發現收藏中欠缺女聲:以前本來已經很少買女歌手的唱片,到近日唱片大整頓,最先被賣掉的也是那些碩果僅存的女歌手唱片。其實被不少被賣走的唱片也很出色,可我就是不想她們在家中出現。看到家中女聲瀕絕,但各類男聲的藏量日趨豐富,心中不禁暗喜。把一張以男歌手唱片買回家,就好像將一位男性朋友邀請到家中,讓他為自己獻上畢身絕技,而且次數不限,朝朝暮暮重複著,那快感從來讓人厭倦過。

很多男孩都先後被邀請過,之後都安安靜靜待在家中,讓我在每晚下班後的閒暇慢慢挑選。哪個男孩最適合自己?真的要試過才明白。去年選最喜愛的音樂,我都說過選男歌手金獎得主,就如選男朋友般,除了音樂做得夠好,還要考慮很多東西,例如外表、持久力,多年來的整理,前前後後都選過十多個男歌手金獎 (這個遲些再談),不諱言有好幾個已經沒有再聽的動力,只能說那時自己沒有眼光,有時選擇也會受媒體影響,人云亦云。

請人到自己家中,有很多方法。最簡單不過,就是到唱片店碰碰運氣。每次懷著一些目標到唱片店,總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最印象難忘的依然是去年買The xx那次,因為一個不熟悉的人,而買了一張不喜歡的唱片。由於後來沒有再次遇上,我很快已忘了那人的樣子,唱片卻因為長期在家中,偶然被重溫,久而久之聽熟了那份沉悶。這證明了甚麼?原來「睹物思人」這招對我來說毫不管用,根本見不到的人,很快會被淡忘,但日久生情是可行的,很容易便遇見的人,會一天一天慢慢蠶食思維。

到唱片店光顧,除了有機會把唱片買回家,也可以認識新朋友。說「認識」或許太認真了,根本我們沒有交換電話號碼、沒有將對方加入自己的Facebook好友,自此更沒有再見,但總覺得在茫茫人海中有志同道合的人,在同一所店內遇上,是難得的緣份。可能因為大家也愛買唱片、喜好接近,這些人總是散發著一股我愛的文藝氣質。當然這個不是我的擇偶條件,至少以前曾令我瘋狂、今天讓我牽腸掛肚的人,也沒有這種味道。只是月初忽發奇想,如果能讓我在唱片店內遇上一個喜歡聽另類音樂、樣子不錯、疼惜自己的人,並且成為伴侶,是多麼完美的事,為何我以前沒有想到?

抱著這個心態,放工後逛唱片店,買下大量唱片,就好像在尋找對象般,有趣,而令人心醉也心碎,到某天驀然發現最動聽的音樂在收藏中浮現出來,便不能自拔地愛下去,誓要聽到厭才罷休,直到覺醒的一天來臨。

2013年6月23日

聽他(為你)唱歌:Majical Cloudz《Impersonator》


當一個人空虛得太久,便會想盡辦法把這份空虛填滿。營營役役,可能是生活所需,也可能只為轉移視線,把心力都投資在有實質回報、而非虛浮不定的事宜上。

真的半年了,你對那個人念念不忘,每天也虛耗大量時間,將這個人掛在心中,但對方其實沒有為你做過任何事,甚至連你的名字也叫不出。而比起別人對你的不理不睬,更痛苦的是你苦無辦法、欠缺勇氣去了解那個讓你朝思暮想的人。對方是:才華橫溢的藝術家?現實功利的投資者?熱血進取的社運人?好動愛狠的運動員?你就是一直也看不出來。就這樣,你半年來身心俱疲,卻連努力的目標也不清晰。

This is magic。初次聽Majical Cloudz的新專輯《Impersonator》,不感到特別動聽,大家只是因為Grimes的提攜才認識他們吧。但一路聽下去,都有總不能言喻的奇妙,播完了最後一曲〈Notebook〉,便忍不住把專輯再次翻聽。就好像遇到一個陌生人,本身平平無奇,但再多看兩眼,便記住了這個人,偶然會從記憶中尋回對方,愈想愈密,久而久之,便形成了牽掛。很可惜的是,平時沒有任何方辦法去認識對方,只能把不存在、未知的事情,按個人喜好編造出來──但事實上,能想像有限的我,也想像不了太多東西。

這就是幻想。而好的音樂,便有帶領聽眾胡思亂想的魔力──如果歌者擁有攝人的聲音,你會希望這個人也有;聽著坦率的歌詞,會把個人感受代入文字當中;蒼白的音樂,帶動著自己的脈搏。堆堆疊疊的的思緒,有些是慾望的反映,但更多是基於事實,再混雜外間因素而成。Impersonator,到底是誰在演誰,誰在蒙騙誰?

《Impersonator》包含了我喜愛的元素,而我把它們一一都移植到對這個人的想念。光是點題作〈Impersonator〉,歌詞已經直掏心坎:
See how I'm faking my side of it, I'm a liar, I sing, I make music.
I've got time for familiar faces, I wanna feel like somebody's darling.
See how I've almost decided, I'd lose myself if I tried.
I told you that I'd been writing, this is song is proof that I'm trying.

-- "Impersonator"
主唱Devon Welsh以他雄渾的男低音唱著對愛上別人的迷失,而且把不能訴諸的心事,都寫進歌裏。其實自己也是這樣,聽音樂,是為了聽別人的故事,而寫樂評,除了介紹喜愛的音樂.,也為了分享自己的故事。萬一某天這個人找到敝地,愛上這兒的文字,也算是萬般無奈中的一點安慰。那到底奇妙的感覺,具體是怎麼樣?
I feel like a kid, I see some monster standing over my crib, And they fall in.
Somebody knows who I am, somebody sees me and wants to be my friend. And I know.
This is all that I want, I had dreams about you when I was so young. And you're mine...

-- "This Is Magic"
朋友說我每次遇到喜歡的人,都表現得像個小孩般,高興到不得了。小孩子,就是對好的事情,感到好奇,毫不猶豫地衝過去,或者對身邊一切小事物也很敏感,一只小昆蟲,會看成一頭大怪獸;轟天大雷,會看成世界末日。我承認自己雖然活了二十四年,言行舉止仍然不是那麼成熟,總會憶起以前學生時代對愛情的憧憬,想見面便相約午膳,一起上課下課的時候好高興,「擁有」是件談何容易的事。即使事情發展到最後總是不愉快收場,總算開心過一段時間。
Loving you, I'm loving you, I'm loving you.
I want to, I would love to, you would laugh.
But I'm on stage for you. I do sing for you, of course I do and I love to.

-- "I Do Sing For You"
《Impersonator》不是那些複雜化的史詩式巨作,Devon只是把他認為美好的事情唱出來,隊友Matthew Otto也不作多餘修飾,一個Piano riff已可遊走全曲。聽Devon唱歌,會有總揮之不去的影像殘留腦海中,當這些歌與對方被連結在一起,其實表示你已經將對方尚未了解的地方,以歌曲的內容填充,更進一步的是,你很渴望對方會為你唱這些歌。

而我,因為完全不了解這個人的一切,很早已經將這人與專輯劃上等號,每天聽他為我唱歌,已成為苦悶生活唯一的解藥。

Rating: ★★★★★★★

2013年6月19日

走火入魔西:Kanye West《Yeezus》


隨著神級地位愈來愈穩,Kanye West出唱片已經不是為了大家覺得「好聽」,而是為了自己覺得「好玩」,玩到一個地步,就是喜愛他的、討厭他的,原因也一樣:根本不知道他在幹甚麼。面對著《My Beautiful Dark Twisted Fantasy》,大家仍可以稱讚他用sample用得出神入化,令人激賞,但《Yeezus》呢?對不起,Kanye不打算提供任何令人讚好的原因,你也不用刻意找方法突顯自己如何熟悉他的音樂,如何有別於一般見識,因為Kanye本人已經不需要這種支持者,只要大家當他神般拜祭便可以了。

在這場神壇裏,所有參與者都成為信眾的一部分,管你是Justin Vernon、Frank Ocean、Chief Keef這上當紅歌手,還是Rick Rubin、Daft Punk等名牌監製,一切都只是這個儀式中的各樣小道具,想拆解每首歌曲的元素?認真你便輸了。聽《Yeezus》,就如聽Lil B式的自吹自擂、加上Death Grips式的電音狂傲。編排上其實緊湊,有驚有喜,但Kanye不是個好演員,完全交不出戲,只是個暴躁的男人,而非他想做的神。音樂愈強勁,就顯然他愈不能駕馭有關作品,變成了另一個Kid Cudi。

或者,只要調對頻道,《Yeezus》會是一張令人享受的傑作,但前提是你要放棄許多對Kanye與Hip-Hop音樂的舊印象,我不認為有這個需要。大家其實沒聽懂,但為了跟隨Kanye的步伐,只好隨便給個滿分出來,更對你說「你不給是你對神不敬」。《Yeezus》中最好聽的歌曲是〈Bound 2〉,在接近Wu-Tang Clan的Old School味當中竟然有點萌。

Rating: ★★

2013年6月16日

金曲金後遺:王菀之《晴歌集》


年初王菀之在勁歌金曲頒獎禮憑〈留白〉奪得金曲金獎,純以歌手一路儲來的信心保證及歌曲質素來說,當然可喜可賀,但主辦單位TVB近年有多真心支持音樂,香港樂壇的頒獎禮有多以音樂作主導,心水清的樂迷都十分清楚。對於王菀之拿獎,樂迷意見都不外乎「TVB又擺Ivana上枱」、「千嬅唔玩,東亞最爭到獎果個已經係佢」,其實大家都知道遠離這些事非多多的獎項可能更好,因為「人間美譽,愈美愈無奈」,特別是TVB那些。

拿到TVB的大獎,原來因為王菀之有為TVB拍電視劇集。就在她拿到金曲金獎那天之後,她主演的劇集《老表你好嘢!》便首播了。拍劇為入屋,在香港娛圈來說是正常不過的事,誰叫TVB主導了絕大部分香港演藝人的價值?如果拍完劇,能夠讓歌手的認受性提高,普遍人也不會反對。因劇情需要,王菀之飾演的晴晴在劇中重唱了不少經典歌曲,讓電視迷深深感受到她的實力,宣傳效用比起她努力唱作八年、拍舞台劇、開紅館演唱會更為顯著。

由於翻唱歌曲讓王菀之為人熟悉,所以唱片公司也不忘添食,為她推出翻唱專輯,更命名為《晴歌集》,用以延續劇集熱潮。究竟是因為拍劇才拿到金曲金?抑或是為了拿金曲金才拍劇?這個因果關係也許只有歌手本人才知曉。但我將她在劇集播出後所得來的人氣,及推出翻唱專輯之舉,均視作「金曲金後遺」。

《晴歌集》收錄了十首歌曲,編製值得留意:〈哥歌〉、〈妳的名字我的姓氏〉、〈但願人長久〉是劇中出現過的作品,最前者為原創新歌;而其餘歌曲皆與劇集無關,當中〈我真的受傷了〉是王菀之的創作,2005年首張專輯已經翻唱過,此專輯的版本也沒有重錄。這個安排很聰明,既能間歇喚起王作為唱作歌手的身份,在大唱勁歌金曲的同時,也能夠略減《晴歌集》因電視劇而生的附屬感,如文章開首所說,太接近「TVB」的東西總會讓人卻步。

然後我們關心專輯的選曲。無可奈何,《晴歌集》翻唱的舊作,驚喜都不算大。譚詠麟、張學友、黎明都是歌手們爭相翻唱的對象,藉翻唱譚詠麟來告訴大家「我是聽八十年代的廣東歌長大,我好幸福」,藉翻唱張學友來證明「即使沒有歌神的超強唱功,我也可以唱別一番風味」,藉翻唱黎明向大家展示自己「具備比原唱唱得更好的實力」。〈細水長流〉更是被人唱爛了的歌曲,可惜Ivana沒有唱出獨特之處。這些歌放在演唱會的某個環節以展示其實力/根源是可以的,但用上一張專輯的製作經費來實踐,似乎不太值得。

即使翻唱較新、由張敬軒原唱的〈迷失表參道〉,編和唱都略為平淡,只是片面的包裝而已,因為更刺激、更有趣的作品,王菀之以前也有不少。全碟唯一選得驚喜,也改得有力的,就只有鄭秀文的〈Chotto等等〉,由氣勢如虹的anthem變成日系少女嬌嗲。雖然專輯就悅耳程度而言絕對合格,但不太特別的選曲、四平八穩的編曲、欠缺變化的演繹,令《晴歌集》以音樂來說是歌者近年來最平庸的一次。

剩下的,也是最動聽的,就是唯一的新作〈哥歌〉。可能因為過去一年大量減少唱作,心力都集中在這一首歌身上,演繹手到拿來,也突破了劇集歌曲那份罐頭味。不用太多花巧與綽頭,這樣的王菀之已經很好。



前陣子曾傳出東亞唱片對旗下歌手出唱片的新限制:為了控制成本,唱片銷量不過一萬張的歌手,只能出EP,不能出大碟。而數據顯示,全公司只有劉德華、鄭秀文與楊千嬅達標,即是說王菀之也不能倖免,只可以出EP。但觀乎近期何韻詩推出了國語大碟,王菀之也有這張《晴歌集》,相信此限制執行得也不太嚴,畢竟Ivana已是無線神推鬼㧬的「亞太區最受歡迎女歌星」,又擁有年度金曲〈留白〉,名義上都算是有名份的歌星,總不能連製作大碟的經費也不夠吧。

唱片公司關心銷量實屬正常,當然也沒有歌手會希望自己的專輯沒有人買。如果你嫌棄《晴歌集》不好聽、拆聲、一定有第二版,當然不用勉強,但如果你覺得《晴歌集》很出色,或者認為吳芝晴是本年度你最喜愛的電視女角色,當然要付鈔支持,但同時也不妨思考以下問題:

  • 王菀之拍劇之前,你有多留意她的歌?平時有否慨嘆香港沒有好歌手?
  • 〈留白〉奪獎當晚,你有否罵她不知所謂?但後來看劇的時候,又大讚她有實力?
  • 聽到她既唱〈留白〉這類怪歌,又唱〈如果這是情〉此類K歌,是否覺得她精神分裂?
  • 黎明當年唱〈如果這是情〉也能走紅,那王菀之唱得比他更有感情,是否值得更紅?
  • 如是,為什麼她不夠紅?如否,為什麼她不值得紅?
  • 黎明四奪金曲金獎,是因為歌曲好聽?歌手有唱功?還是別有原因?
  • 張學友同樣四奪金曲金獎,你認為張那四次與黎那四次是否在同樣情況下得獎?
  • 〈我真的受傷了〉可能是王菀之最廣為人知的作品,是否因為張學友唱過?
  • 由〈我真的受傷了〉發展到〈留白〉,再到年初「肉碎伴番茄,牛脷鵝肝醬」的改編,電視迷有多關心王的音樂道路、創作歷程?

對著那批只愛看師奶劇的電視迷,跟他們談音樂,有用嗎

Rating: ★★

2013年6月13日

腦部大爆炸:Daft Punk《Random Access Memories》


中產生活

月薪逾30萬的品客財爺於年初表示,「中產」的定義不侷限於薪酬,生活模式也可計算在內:一般中產愛喝咖啡,他愛;一般中產愛看法國電影,他愛──按此類比,他也是中產。

同樣也是法國出品,不知道財爺是否也喜歡聽法蘭西樂隊Daft Punk的音樂?又或者愛聽Daft Punk的我們,會否忽然覺得自己很中產?聽著他們的舞池音樂,擺動身體,真的很中產,難怪已經登上神檯的Daft Punk,也要選擇在2013年復出,發表最新專輯《Random Access Memories》,滿足一下我們這群「中產」的心情。

印象中,以前的Daft Punk並不是那麼被擁戴的樂隊,他們的經典專輯《Discovery》發行當年,評價也不是完全正面,後來的《Human After All》更是噓聲一面倒。不過輾轉八年,經歷了Hip-Hop潮人Kanye West〈Stronger〉的吹捧,以及電影《Tron》原聲大碟的火上加油,今天Daft Punk的地位已不可同日而語,《Homework》的歷史地位依舊,沒有人會再敢批評《Discovery》不好聽,《Human After All》的劣跡亦被抹去,新專輯《Random Access Memories》也猶如從天而降的禮物,得到大家無盡歡迎。

《Random Access Memories》除了掛著Daft Punk這個大名,也有一眾嘉賓為其貼金,Pharrell Williams、Panda Bear (Animal Collective)、Julian Casablancas (The Strokes)、Paul Williams、Giorgio Moroder... 中產人士開party嘛,總會有一大班近親好友爭相撐場的。

潮打冷

每天上班下班,途中也會經過一所連鎖快餐店。近期這家店推銷「打冷」,並找來The Postal Service的偶像先生樂隊擔任代言人,頓時令「打冷」這個上世紀名詞於2013年再度復興,「打冷潮,潮中有潮」,成為2013年上半年的飲食指標。

以前夾band是件很有型很有態度,溝死女的事情,但他們將夾band變成到快餐店「搵食姐」的小事一椿,實在破格。連香港這片彈丸之地,也能出產先生樂隊這枚潮爆巨星,作為潮流指標的法蘭西電音孖人Daft Punk,又怎能不跑出來搞點東西,證明自己地位超然?既然「打冷」也可以被包裝成潮流玩意,那Daft Punk玩點復古的音樂,也不是甚麼大問題吧。

專輯首支主打〈Get Lucky〉,Daft Punk X Phrallel,潮band配潮人,是正宗的「潮中有潮」。找來Pharrell,明顯是基於商業考慮,歌曲亦不負所望,輕鬆登上各大流行榜的前列位置。不過出奇地,〈Get Lucky〉既沒有Daft Punk以前的電味,也沒有Pharrell嚇人的招牌性感演繹,反而像八十年代Earth, Wind, Fire、或者是九十年代Jamiroquai那類Funk,耐聽程度比想像中高。

新碟不太電,是普遍樂迷聽完《Random Access Memories》的初步反應。



寫Daft Punk,當然不可怠慢。因此我在網上讀許多有關《Random Access Memories》的評論,一方面可補充自己對跳舞音樂知識的不足,另外也可了解一下普遍人對新專輯的反應。看到大家對《Random Access Memories》的熱烈讚揚,我能理解大家欣賞這張專輯的原因,但理解完讚好的原因,專輯會因而過到自己那關嗎?

沒錯,比起重覆累贅且過於簡陋的《Human After All》,《Random Access Memories》的確來得誠意十足,有熱爆的嘉賓陣容、強大的管弦樂團、豐富的音樂元素,而且全都調教得宜,沒有浪費任何人的作為,製作來說很值得各位借鑑 (尤其愛大堆頭的Hip-Hop藝人)。可惜在聽《Random Access Memories》的七十分鐘裏,大部分時間我也不認為自己在聽Daft Punk的專輯。

〈Give Life Back to Music〉以Progressive Rock壯麗開場為專輯揭開序幕,大約廿秒起轉換成disco-funk的輕快調子,再接上以Vocoder唱出「Let the music in tonight / Just turn on the music / Let the music of your life / Give life back to music」,這麼匠氣的Daft Punk實在不是我所熟悉的。接棒的〈The Game of Love〉也令人陌生,以Vocoder chok出來的感性只能以矯情來形容,製作手法類似的〈Within〉也遇上同樣問題。而集以上於一身而來的〈Beyond〉,更不幸成為專輯中最造作的歌曲。我最喜愛的Daft Punk作品,都是比較乾脆利落的。

相對地,客席嘉賓有份參與的歌曲,都來得實在一點。〈Instant Crush〉、〈Get Lucky〉、〈Fragments of Time〉都是簡明直接的流行曲,也好好利用了Julian Casablancas的假音、Pharrell的潮味、也讓人懷念了Todd Edwards的歌聲 (他曾在Daft Punk的舊作〈Face to Face〉演唱),感覺堅實不少。〈Doin' It Right〉獲得大家喜愛,大抵因為這是碟中電味最重的作品,只是此刻的Panda Bear已收起不少舊時在《Sung Tongs》或《Feels》時期的傻氣演繹,如果他早十年唱這首歌,也許會更為有趣。

再奪目的有〈Giorgio by Moroder〉及〈Touch〉兩首長篇作品。前者最受關注的當然是Giorgio Moroder那段近乎可當勵志教材的讀白,然後一口氣包攬極多風格的音樂才叫人驚訝,很期待聽這首歌的現場。整張《Random Access Memories》當中,〈Giorgio by Moroder〉是少數真真正正突破了我對「Daft Punk」式音樂的一貫印象,既不是重複過去,那個熟悉的riff,也證明他們沒有完全放棄老樂迷習慣了的東西。另一首令人雀躍之作是結尾的〈Contacts〉,經典的Daft Punk味道都在這兒找到,我認為〈Contacts〉是舊作〈Rollin' & Scratchin'〉與〈Superheroes〉的合體,將最緊湊而傻戇的聲音都勾回來。



落地獄之說

六四廿四,港人未敢忘記。不過比起國家血腥鎮壓此事本身,今年六四前後更出眾的話題,是港人應否再參與由民主派舉行的各種社會運動。當中以學者陳雲的言論最為激進,他一方面對這些過份重複兼溫和的運動加以鞭撻,更毫不客氣批評社運人士的無能,再延申出左膠、賣港賊等概念,繼而要這類人到紐倫堡受審、落地獄、被雷劈,言辭令不少人嘩然。他的言論惹來很多人反感,認為他對社運人士或者參與有關活動人士的批評已去到誅心、冷血的地步。

在他的定義下,我們每個人可以已落過不止一次地獄。但細心看看他在Facebook上的更新,篩去語氣強烈的字詞,慢慢遵循他的論述,也不難理解他的心思,甚至會看到更多平時看不到的觀點。當雙方都有理,都有可取之處,怎樣取捨,便要視乎你的立場。

若然你不是速讀我這篇樂評,你會看得出我並不是很討厭《Random Access Memories》,甚至對部分歌曲十分欣賞。若然要我稍為調整心態,寫一篇大肆讚賞專輯的文章,亦非埋沒良心之舉。但對象是Daft Punk,作為聽眾總會有期望,亦希望樂隊能達到自己期望,《Random Access Memories》傾向柔和,機心太重,某程度上就是沒有滿足我的要求。他們試圖賣掉「Daft Punk」式的音樂,卻不知道有些樂迷喜愛他們,就是因為他們的音樂夠「Daft Punk」。若果樂迷不需要「Daft Punk」式音樂,自然會選擇聽其他單位。

當然,聽聽音樂而已,玩得夠不好、或者跟預期有所出入,樂迷亦不會指責樂手、詛咒他們「落地獄」,即使抄歌大王如Mr.,被樂迷要求「收皮」,我亦認為沒有必要。但回到正經一點的話題,陳道長上星期批評悼念李旺陽的人為「左膠廢物」、「假惺惺」,無疑是過火的指控。

悼念與R.I.P.

陳道長問大家:「你與李旺陽好親嗎?你真的好有感觸吧?」

相信曾悼念李的朋友,沒有多少人跟他有任何關係,只是聽過他的故事,會對他的下場感到憤慨,從而衍生對執政者的不滿,不一定有任何切膚之痛。當對一個義勇之仕作出悼念,卻換來別人與侮辱無異的指控,相信任誰也不能坦言接受。

前陣子香港女歌手陳僖儀因車禍逝世,Facebook被一堆「R.I.P.」洗版,討論區亦有許多網友大嘆可惜。但回想年初她在頒獎禮獲獎時,明明大家都在恥笑她反應太誇張。我有時亦會質疑有某些網民是否真的覺得這麼可惜,不過基於對死者的尊重,便少問兩句吧。陳僖儀的歌,坦言自己沒有聽多少,一句「R.I.P.」,是我對她曾在樂壇努力過,唯一的致敬。你可能不認識Donna Summer,不認識真崎航,但只要你知道前者是七、八十年代與Giorgio Moroder合作無間的舞曲天后,而後者是近年縱橫日本GV界的年輕男優,對於他們的逝世,還是會感到婉惜。

在Daft Punk五月中聲勢浩大推出專輯的同時,亦傳來令人傷感的消息:曾為樂隊名作〈One More Time〉獻聲的黑人男歌手暨監製Romanthony於五月七日因腎病引起的並發症逝世,享年46歲。他未必唱過很多歌,但一首〈One More Time〉,足以成就Daft Punk的經典地位,同時教我感觸良多,因為這是我童年的一部分啊。Romanthony與我沒有親,但他為Daft Punk製作的歌曲,就是扶植著我成長這些年,對跳舞音樂的熱情,喜愛Daft Punk的朋友,相信不會反對吧?

Rating: ★★★

2013年5月27日

紳士式自憐:The National《Trouble Will Find Me》


近年這個城市愈來愈多甚麼「快樂指數」調查,把城市人的情感量化,如同我們對考試成績的著緊,不夠開心?便要努力地開心一點,掛上笑容,摒棄一切存在的隱憂,為自己爭取更高分數,讓外人認為自己很快樂、很有朝氣。漸漸地,尋開心也成為一門被拿來爭妍鬥麗的技能,不求內在心緒的掙扎,只求外表的繁華與和諧。

如果香港有一支像The National這樣的樂隊,政府肯定會很不高興。他們沒有激烈的行為,勾起大眾對社會的慨憤,但他們總是在提醒大家其實原來活在一個沒有太多前途的地方,過得並不快樂。對於不如意的社會狀態,他們的想法是,能逃避的,逃避吧;能離開的,離開吧。《High Violet》裏,我很記得〈Lemonworld〉這首歌:
So happy I was invited
Give me a reason to get out of this city
See you inside watching swarms on TV
Living or dying in New York means nothing to me.
既然紐約的人事與自己的生死已經無關,那與其費神在沒有希望的都市身上,不如多點關心自己吧。

《Trouble Will Find Me》是The National組團至今的第六張專輯,按照過去經驗,他們的專輯一般也慢熱,即使是他們的支持者,也要聽一段時間才聽得出味道。「一段時間」是個可圈可點的詞兒,可以是三天、可以是三星期、可以是三個月、更可以是三年,甚至更長,這次我用了三天。用的時間似乎比較短,大概因為The National在新作的改變並不算多。《High Violet》的朦朧令人略有微言,《Trouble Will Find Me》便改回用《Boxer》那種肌理分明的音色,Bryan Devendorf清晰的鼓點回歸了。主唱Matt Berninger的低沉聲線依舊性感,與他高大身型及滿臉鬍子的形象構成一般中年男性午夜呢喃的視聽效果。這些都是樂迷一旦愛上了The National,便不會感到厭倦的特色。

以往The National都會在歌曲出滲透出對社會的不安與恐懼,與活在同樣環境下的城市人並肩,營造大環境的類近,繼而引導歌詞中任何可能不盡吻合細節也如聽眾脈搏同步。《Trouble Will Find Me》則省去了背景的描寫,直接跳到個人的情感環節,沒有因站在同一陣線而成的共鳴,作品的情感反而顯得更赤裸。分別出現在〈Fireproof〉、〈Sea of Love〉、〈This Is the Last Time〉及〈I Need My Girl〉裏的Jennifer、Joe、Jenny及Davy是誰並不重要,這些只是用來證明歌者的世界裏仍然有人的存在,哪管是虛構的、崩壞的、無知的、邪惡的,Matt也願意亦必需與這些人打交道,先認識、後掙扎、最後融合,成為體制的一部分。

沒有時代背景的前提下,聽這些歌曲就如聽Matt孤軍作戰,感覺上比舊作的同流而為更悲觀。例如在〈I Should Live In Salt〉中,Matt將幼弟欠缺關懷的責任全都扛上身;在〈Sea of Love〉裏,連自己的安危也保不住,卻為了拯救別人而身陷險境,還要補上一句「sorry I hurt you」;又如〈I Need My Girl〉,無論別人如何讚賞自己,假如身邊沒有最愛的人,也只會自覺渺小;亦因為自視過低,所以在〈Pink Rabbits〉裏,當心愛的女孩願意與自己共舞,主角會一時間顯得不知所措。

《Trouble Will Find Me》也不是完全沒有時代的標記,主角平時愛聽Nirvana的《Nevermind》、Morrissey的《Bona Drag》、Elliott Smith的〈Needle In a Hay〉,愛看Zvuki Mu的MV,也會偶爾懷一下Beatles《Let It Be》的舊。原來,被這些音樂薰陶的90年代年青男孩們,會變得像The National這麼有紳士味道。而The National將四十歲中年男人仍然沒錢、沒女人、被社會淘汰的種種危機,演繹得這麼優雅,還可以穿西裝飲紅酒,嘩,很中產,很有品味。

其實不開心,解決方法是要抒發出來,而非強裝開心,明白嗎?

Rating: ★★★★★

2013年5月23日

請填充。

原文:
10句你最常聽到音樂迷會說的話

請為這十句話填上最有可能出自你口中的版本。


一、「他們現場其實沒那麼好聽。」
  Coldplay的現場其實沒那麼好聽。
這是2006年的親身經驗,不過勝在有很多好歌,現在可能更難聽。

二、「我在大家都知道他們前就很喜歡他們了!」
  我在大家都知道Frank Ocean前就很喜歡他了!
重點是「很」喜歡。

三、「我比較喜歡_____(置入一個沒聽過的人名)的cover版。」
  我比較喜歡Travis的cover版。
所指的是Britney Spears〈Baby One More Time〉,當然我知道Travis很出名!

四、「你知道他有尬另外一個團____(置入團名)嗎?」
  你知道Gorillaz的2D有尬另一個團Blur嗎?
認識過較年輕的樂迷真的會有如此誤解。

五、「可是我覺得他這張最好聽的是另外一首(置入一冷門歌名)。」
  可是我覺得Blur《Leisure》最好聽的是另外一首〈Birthday〉。
這首真的是遺珠啊。

六、「聽過但沒聽過。」
  不能盡錄...
十句當中這句最有用。

七、「我朋友之前和那團的___(置入一團員位置或是就是主唱)在一起!」
  N/A
這些機會不屬於我的。

八、「我比較喜歡他們早期的東西。」
  我比較喜歡容祖兒早期的東西。
無論怎樣看,〈未知〉也總比〈充電器〉好吧?

九、「他是我 國小/國中/高中/大學 的 朋友/同學(的朋友/同學)」
  G.E.M.是我大學同學的朋友的前女友!
G.E.M.今天都提名金曲歌后了。

十、「我聽他們長大的!」
  我聽陳奕迅長大的!
不過我沒有加入這個Facebook群組

2013年5月17日

這片葉給你:Rhye《Woman》


曾有段時間,認為樹葉是種很有靈性的東西。在歸家的路上,邊走、邊抬頭,仰望路旁樹上的葉,一葉可知秋,原來你我的邂逅已是四年前。曾希望將這段虛幻的感覺以一片葉代替,送給你,或者留給自己,偶爾拿出來懷念一下,總算是個好交代。但我最終也放棄了這個似乎很浪漫的念頭。

其實即使我這片葉沒有給你,你至少也可以送我一支花啊。

男人竟然想收花,聽似匪夷所思,其實收花背後的意義,只是簡單的情趣與疼愛而已,愛與被愛,從來也沒有男女之分。街裏愛人一對對,作為旁觀者,俊男拖著美女的甜蜜場面看多了,始終也會厭,總會想看些特別的。你見過反串配嗎?你見過老少配嗎?你見過女女配嗎?你見過男男配嗎?你見過謝偉俊配白韻琴......對不起,這個舉錯例。

我大概就是從這個思維去理解為何Rhye的男主唱Mike Milosh要喬裝成女聲,唱出一則則愛的心聲。因為是獻給摰愛的歌曲,所以將專輯命題為《Woman》,但細讀歌詞,其實內容沒有很明顯的性別區分,加上Mike唱得太性感嫵媚,男性聽到或者會一時心動,對歌者好有性趣。但當真相大白,男性聽眾的fantasy隨即被歌者是個男兒身這個事實掃走,對嗎?

《Woman》錄下了一個幻想破滅的愛情故事。我們不會忘記〈The Fall〉的MV中,年長的男主角努力地嘗試與女伴重拾二人初相識時的情趣,但女方沒有領情:她介意貴麗的晚裝被弄濕、她鄙視男方駕車時雙手放離軚盤此等危險動作。然而男方已習慣了這個變化,面對女方的反應,他面色一沉,卻又很快吐出舌頭表示不介意。二人的關係也許不算太壞,女方大可多點包容,男方也應該成熟一點,但大家就是失去了最初相愛時的魔法,現在只剩下捨不得放棄的關係。

〈Open〉
  「I want to make this play, oh I know you're faded.
〈The Fall〉
  「Don't run away, don't slip away, my dear.
〈Last Dance〉
  「Tell me lies and lullabies, but don't tell me to change.
〈Verse〉
  「In the morning light, the circles fade, I've always hated that moment.
〈Shed Some Blood〉
  「Don't want to hear your voice on the phone, want to be your choice not just a moan.
〈One of Those Summer Days〉
  「It's one of those pretty summer days, I wish you could see it...
〈Major Minor Love〉
  「I'll help you find a gentle pain that runs through your veins.
〈Hunger〉
  「I thought we were made for love, now we are eating our own rind.

聽著《Woman》的十首歌,就像在聽失意的主角回憶自己剛逝去的愛情。分開的感覺也許很難受,但為何而分?因為大家都成長了、變了,發覺對方不適合自己。大家在激情過後的早上,冷靜下來,思索各種事情,究竟之前的甜言蜜語有多真實?可以維持多久?再想想初相識時所立下的山盟海誓、所謂的兩小無猜,與今天的結局相去多遠?音樂上《Woman》沒有在歌與歌之間營造甚麼起伏,無論歌者在唱甚麼,都充滿一陣冷冽感,仿佛主角對於與愛人關係的親疏,也在他預料之中:愛嗎?那就及時行樂吧;不愛嗎?傷心一會好了,不要太入戲。

收花的感覺,至今仍未試過,聽完〈3 Days〉,我大概想像到那個情景。收到一支美艷的紅玫後,我拾起一片葉送給你,留紀念,記起那個秋天。這些情節很老套,很不「現代」,但正正是享受這張專輯的都市男女最渴望的,因為現代愛情教導我們,明明不是很痛,但為了證明自己愛過、沒有浪費青春,唯有裝作很痛很深愛對方。這才是真正的折磨。

Rating: ★★★★

2013年5月7日

Tender Is the Night:Blur Live in Hong Kong (6th May 2013)


Blur可能是我最喜愛的樂隊之一,正確點來說,是除了Coldplay之外,能夠從我手中賺走最多錢的樂隊。很多愛團,如The Roots、Depeche Mode的專輯,我也因拘泥於那一百元而沒有完整收藏,可Blur呢,去年一下子便豪擲千七元購入其黑膠全集,破了紀錄。我向來對於花錢看演唱會很吝嗇,但Blur來港開演唱會,我便毫不猶豫決定觀看。Blur總是讓我甘願大破慳囊,也許因為主唱Damon Albarn有其獨特的魅力吧。

列點講講這晚的感想:
  • 看演唱會,除了門票的錢外,都預了會花一筆在紀念品上,尤其像Blur這類大團,只要售價尚可,大條道理推出各式各樣週邊產品也不怕沒人買/被人罵。不過這次只有三款T-shirt發售,而且設計不太美觀,有點失望。除了T-shirt,也有一系列《Blur 21》期間推出的雙碟專輯,送宣傳海報,但對於已儲齊專輯的我來說,也沒有再購入的需要。最後只挑了一件稍為像樣的T-shirt即場穿上,及買了一張海報。
  • 早前在YouTube看過Blur在Coachella的表演,美國人的反應真是他媽的冷淡,所以Damon也唱得極度行貨。來到香港這個「主場」,明顯大家餓得太久,反應極好,Damon的表現自然賣力得多,而且取消了台灣及日本兩場表演,不用留前鬥後,狀態極佳!之後他們會留港一星期,更表示「會在港製作新專輯」,姑勿論此話是否屬實,香港樂迷聽得暈哂大浪是正常的。
  • 所謂賣力,不單純指歌唱得好不好,與樂迷的交流也很重要。甫開場,Damon已不停向台下觀眾掟水樽,又會講些令樂迷開心的說話,跑到欄杆上跟樂迷握手,拾起被樂迷扔下的牛奶仔,這些互動在Coachella完全看不到,別忘記,美國band壇發展成熟,樂迷也比較熱情,但看現場的氣氛竟然不及香港這場熱烈,相信Blur四子也會有類似感受。唱〈Country House〉時,Damon站在欄杆上,褲子被保安 (還是樂迷?)拉著慎防跌倒,我心想「能夠拉著Damon的褲子,真是幾生修來的福份啊」。
  • 我主要是來看Damon BB的,但據聞更想看Garham BB的人也不少。Damon作為主唱,鏡頭常常拍著他實在正常不過,滿足了我來潮拜男神的願望,不過Garham的出鏡率明顯不夠,即使到了由他主唱的〈Coffee & TV〉,鏡頭也沒有多拍下他,樂迷恐怕會有所不滿吧。事實上整晚的鏡頭好像漫無目的地亂拍,坐得較遠的樂迷看不到台上的情況。常常影著和聲團隊,但他們那時不是在唱歌,而沒有特別搞作的Alex及Dave,出鏡的機會就更少。
  • 2003年以後沒有太多新作的Blur,這次唱的當然也是最熱門的舊作!要溫書,基本上到YouTube看一遍他們Coachella的表演便可,〈Girls & Boys〉、〈Parklife〉、〈Tender〉、〈Beetlebum〉都是能夠聽一次現場便覺無憾的歌曲。昨晚Blur唱了19首歌,數量上都算是預計之中,不過《Parklife》時期的作品好像唱得不夠多 (雖然仍是眾碟之最),沒有唱〈Tracy Jacks〉也頗意外。Blur的慢歌大多不是自己心水,〈This Is A Low〉、〈The Universal〉也不例外,但在現場聽又真的很感動。〈Song 2〉罕有地被安排到最後,全場氣氛也到達頂點,連$480區比較文靜的觀眾也十分亢奮!
  • 聽熟Blur最熱門的歌曲,要投入整個演唱會應該也不成問題,然而資深一點的樂迷還會想聽比較冷門的作品。唱冷門歌曲的代價,是觀眾反應都比較冷淡 (也造就了大家拍照留念的機會),幸好自己事前略有準備,重溫過他們的舊作,所以面對不太有名的歌曲,也不至於完全呆著。個人最想聽〈Bugman〉,我很期待Garham瘋在刷結他的場面啊!這首歌其實在1999年以後只公開表演過兩次,但去年再度出現於setlist中,確是令人妄想過昨晚聽到現場的可能性,可惜夢想沒有成真...不過唱了〈Death of a Party〉,算你啦。
  • 看演唱會,除了看到心愛的團表演,也會看到另一個自己:平時默不作聲,埋沒自己感受,同時內心常抱怨身邊沒有知音,但來到演唱會現場,難得感受到身邊所有人也跟自己是同一夥,也就亳不忌諱隨著氣氛大叫一番,也勾起以前接觸這支樂隊時,所帶來的種種觸動。看完Blur,下一個目標是Linkin Park,而相信Coldplay及Muse這年內也會再臨香港,又要破財了。

2013年4月21日

Spotify試玩之「聽著新歌,總是懷念舊歌。」

Spotify登陸香港,讓我這名大鄉里終於有機會一試這個令外國樂迷為知雀躍的網上聽音樂服務。果然一玩便上癮,幾天來不停在其歌庫找回不少許久未聽的音樂,又心猿意馬地建立一條條不同主題的歌單,好像上輩子未聽過歌似的。然而好玩的同時,免費會藉僅限在電腦版上使用,想在手機或平板享用Spotify還得付錢,但熱門歌曲不夠齊全,打了不少折扣,而且對於我這些習慣了買唱片的樂迷來說,早已花了不少錢購買心愛的唱片,最喜愛的音樂都已灌進隨身聽裏,基本上都足以應付在街上聽音樂的需求。所以雖然月費$48算是負擔得起 (比KKBOX還要便宜一元),仍需要再考慮考慮。

只需月費$48便可以「擁有」所有音樂,實在是十多年前MP3開始專橫時大家萬萬想不到的事,以前總是欠缺購買意欲的唱片,現在可以大條道理以低廉價錢(甚至免費)一聽再聽。近期推出了新專輯的單位,新舊作品一併送上,樂迷更可輕易比較其音樂上的進與退。但不幸的,夾雜著很虛無的情意結,聽著尚未建立感情的新歌,總是懷念伴隨自己經歷總總事情的舊歌。

Yeah Yeah Yeahs


早幾日在Youtube欣賞完Yeah Yeah Yeahs在Coachella的演出,女主唱Karen O風騷依然、Nick Zinner仍是這年代最帥氣的結他手、而Brian Chase的造型也令人歎為觀止。雖然只隔著電腦螢幕,也能夠感受到他們的勁度,加上樂團擁有許多金曲,如果有機會,一定要到現場觀看他們的表演。

Spotify的出現,令我隨時隨地可收聽他們的新專輯。若你能撇開零美感的封面,《Mosquito》其實依然是張Yeah Yeah Yeahs水準以內的專輯,只是欠缺突破而已。製作班底很強勁,除了一直合作愉快的Dave Sitek (TV on the Radio)與Nick Launay,LCD Soundsystem主腦James Murphy這次也參了一腳,但除了電音較以前多,實質製成品並不太跳脫,甚至比以前更穩陣,失望實屬正常。不過《Mosquito》總算好頭好尾,首支主打〈Sacrilege〉後段的Gospel Choir多麼的有氣勢,而〈Wedding Song〉是Yeah Yeah Yeahs近年最動人的慢歌。


聽完平穩的《Mosquito》,心癢癢的樂迷難免會緬懷一下Yeah Yeah Yeahs以前年少輕狂的歲月,卻諷刺地,樂隊的首本名曲,卻是女主唱Karen O的失戀心聲〈Maps〉,完全與瘋狂脫勾。〈Maps〉的正經,顯得Karen O大部分時間也很失常,女孩子嘛,總是要狠狠地愛過一個人,又狠狠地跌過一跤,才夠惹人憐愛。而且經歷過風吹雨打,清楚了解自己,才不怕在尋覓愛情的地圖上迷路。大家都愛聽,但歌者未必愛唱。


Pharrell


Daft Punk復出,令本來已熾熱的樂隊復出潮更添生氣。在2005年《Human After All》一片噓聲,2010年為電影《Tron》製作原聲帶也不受好評,但地位沒有因此一沉百踩,反而隨著時間流逝愈見神級。

挑剔的樂迷,對於評論音樂,總會有一兩句負面的說話傍身,令好端端一首作品變得充滿瑕疵,一方面顯得自己比別人更懂得音樂,另外也能夠達至控制購買慾之效。當知道Daft Punk有新專輯,期望本身不大,而再得悉Pharrell將會參與其中,更加連僅餘的希望也失掉。但一聽到新歌〈Get Lucky〉,所有預備好的批評也用不著,兩大潮流icon合作,Daft Punk的音樂配上Pharrell的歌聲,竟然沒有預期中的hype味,聽得開心舒服。新專輯《Random Access Memories》能否超越2001年神作《Discovery》還是未知之數,亦相信答案可能要在專輯推出了的十年後才可知曉。


大概自2005年起,無論是Pharrell的個人作品、他為別人充當監製的歌曲、抑或是N*E*R*D,所有跟Pharrell扯上關係的音樂製作,都有種「質素保證」,未見官先打八十大板,跟2004年之前的黃金時代差天共地,他還是賣潮流服飾好了。2002年Pharrell的樂隊N*E*R*D是他音樂上最成功的一次,結合了Rock與Hip-Hop,潮得來很真材實料,不會像某時期般空有軀殼而缺乏焦點,而且Pharrell那時的聲線比較好聽,沒有故作性感,〈Provider〉是那種真摯得會令人心動的ballad,在今天的Pharrell身上已經找不到這份感覺。Pharrell之後的接班人應該是Kanye West,二人亦先後從金牌Hip-Hop監製,一步一步成為潮流達人,而當他們愈來愈潮,歌曲便愈來愈不吸引我......

2013年4月13日

MastaMic《流行反撃戰》[2013]


等左七年先推出專輯?唔係,努力左七年至岩,你之前兩隻mixtape呢?

被反擊

MastaMic以「流行反擊戰」為專輯主題,高呼「流行無罪」,其實很容易犯了自以為很聰明、卻反被聰明誤,而墮入了最不討好的流行模式。此種模式的弊處在於用了很大路的曲式/主題來吸引主流聽眾 (或者如一些樂評所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聽眾卻找不到有趣的地方,同時想聽Hip-Hop的一群又覺得味道不夠,兩面不討好。

如果聽《流行反擊戰》開首幾曲,的確會有類似感受。〈Intro〉溫和的鋼琴引子尚可理解,然而〈Game Over〉作為接捧歌曲,沒有將那種「等左七年等到今日,終於推出專輯」的亢奮發揮出來,只是一首節拍program得還可的Dance-pop作品而已。到了ToNick有份參與、調子很Lily Allen的〈長大〉,歌詞不夠尖銳,整體太趣緻,偏離了自己對MastaMic的印象,個人明白主流樂迷口味需要培養,不能一下子將勁度調得過大,也知道專輯主打「流行」,要做平易近人的東西,但仍然不太接受當中過份糖衣的製作。

若然要攻流行,接下來〈Go!〉這首同樣有ToNick參與的Pop-Rock,才是真正的爽快流暢。而rap與唱編排得宜的〈Showtyme〉,似乎比〈Game Over〉更適合當專輯的開場曲。

大反擊

其實由〈Go!〉開始,專輯已漸入佳境,但真正令人印象深刻,還是要數到〈Hate Me〉。不用問MastaMic口中的「你」或「你地」所指是誰,也不用了解兩方交惡經過如何,重點是這首歌將battle這種廣東Hip-Hop較少見的元素帶到主流聽眾耳邊,也使歌中機關槍掃射般的Rappin'來得十分應該。一首幾近撩交打的作品後,〈Sorry〉又突然回到溫婉一面,向曾被辜負的人致歉。聽過MastaMic前兩張Mixtape的朋友,都應該不難辨出Big Sammy的製作,這首歌從頭到尾都依循都一個節拍,而且聲音都被調至Helium的質感,頗接近Kanye West早期的Old Skool手法,MastaMic在這兒的演繹也比較chok。然後〈Shine〉再次重投流行懷抱,還找來近年頗吃得開的四人男子組合C AllStar負責合聲,只能說這四名男孩是當今香港樂壇最能擔起「發放正能量」的團體,無可挑剔,馬米沒有找錯人,而「Peace & Love」這幾個十分正面的字眼,也是Hip-Hop音樂最常強調的訊息。

〈Hate Me〉、〈Sorry〉與〈Shine〉算是專輯中最合乎自己預期風格的作品,而接下來的第一主打暨點題作〈流行無罪〉,應該是MastaMic最想做的東西。歌者對加入樂壇的抱負,其實在專輯頭幾曲也提過,但欠缺有力的作品佐證,再強硬的歌詞也只能夠停留在「講下」的層面。而來到〈流行無罪〉,經過前面一連串歌曲的洗禮,一切宣言也成真,歌曲的力量便自然出來,只要把那些programming出來的音效全都轉成真樂器,提昇編曲的氣勢,整首歌的火氣應可媲美不少搖滾作品。緊湊了一曲,〈上位〉的輕鬆來得頗有對比而不突兀,Jerald雖然在碟中參與度很高,但到了這首很Swing的作品,才特別感到他的存在。

最後〈Loser〉就是搖滾與Hip-Hop合體的成功示範,相當「捱」的一首歌,一張以流行為主軸的專輯,以這個沉重調子作結,好一個反高潮。

Punchline

話說去年在YouTube試聽張懸《神的遊戲》專輯,有位網友對其中一曲〈藍天白雲〉留下這樣的評語:
每個饒舌歌手都喜歡說自己的歌詞裡有畫著螢光筆的punchline
我發現張懸的歌裡也有
關於我愛你裡有"我擁有的都是僥倖而失去的都是人生"
而藍天白雲大概是"我曾經眼裡只有你"吧
真的嗎?我沒有深究,但我的確牢記著這句comment,之後嘗試在聽過的Hip-Hop專輯中尋找各自的punchline,當然免不了馬米這張《流行反擊戰》。專輯封套上印著的十一首歌曲,令人記住的段落是有的,但就是欠缺了很義無反顧的豪言壯語。要在Bonus Track〈禁歌〉,才找到真的有骨氣的句段:
不在沉默中爆發 就在沉默中滅亡
生死存亡 不再沉默 決意反抗
當我知由西環治港 對香港徹底絕望
我絕望大叫 「Rest in peace Hong Kong!」
我想起去年八、九月國民教育一事鬧得熱哄哄,其中一晚的公民廣場裏,馬米在台上發表了一些感想,並唱了幾首歌,我在家中的電腦前看直播,覺得他「好正」:態度不是在Facebook上講兩句便能夠建立出來的,夠膽到現場親自表態,才是真正的有種。最後國民教育事情發展如何我也不懂評論,但從此大家都好像對社會各大小事都更加關注,總算有其效用。

現在有另一熱門話題,佔領中環,不過看看現時事態發展,原來所謂的佔領也不過如此,我不如聽關楚耀首〈佔領〉好過。張懇曾表示她希望往後的時間可來參與佔領中環,馬米呢?出張mixtape表態,順便收錄這一年他出過的網上單曲吧。

Rating: ★★★★

2013年3月31日

Justin Timberlake《The 20/20 Experience》(2013)


The Justin "Bieber/Timberlake" Experience

這幾年最令Justin Timberlake樂迷納悶的,可能不是餓了七年仍沒有新專輯聽,而是「Justin」一詞已不再由自己偶像獨享。在Justin Timberlake音樂上真空了的幾年間,年輕逾十年的偶像Justin Bieber憑一曲〈Baby〉加上典型的偶像行銷方式,成為新一代少女殺手,在樂壇擁戴者眾。2013年之前,在Google輸入「Justin」,建議搜尋清單中,「Justin Bieber」的排名比「Justin Timberlake」更高,JB與JT,前者在網絡上人氣顯然更佔優。直到Justin Timberlake宣佈要出新專輯《The 20/20 Experience》,老樂迷雀躍,其搜尋排名才反勝後輩。

不過在Google搜尋器,排在Timberlake與Bieber前面的,還有一個項目──Justin TV,JTV,網絡發達所衍生的產物。

The 14/2 Experience

Justin Timberlake是昔日少女心中的夢中情人,在同志圈中也是個深受愛戴的偶像。事隔多年,當較幼嫩的少女粉絲轉投JB懷抱,男同志也可從Adam Lambert的作品中得到解放,已婚的Timberlake在市場擔任著甚麼角色?《20/20 Experience》的第一主打〈Suit & Tie〉在年初上場,碰巧David Bowie、My Bloody Valentine、Suede也宣佈即將發行新作,全都是在所屬領域首屈一指的名字、久休復出的人物,間接將JustinTimberlake這個名銜提昇到「經典」的層次。

而鏡頭前的Justin樣子成熟了不少,但俊朗依然,令不少崇拜於其外表的粉絲有繼續沉迷的理由。外表昇格了,內涵也不輸蝕,〈Suit & Tie〉找到Jay-Z協力,這個Rap/Sung collaboration,的確是當下樂壇,級數最高的一椿,不理歌曲效果,只看Justin的臉蛋配上Jay-Z的豪氣,任誰也不能抗拒。〈Suit & Tie〉的MV更選擇在2月14日情人節首播,一大份情人節禮物送給支持他多年的樂迷,真夠體貼與窩心。

The 74/100 Experience

The Roots鼓手?uestlove早前穿了橋,指Justin Timberlake 2013年會推出兩張專輯,《The 20/20 Experience》將分為上下兩集,每集十首歌,整合起來就是「20/20 Experience」,後來Justin也確認了這個消息,並指他已為即將舉行的巡迴演唱炮製了二十首新歌。

以《The 20/20 Experience》為專輯名字,想像力豐富的樂評人們不就這個份數猛力抽水才怪。要怎樣的專輯才配得起「20/20」這個滿分,金曲滿載?概念完整?重大突破?Pitchfork給8.4/10、The Needle Drop給5/10、Rolling Stone給80/100,Metacritic平均分為74分,結果看來就是大家都不認為《The 20/20 Experience》是個完美體驗,甚至連是否張出色的專輯也成疑。

不過《The 20/20 Experience》首週在美國賣了96萬張,比上張《FutureSex/LoveSounds》的68萬還要多,商業成績破表。別忘記,這年頭,唱片已愈來愈難賣。

The Pop/Experimental Experience

作為一位不折不扣的偶像,Justin Timberlake的歌曲從不會與普羅樂迷的耳朵過不去,市場考慮絕不會少。〈Suit & Tie〉邀來Jay-Z,商業因素明顯,而坦白說個人對Shawn Carter格格不入的表現頗有意見,整首歌步履從容的爽快,就因為他的出現而笨拙了,拍子與力度也用錯。同樣是Rap/sung,前作〈Like I Love You〉(featuring Clipse)或〈My Love〉(featuring T.I.)的效果都好得多。

對於Justin的專輯,我們也許會期待有一、兩首如〈Cry Me A River〉、〈My Love〉般的年度金曲 (意即可入選年度十大歌曲那種),這回歌者似乎都將重注押在長達八分鐘的ballad〈Mirrors〉身上,ABABCB曲式,前奏華麗,AB段是很典型的JT調子,C段轉折得夢幻,最後來一個B段,再回到初時的豐滿,然後把音效逐步抽走,這一切心思都在八分鐘內逐段體現。不是說這個長度沒有意義,只是覺得整個鋪排的概念加上對言情的意思都不夠吸引,把曲編得太長太短也欠缺爆炸力。

上張《FutureSex/LoveSounds》小試牛刀,在〈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與〈Lovestoned〉嘗試了複雜而較長的歌曲結構,而且頗成功。這回《The 20/20 Experience》就將類似手法複製到全碟去,十首歌合共七十分鐘,平均每曲長七分鐘。如果這個長度只出現在某一、兩首歌曲當中,也許只稱得上歌者愛玩味,但當整張專輯也是如此,就表示歌者這回認真了,要做一些主流音樂很少做的東西。

主流的對面,可能不是非主流,因為「非主流」來到今天已成為其中一種主流音樂。要扯得再遠點,主流的對面,應該要數到「實驗」。

The Love/Hate Experience

〈Mirrors〉把一般的流行曲式拉長來做,效果如何見仁見智,但肯定碟中很多歌的長度,來得比〈Mirrors〉有意義得多。跳舞音樂依然是專輯中的主角,如果說JT以前將舞曲流行化,這回則還原基本步,將被流行了的東西舞池化,而其中一樣要做的,就是摒棄流行曲只有三、四分鐘的長度。

〈Strawberry Bubblegum〉的ambient正正要靠一定的曲長才能無聲無色達致迷惑的效果,將聽眾灌醉後,再來一段仿Jazz的freestyle,把整個糖衣計劃徐徐托出,很精緻的佈局。〈Tunnel Vision〉是首流麗的club music,沒有明顯的轉折,但大家都很樂意花時間在instrumental身上,用多一倍數量的小節舞個夠,不讓歌者專美,樂手應該玩得很盡情,也許有歌迷會投訴演唱不夠、音樂過長,這就是所謂的實驗。想熱鬧一點,可以在〈Let the Groove Get In〉找到許多真正的敲擊樂,但仍然會有被批評過盛的風險。《The 20/20 Experience》是張一直在踩鋼線的專輯,從頭到尾都拿樂迷的接受程度作賭注。

新碟把東西玩得很複雜,然而個人偏愛的,反而是碟末最簡潔的〈Blue Ocean Floor〉。

The Timberlake/Timbaland Experience

〈Blue Ocean Floor〉很可能成為Timberlake的第一首神曲,整個氣氛實在太不像他,反而讓人想起Sigur Ros,或者是某些冰島出產音樂。監製Timbaland真的做得出這種氣圍的作品嗎?Timbaland過往與其他歌手合作的作品中,劣績不少,但在Justin面前,水準總是提昇許多,縱有失手也無傷大雅,因此個人認為二人合作做音樂的時候,Timberlake的主導權比Timbaland大得多,才可以確保歌曲的質素。這次《The 20/20 Experience》的主要製作團隊,除了有監製Timbaland,也有鍵琴手Jerome Harmon,而Justin還跟另外兩人James Fauntleroy與Rob Knox合組成The Y's,負責寫歌和製作。James Fauntleroy是一位歌手,最出名的作品叫〈Fertilizer〉,去年被Frank Ocean節錄翻唱,收錄到《Channel Orange》中。

話說回頭,其實Timbaland跟冰島音樂也不無關係。1998年,他擔任Missy Elliott〈Hit Em wit da Hee〉的監製,取樣了Bjork的〈Joga〉,所以〈Blue Ocean Floor〉也許確實是Timbaland的意思。又,其實〈Blue Ocean Floor〉很Frank Ocean。

Rating: ★★★

2013年3月22日

For the love, comes the burning young


兒時看《死神來了》,被電影初段那場空難嚇倒,不敢乘搭飛機。看過這電影系列的人,或多或少都會對生活小節感到畏懼,例如被爆破的電腦螢幕碎片割破喉嚨,被失靈的昇降機斷頭,被太陽床內的高溫將活體燒焦,被泳池底的排水口把器官抽出,被激光矯視的強光瞎了眼睛,被......一切皆因擔心自己會死得不明不白。

被嚇了差不多十年,大學畢業後跟家人到台灣旅行,終於獻出了第一次,乘搭自己多年來也不敢坐的飛機。一小時的旅程,證實自己這些年來也只是虛驚一場:坐飛機而已,有甚麼好怕嘛!

原來那次台灣之旅只是一場預演,因為更刺激的陸續有來:2011年十二月,被公司派往英國公幹,早上派遣,晚上起飛。雖然已有坐飛機的經驗,但這麼突如其來的旅程,實在嚇倒了我,而且一坐便是十三小時,更只有一人起行,前往從小已很想到達的地方,自己的娘家,英國,心中不免膽怯,同時感到很興奮。在候機室等待的時間,真不敢相信一切來得這麼匆忙,也不能想像即將要發生的事。

謹記了家人的囑咐,登機時一切也小心翼翼,甚麼行李也不重要,但千萬不能丟失任何證件,身上帶備足夠金錢,也要提防機倉內的滋事份子。在自己的座位上,靜候飛機起飛不是一件易事,一來其他乘客忙著放置行李,紛紛擾擾,二來自己忙於收拾心情,五味雜陳。看著座椅前的電視,顯示著是次航班資訊,不禁皺下眉頭,嚥下口水,好讓自己心情平伏下來,再看看身旁的座位,想像那個人穿上平時最常穿的衣服,梳了最常梳的髮型,正在陪伴自己經歷這段旅程。只可惜這個人根本不在身邊。當飛機當始在跑道上猛力直奔,我更緊閉雙眼,吸了一口冷氣,將這個人的臉孔繪在腦海裏,然後張開雙眼,把這張臉孔呈現在眼前,臉孔告訴我:「不用擔心、不用緊張」。機身隨氣流脫離地面那刻,這個影像愈來愈實在,仿佛真人就在面前,看著它,甚麼事也好像變得不可怕。直至飛機正式在空中航行,這個面孔才隨著機倉內氣溫下降漸漸散去。

快速地閱覽了一遍航班的視聽娛樂,我找到了這年我最鍾情的專輯,《Bon Iver》。配合著當時離鄉別井的心情,聽這張專輯也變得理所當然──不過聽的是手上那部Nexus S手機裏頭的mp3,音質一定好得多!乘搭夜機,想睡,然而機倉內的環境實在不怎麼舒適,令人難以安睡,本應令人享受的音樂此時只成為擾人的噪音,只好除下耳機。在睡醒不分之際,第一頓飛機餐來了,親切的男服務員問要吃點甚麼,神智不清地吃了一頓好像不錯的晚餐。吃完想繼續睡,但睡不著,於是翻了幾頁免稅商品雜誌,再刻意找幾套黑白紀錄片來看......然後似乎真的睡著了。

醒來時,已經是第二頓飛機餐的時間,女服務員問要吃甚麼,便拿起餐牌隨便點了一個。想起自己剛才好像吃了杯麵,其實也不太餓。十多小時的航程,大多都花在睡覺,發生過甚麼事,真的想不起。看看手機,原來在以為自己睡著的期間,也寫了一點東西,手寫筆在筆糟裏沒有插好。我很喜歡這支筆,拿著它惺惺作態,仿佛自已真的是位藝術家。睡著前播放的是Frank Ocean的《Channel Orange》,飛機上也有這張專輯,但基於同樣原因,聽的還是手上那部Note II裏的mp3。

航程尚餘一小時,不安又再次從四方襲來。看看鄰座,那人始終沒有同行。是哪方面出了錯?自己這些年是否耽誤了太多時間?為何在我最孤獨的時間,這個人總是不在身邊?閉上雙眼,嘗試將這個人的樣子繪在腦海裏,卻與登機時所想的影像不一樣,穿的衣服、梳的髮型,已改變了很多。不打緊,甚麼也好,影像出現了,就好好享受它吧。這個臉孔很可愛,笑得很燦爛,看上來比之前那個更好。我的嘴角往上微翹,一陣暖意從心往下流,使那兒感到很溫熱。在最後一小時的航程中,喜與哀的交纏全被這個影像把玩著,大家互相交流,仿如面對面般接近,很想觸摸這張臉,但實體並不存在。

隔著走廊的右前方,坐著一對夫婦。當飛機降落時,機身搖晃得很厲害,本來臉色平和的妻子被嚇得花容失色,立即緊捉著丈夫的手。看到這個場景,我真的很羨慕,自己的意念再強,如何獨斷獨行,最終也不過希望可以在偶爾懼怕的時候,有個可以依附的對象。面前的影像,一直只是自己憑空想像,現實世界中這個人可能從來不認識我,但,這個人畢竟讓自己得到了一時的喜悅,從而想過永恆,在我心中,已經佔了很重要的地位。

飛機著地。十多小時的旅程完成了,我呼了一口氣,看著眼前的臉孔再次消失,只能默默地感謝它的相伴。辦完出境手續,領回行李,步入大堂,負責接機的英國同事看到我,問「第三次來英國,感覺怎樣?」

「還不錯啊,只是為何三月的倫敦仍是這樣冷?」